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文推荐表

更新时间:2024-03-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621 浏览:142579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条例(试行)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是显示研究机构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必要条件,也是研究生本人在学术生涯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奖项.为此,教育部有相应的奖励,资助论文出版费用和专项科研资金的配套规定.为了提高我所博士论文水平,早出,多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特制定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条例.

一,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专门小组,对中期考核中达到前40%成绩的博士生的选题及论文工作进行审查,每年选择1~3名博士生作为培育对象.

二,选择的主要依据是论文的创新潜力,包括:论文选题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深度和方法,得到的成果的影响,发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等进行评价.

三,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专门协助小组对培育对象进行督促,协助其导师,保障论文达到较高水平.

四,被选定为培育对象的博士生与导师需要与所学位管理机构签订协议,适当延长学习时间6到12个月,接受协助小组的督促帮助,完善学位论文工作,并向高水平国际刊物投稿.

五,博士生在选定为培育对象后,每月增加特别补贴500元,学习延长期间,免除导师所负担的所有研究生费用.

六,如果被选定为培育对象的博士生或导师需要解除协议,经学位委员会同意即可终止培育计划.


七,如果博士论文被评为全国百篇优秀论文,奖励学生,导师各1万元.进入上报阶段的论文,奖励学生,导师各1千元.

八,本计划自2003年3月起试行,并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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