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过了千山万水

更新时间:2023-12-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7103 浏览:79502

一、

自从1999年第一次8卷本的《杨黎光文集》出版,至今已经过去7年多了,整理一下这7年来发表的作品,发现不知不觉中又写了这么多.

1996年的6月我做了一个手术.术后的一天傍晚在医院的走廊上散步,突然,我感到自己是那样的虚弱,生命好像就维系在那不断的呼吸中,如果呼吸停止了,也许生命就结束了.疲劳的我靠在窗台上凭栏远眺,远处是深圳著名的国贸大厦,门前的人流如过江之鲫呈现着勃勃生机.仿佛经过一次生死考验的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写了这么多年.该是有一个交待的时候了,于是就有了把自己的作品结集出版的念头.但出版文集并非易事,直到1999年,8卷本的《杨黎光文集》才得以出版.

抱着厚厚一摞文集,当时我想.对自己的写作生涯也算有了一个交待.今后也许再也写不了什么了.也不知道老天爷还会给我什么样的安排.

不知不觉中.许多往事就浮现在眼前.

二、

我并不是出生在一个书香人家,父亲几乎是一个目不识丁的工人.母亲虽有文化.其程度也只是能算算账.写写字.但是,父亲忠厚善良,母亲精明能干.这些对于我后来的成长,必然都有一定的影响.

我的家乡在长江岸边――安徽省安庆市,这是一座历史文化古城,在中国近代史上,你能找到一连串发生在安庆的重大历史事件.许多历史风云人物都在安庆这座历史舞台上表演过.家乡对我的最大影响.就是她的文化氛围.安庆人喜欢读书.崇尚读书.也许其原因是,要改变生存环境只有读书.安庆的民风,也讲究读书,哪怕你读闲书.故乡的这块土壤把我这个贫民的儿子,引入了文学的殿堂.

我的父母没有给我一点文学的基因.那么,我又是怎样爱上文学的呢

想想.真正给我直接影响的应有两个人,一个是我的舅舅.一个是我儿时的一位邻居.上小学的时候.我在舅舅的单身宿舍里住过一阵子.最早接触过舅舅的那些现在看来应算少得可怜的藏书,开始对读书感兴趣.至今,我还珍藏着一本1958年版的《新华字典》和一本《哲学词典》,都是舅舅的藏书.可是,舅舅并不喜欢文学,他的藏书中,几乎没有文学书籍,只是跟着舅舅我开始喜欢读书.

小时候,我的家住在一幢满清时代留下来的大宅子里.这幢有着“三进三堂”的大宅子.里面住了近二十户人家.有一个邻居的儿子,大约比我大五、六岁,人很聪明.在他读初中二年级的时候,他停学顶替他父亲工作.那时候我喜欢跟在他后面玩,他是大孩子,又参加了工作.我跟在他后面.想看一看校门之外的精彩世界.校门之外的精彩,主要是可以谈恋爱.写情书需要华丽的词藻和一些名人名言.这些从哪里来只能从文学书籍中抄.我想.不少青年喜欢文学恐怕都跟这一点有关.在文学中寻找爱情,用文学去抒发爱情.当时我还小.还不懂恋爱的滋味.我的这位兄长,爱上了一个女同学.他当时谈恋爱的方式.主要是写信.为了把这些信写好,他借了一些唐诗宋词之类的书,然后在那里现抄现卖,用来给他所爱的女同学写信.他做这些都不避我.还喜欢和我一道分享.当时,给我的印象,诗是那样的美.当时还是在“”之中,一个“大破一切旧文化”的时代,很难看到这些收录有唐诗宋词的书籍.所以,偷偷地看这些诗词.特别是那些歌颂爱情的诗.想象的空间特别大,显得很刺激.于是我就向他借来看、抄、背.这使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文学的一种意境的美,一种抒发情感的美.于是,我渐渐地爱上了文学.

记得那时候,小小的我常常在黄昏独自一人坐在长江的大堤上,脚下是一望无际的芦苇.长江从夕阳里流出,流出一江波光粼粼的金水,我情不自禁地吟着:“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等”真有一种大文学家的抱负.

从那以后,我千方百计地找中外文学名著来读.我每天睡觉前必须要读书才能入睡的习惯就是那时候养成的.我的文学基础.恐怕也是那时候、奠定的.后来上了大学,在大学里.我学的是中文.这才系统地接受了文学的熏陶.

三、

我的创作成熟于一个社会转型期,在这个转型期中,几乎人人都在经受着考验.包括我自己.人们在遍尝诱惑之苦后,又在寻找着自己的精神家园.我把这个精神家园物化成一个“枕头”.一个让你想睡就能睡着的“枕头”.我希望人人都有.

我认为.文学是我生命的一种延续.我热爱文学,是因为它可以最大限度地留住时间.留住历史,留住生命.历史并不仅仅是史学家们记录的.还有我们文学家的责任.

文学,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一种重要体现.但要想真正搞好文学,作家必须吃得苦涩.我多年来的体会是:文学是一种积累.创作是一门苦学.


出版了8卷本的文集之后.随着岁月的流逝.我走进了中年,淡泊生活,工作之余,又觉得无所事事,于是不知不觉中又拿起笔,7年来又写下这么多.其中尤其以50万字的长篇报告文学《惊天铁案――世纪大盗张子强伏法纪实》和记述2003年那场震惊世界的抗击“非典”的报告文学《瘟疫,人类的影子――“非典”溯源》写作最为艰巨.前者让我第二次获得“中国报告文学‘正泰杯’大奖”,后者让我第三次获得中国文学最高奖之一的“鲁迅文学奖”.

于是2006年又增补出版了13卷本的《杨黎光文集》,这让我的创作又延续了长长的一段.

四、

在13卷文集即将出版之际,我突然产生了一个怀疑:写了这么多,可到底是为什么而写作

写了给谁看

还有谁在看文学书籍

14年前.我南下深圳之际.写完了我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大混沌》的最后一章,那天清晨窗外白雪静卧,只有麻雀飞过,却并无降落之心.7年前,我抱着一摞文集,茫然地走入人流之中,心里不知道还能走多远.今天,13卷本的文集出版,却突然感叹人生.感叹岁月,无论勤奋者、懒惰者、贫穷者、富贵者.或者我这已经抱不下自己全部出版文集的写作者,都是殊途同归.因为回首时,岁月不会再重头来一次.

文集出版之际想到时间的流逝,正是思考生命价值的一次机会.虽然你想不透生命的玄机,但仍然会增添一份对岁月的珍怜.

我想用一杆秤,称称自己的分量.盘算是否对得起时间.对得起岁月.人生我已经走过一半,这一半中的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时间.我在干一件事,那就是写作.13卷本的文集是对我最大的回报.可在人生最精华的一段时间里干的事情.真的如自己自小就认为的那样.有意义吗

爬格子,是写作者自嘲的一句最形象的话.一个字,一个格子.我写了几百万字的作品,就是13卷的文集.也远不是我这些年写的全部.那么我已爬过了千山万水.我的青春.我壮年最黄金的岁月.就是在孤灯只影下不停地“爬”着度过的.

生活的质量到底有多高

五、

我们把写作看得太神圣,写作者也把自己看得太神圣,甚至有“神圣”的写作者把自己当成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实在是太抬举写作者了.

其实,写作可以成为一种职业,不能成为职业者.就是一种业余爱好,我属于后者.

中国有以作家的身份来给作家定位的习惯,如工人出身的叫工人作家,农民出身的叫农民作家,知青出身的叫知青作家等他们的作品题材也往往与自己的职业相近,因为源于生活的体验.

我既不是工人,也不是农民,更不是知青,我算什么作家

我的职业是报人.我属于记者作家可没有当记者前我的创作算什么呢

写了几百万字的文学作品,出了十几本书,突然不知道将自己的写作如何归类,13卷的作品涉及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这也许是我的创作特点之一.

重要的不是自己属于什么,而是写了什么.

我对自己的朋友和同事曾灌输一种自以为得意的成功体会:一个人一生只能做成一件事,言下之意,我连续获得了三届“鲁迅文学奖”.这表明我一生做成了一件事.

夜深人静之际,我突然对一种新想法感到不寒而栗:如果一个人一生只做一件事,那该是多么的悲哀.一旦到了晚年,到了他因退休而不能再做其它事的时候.他将会如何地茫然不知所去

六、

有人说,我宁愿自己的书被一个人读一千遍.而不愿被一千个人读一遍.我真羡慕说这话人的自信.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将我的13卷文集读一遍.因为我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人在坚持阅读,特别是读文学作品.

那么,下一步我还会继续写下去吗

我想了很久,最后不得不无奈地回答,恐怕还是得写.因为,选择写作实际上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十几年的写作生涯.让我已经把写作当作一种生活习惯.

如果不写,我还干什么

去年的除夕,我下决心这天一定不写作.因为按照家乡的习惯,年三十如果还在劳作,那么将表明你会一年劳作到头,这些年写得实在太累了,我想歇一歇.

可看了一半闹哄哄的“春节晚会”,还是和以往的除夕一样又走进了书房,还是下意识地打开了电脑,还是不由自主地开始写作.

这样,不知不觉中把十几年前就开始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园青坊老宅》.竟一个格子一个格子又“爬”出来了.竟然“爬”了40多万字.这部已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小说,也许开始了我文学创作的又一个时代.

这也表明:我还会继续写下去.就像安徒生童话《红舞鞋》里的那位小姑娘一样,一旦穿上了红舞鞋,就会不停地旋转,直到她再也转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