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毕业文文献综述湖北DOC

更新时间:2024-01-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3029 浏览:105935

关于认真做好20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大学生综合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启动,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准备工作

1.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和2016届毕业生认真学习《湖南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院教字〔2006〕92号文件),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并在2016年1月10日之前将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落实到学生,并将选题结果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五17:00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人选.各学院应严格审定指导教师人选条件(指导教师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严格控制指导学生人数(每名指导教师所带二本毕业设计的人数不超过8人),制定本学院工作规范和本专业的目标要求,从制度上保证此项工作的成效.

3.选题方式及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使学生能得到较全面的训练,选题应尽量选择来自科研和企业生产实践中的题目,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应是一人一题.多人承担同一课题,要有明确分工的子课题,各人有独立完成的部分.

4.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对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用人单位有合适的课题,且用人单位已安排本专业相关的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指导老师,则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对外出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安排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并进行定期检查,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并对其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

5.各学院要安排落实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场地,仪器设备等.

二,加强领导,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环节管理

1.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各环节工作.

2.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过程中,应加强对教师指导工作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过程的管理与监控,在本学期末组织完成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审核.各学院要在2016年4月24日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管理,在选题,课题调研,参考资料的查阅与文献检索,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的撰写,毕业实习,设计过程及论文撰写等各个环节进行认真指导,尤其要注意工作细节,切实保证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指导教师本人要及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的工作记录.

4.有关实验室要安排值班人员,确保课余时间向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开放.

5.各学院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小组须在答辩之前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答辩过程要严格规范,确保质量.

6.各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汇总上报,作品整理,材料归档等工作.

7.教务处组织的期中教学检查将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其检查结果将直接应用于各学院年度目标考核.

8.学校教学委员会在秋季学期按5%比例抽检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结果直接应用于各学院年度目标考核.

三、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比例不超过15%.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且重合度

四,毕业设计(论文)流程及时间安排,见附表

注:具体执行时间,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答辩工作务必按时完成.


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负责部门及负责人1,指导教师资格审核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

小组

导小组2,申报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指导教师3,确定选题(基本情况汇总表)教研室主任4,课题审核,选定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5,落实学生课题并上报教务处毕业设计学生选题情况汇总表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教研室及指导教师,教务处6,布置学生毕业设计任务2016年2月27日前完成指导教师7,课题调研(含毕业实习)2016年3月27日前完成指导教师8,学生做开题报告,撰写文献综述指导教师9,审定开题报告指导教师10,中期检查2016年4月24日前完成学院自查2016年5月8日前完成教务处,督导组11,撰写论文,完成设计2016年6月12日前完成指导教师12,论文查重(30%以内)2016年6月17日前完成校图书馆于海玲

老师13,完成毕业设计答辩(公开答辩,分组答辩)2016年6月17日前完成答辩委员会14,成绩评定

汇总表交教务处存档2016年6月20日前完成成绩评定与成绩登录

6月22日上午12:00前汇总表上交

指导及评阅教师,答辩委员会15,抽查(按5%比例)9月下旬本科教学委员会

教务处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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