媒介文学事件其协商

更新时间:2024-03-2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116 浏览:14505

所谓“事件”,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就是指“历史上或社会上发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那么,“文学事件”,就应该指:文学史上或当代文坛发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例如,一般情况下我们称之为文学流派或文学思潮的,就应该属于文学事件.可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中国的大众传媒语境发生了重要的转型,传媒技术也迅速发展,进入了电子传媒时代,在新的媒介环境的影响下,出现了一系列的文学事件.例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女性:个人化’写作”,21世纪初的“作家群”和“70后”,以及当下正热闹着的“80后”,这些文学事件与传统的文学流派或思潮有着重要的区别,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学流派或思潮概念能够阐释得了的.那么这时候,就需要对这些文学事件进行重新审视和定位.

丹尼尔戴扬和伊莱休卡茨所著《媒介事件》山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新思路.在电子传媒时代研究文学现象,将媒体对文学的影响考虑其中至关重要.如果我们将上述文学事件加入传媒的影响参数,那么,作为“媒介文学事件”,这些文学现象与传统的文学流派和思潮概念的区别就豁然明了,而对这些文学现象进行重新解释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本文认为,媒介文学事件,就是指,由于大众媒介的介入而在文学领域非自然发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这里有两个关 键 词 :一是“大众媒介的介入”:二是“非自然发生”.这两个关 键 词 是媒介文学事件区别于一般文学事件之标志.首先,由于大众媒介的介入,使得媒介文学事件的参与者多出了一方,即多出了大众媒体,那么一个媒介文学事件要成功上演,就须得有三方的协同:组织者(例如出版商、报刊编辑以及作者本人)、大众媒体(例如报纸,电视以及期刊杂志)和接受者(读者/观众).其次,媒介文学事件是“非自然发生”的,也即,作为文学事件,它是“非常规的”,它主要是由组织者事先精心策划,并有预告和宣传.媒介文学事件一般由出版商或者编辑策划.组织,大众媒介是事件的-叙述者”,它们一般会遵照组织者的意图进行叙述,但很多时候电会根据观众/读者的意向调整它们的叙述方式、以及叙述内容.接受者是大众传媒的受众,也包括文学作品的读者在内.

正是由于上述两个因素,使得媒介文学事件具有不同于一般文学事件的效果和影响.在媒介文学事件中,表演的-主角”不再是文学作品,而是作家,作家的性别、年龄、经历、外貌,作家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等等,都成为事件的“主角”,媒介文学事件的效果主要不是文学上的,而是“非文学的”,传媒的广大受众关注这些事件,大部分受众转变成事件的“观众”,文学作品的真正“读者”并不多,事件的影响因此主要是“文化的”.事情还常常是这样的:媒介文学事件会建构起一种引导性的、消费的流行文化观念.因而,媒介文学事件的影响主要是文化的、社会的,以及文学的.

从时间上看,媒介文学事件的产生和影响具有当下性,因为出版商和媒体需要即时的效果,而一般文学事件,例如文学流派和思潮,既可以是当下的,还可能是文学史学家或文艺理论家在总结文学发展规律的时候,对文学史上的某种现象的总结.

进一步比较媒介文学事件和作为一般文学事件的文学流派的不同层面的特征,就可以使我们的概念更加明晰(见表一).

通过上述对媒介文学事件特征的认识,我们不难发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众多文学现象,其实根本就是“媒介文学事件”.作力大众传媒时代的特殊现象,媒介文学事件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具备典型的媒介文学事件特征,而有一个产生,发展、成熟的过程.媒介文学事件与一般文学事件的区别在于“媒介”因素地位和作用的显著增加.在媒介文学事件中,组织者、媒体和受众三方之间的协商关系决定了事件是否能够取得成功.媒介文学事件的发展成熟,正是三方协商关系逐步走向协同的一个过程.

现以媒介文学事件从产生,发展到成熟三个阶段的案例来分析其协商与事件的成功之间的关系.本文认为,“女性‘个人化’写作”事件属于媒介文学事件产生之初的案例,“作家群”事件为发展阶段的案例,而现在的“80后”则为成熟阶段的案例.

作为媒介文学事件产生阶段的案例,“女性‘个人化’写作”事件是一个初具雏形但“成分”还很复杂的事件.首先,在组织者内部,出版商和作家之间就存在分歧.例如,出版林白的书,出版商未经作者同意就以女性图作为封面,而引起作家的反感.女性“个人化”写作的代表人物林白、陈染等,都对媒体称她们的文学为“隐私文学”而表示过反对.在这一阶段,虽然出版商已经在利用女性作者的性别身份作为宣传的策略,但是作者本身的参与程度并不高,可以说,本应该作为事件主角的作者,在这一阶段,并没有积极地配合“表演”.所以,在这一阶段,组织者与主角之间存在着不协同.其次,组织者与媒体之间也存在着不协同.媒体在初期的反应有着巨大的分歧,一方面,很多媒体为书商打广告,采用组织者的语言对事件进行描述;另一方面,一些媒体刊载批评性评论文章,对这一事件进行眨斥.第三,这一阶段,受众开始分化,一部分仍然是文学作品的忠实读者;而另一部分,则转化为事件的“观众”.引起这些观众兴趣的,是事件策划者所上演的“女”和“性”方面的文化因素,而非文学因素.后来,还有一部分人对论争产生了好奇而开始关注事件.因此,受众在这一阶段的反应,也是意见分歧,达不到协同.由此可见,“女性‘个人化’写作”事件,作为初期的媒介文学事件,属于“不情愿”的病变案例.

在发展阶段,从“作家群”的情况看,事件有所进展.此时,首先,在组织者内部,有了极强的策划、宣传意识,对事件的“卖点”抓得更牢,从“”作家群的命名上就可以看出,策划者是要将广大受众的注意力引向女性作者本身.而很多女作家在这一阶段也改变了态度,她们积极参与策划,投身其中,例如,卫慧、棉棉就亲自上阵表演,并且为自己做宣传.媒体在这一阶段表现出力图做到其与组织者之间以及与受众之间的协同.一方面,媒体更加积极主动地与事件的组织者合作;同时媒体也会考虑受众的反应,以能引起受众兴趣、好奇、关注的方式描述事件,报道事件.总之,媒体在这一阶段的态度十分明显,即,积极地参与事件.而这一阶段的不成功之处在于,由于策划的偏差和极端,过分地强调“”作家的另类生活方式,而引起了广大受众的反感,而且,对一些女作家作为主角的过火表演,广大受众持不同意态度的强度非常大.因此,“作家群”事件,可以说是一个“受挫”的媒介文学事件.


而到了“80后”,上述的情况都得到了改观.虽然“80后”这一提法是从作家春树开始的,但“80后”作家的主体,主要出自《萌芽》杂志的“新概念作文大赛”.“新概念作文大赛”是一次成功的媒介策划事件,吸引了大量青少年参与其中,并且受到极大的欢迎.因此,这一媒介文学事件的受众对事件是同意的,甚至是欢迎的.而组织者内部以及传
媒早在上一阶段就已经达到了协同,从事件的策划到媒体的描述都显示出“成熟”,因此,他们在这一阶段继续保持了他们各自的以及相互的协同.因此,从媒介文学事件的角度评价“80后”这一文学现象,可以说,这是一次成功的表演.显示出组织者策划和宣传的成熟,以及从作家到媒体再到受众之间共识的达成,大家的一致“同意”,造就了这次成功的“媒介文学事件”.

对于上述媒介文学事件的协商及其病变或成功之间的关系,简要表达见表二. 这样,将“媒介”作为重要参数,建立“媒介文学事件”概念来分析,解释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众多文学现象,可以成功克服传统的文学流派或思潮概念对这些-新生事物”、“新现象”进行解释时的混乱和艰难.而且,也为进一步分析这些新的文学现象所带来的文学及文化的后果,设立了坐标,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