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知识产权DOC

更新时间:2024-02-1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9586 浏览:42490

第1章知识产权

【本章学习提示】

本章是学习知识产权法的基础之一,内容包括知识产权法律术语的出现,知识产权的界定,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知识产权术语的影响及其局限四个方面.通过本章学习,应重点了解目前国内外对知识产权界定的几种主要方法以及关于知识产权性质与特征的主要观点.同时注意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探索还远远没有结束,需要继续努力.

1.1知识产权法律术语的出现

知识产权在我国是一个外来术语,直接源于对英文IntellectualProperty的翻译.知识产权这一术语最早是由西方国家学者提出的.①然而,知识产权作为正式法律术语的使用,却是从1967年7月14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签订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开始的.该公约第2条第8款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包括:

(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3)关于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4)关于科学发现

(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

(6)关于商标,怎么写作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7)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一切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智力活动权利

1.2.1通过列举的方法对知识产权界定

采用列举的方法对知识产权界定,就是通过列举各项具体由知识产权所涵盖的权利来划定知识产权的界限.除《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采用列举的方法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也采用这种方法.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对知识产权的界定是迄今为止覆盖面最为广泛的一个界定.首先,公约把科学发现科学发现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一切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权,

(7)未泄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的界定不同于《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一,协议没有把科学发现TRIPS协定曾参加过乌拉圭回合TRIPS协定谈判的加拿大代表团成员DanielGervais在《协定》书:TRIPS协定前言第四段是乌拉圭谈判TRIPS协定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一切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TRIPS协议)也使用了知识产权术语.当然,该协议对知识产权范围的划定与《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有所不同.

2.对有些国家立法的影响

法国于1992年将23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单行立法汇编整理成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从而开创了国内法以知识产权统一立法的先例.①我国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也使用了知识产权术语.该法第5章第3节就是以"知识产权"作为标题的.此外,该法还将"发现权"纳入其第5章第3节知识产权范围内.显然,这是受到《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影响.

3.对国际组织机构和有些国家组织机构的影响

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AIPPI)于2001年墨尔本会议上改名为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缩写仍为AIPPI).目前,在我国的行政管理机关中已设立了知识产权局,在人民法院则设有知识产权庭.

4.对一些国家学术界的影响

在普通法系国家已有一些书刊是直接以知识产权冠名的.期刊方面,如英国的《欧洲知识产权评论》和美国的《世界知识产权报道》,专着方面,如W.R.Cornish在英国出版的《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商标和性质上有密切联系的权利》,J.Ricketson在澳大利亚出版的《知识产权法》.①应当说,公约所提出的知识产权术语在我国产生的影响最为深远,在我国不仅有大量的关于知识产权法的论着,而且知识产权法还是高等院校14门法学主干课程之一.

1.4.2知识产权术语影响的局限

虽然《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提出的知识产权术语在世界范围产生了较深远影响,但这种影响仍有一定的局限.首先,在国际上,除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仍然是通过各个单项公约来实现的.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公约就有20多个,包括原来的《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其次,从各国立法来看,很少有国家全部接受《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对知识产权的界定.虽然法国颁布了《知识产权法典》,但它仅仅是原有单行立法的汇编.该法典分三部分:文学和艺术产权,工业产权,在海外领地及马约尔属地的适用.各部分在体例上保持相互独立.最后,各国专家学者对《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划定的知识产权范围还有不同的看法,至今还很难形成统一的认识.


【思考题】

1.如何理解知识产权

2.传统知识产权有哪些特征

【专题案例】

张某于2001年8月获得型强场磁化杯专利,并与磁化厂签订了实施许可合同磁杯.年11月至年1月,因公司欠被告厂货款0余万元,双方协商由公司制造磁杯抵偿货款.随后,公司从省购进检测冒磁杯杯壳(杯壳上印有型强场磁化专利号,磁化厂厂名磁注册商标),从县厂购进杯胆,自己组织了磁条,组装了一批检测冒磁杯,将其中1000个以每个1元共计21万元给厂抵债.年5月,厂又以公司的名义厂公司的与文化用品公司签订了购销此磁杯的合同.文化用品公司给公司付款万元,在收到磁杯800个后,发现磁杯是检测货,未予销售.磁化厂公司厂 问题:

大地公司厂磁化厂

③郑成思.WTO知识产权协议逐条讲解.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8

①郑成思.WTO知识产权协议逐条讲解.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10

②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学者对知识产权的界定多采用概括的方法.佟柔.民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1986,433,李由义.民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460

③刘春田.知识产权法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1

④郑成思.知识产权法.第2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5

⑤郭寿康.知识产权法.北京:党校出版社,2002,5

⑥见〈wipo.int//about-ip〉(2004年5月3日访问)

⑦郭寿康.知识产权法.北京:党校出版社,2002,4

①郑成思.WTO知识产权协议逐条讲解.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10

②DanielGervais.TheTRIPSAgreement:DraftingHistoryandAnalysis.London:Sweet&,Maxwell,1998,37,郭寿康.知识产权法.北京:党校出版社,2002,10

①在TRIPS协议的前言中对此有明确规定.郑成思.WTO知识产权协议逐条讲解.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1

②HartmutEisenmann.GrundrissGewerblicherRechtsschutzundUrheberrecht.Heidelberg:C.F.MuellerVerlag,2001,S.4ff.

③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6

①《法国知识产权法典》(法律部分).黄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8(译者序)

①郭寿康.知识产权法.北京:党校出版社,2002,2,脚注①,郑成思.知识产权法.第2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409

②本案例的制作参考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中的案例〈chinaiprlaw.〉,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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