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期刊文发表机构,核心期刊发表要求文

更新时间:2024-04-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192 浏览:9701

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工作,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1995]3号)的精神和我校具体情况,经校第二十六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对研究生学位授予中博士生,硕士生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作出如下规定:

为保证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的质量,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习期间必须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

二,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讨论,审核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时,应根据学位条例的要求,结合本规定严格把关.对未能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可做作出延期授予学位的决议,延迟期限为博士两年以内,硕士一年以内.

三,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有关学位申请材料时,必须附有已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或论文被接受并同意发表的证明,科研成果的鉴定书等材料.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供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若有疑问,将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重新审定,并可请导师到会介绍情况与接受质疑.

五、本规定解释权在校研究生部,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博士学位理学

工学申请人一般应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有1篇SCI,EI,ISTP索引学术刊物上.作者排序: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是第一作者.

申请人一般应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位有关的论文1篇(作者排序要求同上),并有1项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专利申请受理证明或1项经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持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研究者排序:前三名.

以上条件只需符合1项即可.文学

历史学

管理学

法学等申请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作者排序: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是第一作者.

申请人一般应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位有关的论文1篇(作者排序要求同上),并有1项经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持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研究者排序:前三名.

参加专着或教材编着,并正式出版,其字数不得少于十五万字(编着者排序要求同学术论文要求).

以上条件只需符合1项即可.硕士学位理学

工学申请人至少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作者排序: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

有1项专利申请受理证明或1项经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持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研究者排序:前五名.

以上条件只需符合1项即可.文学

历史学

管理学

法学

经济学等申请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作者排序: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

有一项经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研究者排序:前五名.

参加专着或教材编着,并正式出版,其字数不得少于五万字(编着者排序要求同学术论文要求).

以上条件只需符合一项即可.非全日制一,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题属于理论型研究学位论文者,参照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指标执行.

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题属于应用型工程设计学位论文者,在读期间必须至少具有以下四项科研成果的其中一项:

①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以第1作者署名的学术论文,

②参加过一项经政府主管部门或项目评估机构鉴定,验收的科研项目(排序在前五名者),

③获得过一项政府部门颁发或认定的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序在前九名者,二等奖排序在前七名者,三等奖排序在前五名者),

④获得过一项与学位论文选题有关的专利成果或专利申请受理证明书.全日制见"上海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说明:

1,申请博士学位要求的国内核心期刊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要期刊目录》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国内核心期刊为准.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核心刊物.


2,申请硕士学位要求的国内核心期刊以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核心期刊.

3,申请学位时,若论文未正式发表,可以提交核心期刊同意录用的证明,专着或教材可以提供正式合同.EI,SCI和ISTP三大检索以其源刊为准,即一旦在这三大检索期刊的源刊上发表,即可确认.

4,对确有特殊原因,未能有正式发表论文,专着的申请者,可以由导师提出申请,由研究生部与学院一起进一步确认学位论文的水平后,做出是否同意其学位申请.

5,文科中的美术学学位的标准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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