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事诉讼法新大纲解读

更新时间:2024-01-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0667 浏览:45087

2016年民事诉讼法新大纲解读

万国司考押题之王——郭翔老师

大纲的修改是以2016年《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基础

删除考点22个,新增考点18个

新增点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法官

新增点抗诉和检察建议

(1)抗诉:生效裁判

(2)检察建议

①生效裁判

②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

③对执行活动法律监督

新增点公益诉讼

(1)案件类型: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2)原告范围: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新增点第三人撤销之诉

(1)原告:有独三和无独三

(2)时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

(3)管辖: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

新增点电子数据和鉴定意见

新增点专业人士出庭

(1)法院通知:依当事人申请

(2)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新增点电子送达

(1)方式: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2)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能电子送达


新增点行为保全的程序

新增点恶意诉讼行为

(1)方式: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2)处理:①驳回其请求,②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增点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

(1)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

(2)必须适用

(3)一审终审.

新增点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

1.启动:双方当事人申请(有无争议均可)

2.管辖: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3.时间: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

4.处理:

(1)符合法律规定的

①裁定调解协议有效

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①裁定驳回申请

②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增点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

1.申请人: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遗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

2.管辖: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

3.处理:

(1)符合法律规定

①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

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裁定

(2)不符合法律规定

①裁定驳回申请

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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