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检测文抄袭2016年

更新时间:2023-12-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503 浏览:11489

研究生[2016]36号

关于做好二O一二级硕士研究生

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组织好二O一二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请各培养单位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一、关于学位论文评阅

1.硕士学位论文必须送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校外专家并采取双向匿名评审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专家中有一位是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的专家.

2.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和送审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其中研究生院抽检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负责送审,其余硕士学位论文由培养单位教学秘书负责送审,研究生本人及其指导教师回避送审和评阅.

3.对于收回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如有专家评阅意见认为存在重大问题(如抄袭,主要结论或主要公式错误等),再经同行专家确认后,则研究生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如有错别字,印刷等方面错误需经修改后,方可组织答辩.

4.对专家在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中指出的问题,研究生必须对学位论文作相应的修改和补充,并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报告表存档.

5.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下,各位导师要严把质量关,对学位论文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的研究生,导师可推后其答辩时间.

6.所有硕士学位论文在送审前都必须经过反抄袭检测.各培养单位在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前一周内提交相应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一份,格式按"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反抄袭检测通知"(见附件2).

7.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所有存档和上交的学位论文必须按答辩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并填写《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报告表》(见附件4).

二、关于日程安排

1.2016年12月31日前,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完成本单位的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并填写《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3),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2.经研究生院学位办对《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审定后,研究生院按比例抽查硕士学位论文,并由学位办组织送审,具体事宜见《关于二O一二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的实施办法》(附件5),其余学位论文由培养单位组织送审.

3.2016年3月15日开始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4.2016年3月20日开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定.

5.2016年3月23日前,各培养单位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的授予学位名单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6.2016年3月24日前,各培养单位将申请硕士学位的全部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7.学位审批完成后举行研究生毕业典礼.

三、其他相关事项规定和说明

1.本次学位申请工作中,学生可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上报,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控制在学位申请人数的5%.

2.允许学生申请推迟答辩,请研究生教学秘书将申请推迟答辩学生名单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3.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培养费者不得参加学位申请,论文送审和答辩.

4.根据档案馆档案存放要求,硕士学位论文请双面印刷并用线或胶水装订,不能用订书钉装订.

5.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上报信息表》时,"出生日期"必须与中出生日期一致,军队学生必须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上报信息表》及《学位论文授权书》请于2016年3月15日上报研究生院

6.每一位毕业研究生在2016年3月20日之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相应的学位信息,具体通知见附件6.

附件:1.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表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反抄袭检测通知

3硕士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

4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报告表

5关于二O一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的实施办法

6关于填写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的通知

附件1

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表

学号研究生姓名学院学科论文题目学位论文修改的依据:

返回的评审专家意见中有"修改后答辩"意见的□

返回的评审专家意见中有"修改后重评"意见的□评审专家提出硕士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对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的详细报告:

学生签名:年月日导师对修改后论文的审查意见:

导师签名:年月日

附件2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反抄袭检测通知

各:

1

2.学位论文只需提交电子版,由统一收齐各自的学位论文,并确保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其送审的纸制版本一致后,提交学位办,

3学位论文的电子文件大小规定:每篇学位论文大小不得超过0M,超过者,

4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方法:-学号-学生姓名,如机械学院硕士张三的学位论文命名方法:机械学院--张三,

5每位学生的学位论文只比对一次,

6学位论文比对结果由学位办返回各研究生,并由对比对结果作出反馈意见后学位办备案.

学位办

201年月日

附件4

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报告表

学号研究生姓名学院学科论文题目答辩过程中专家提出硕士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

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年月日对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的详细报告:

学生签名:年月日导师对答辩后论文修改的审查意见:

导师签名:年月日注:页面不够可附加页面 附件5

关于二O一二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的实施办法

为了提升我校研究生整体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水平,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我校决定对拟申请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查,具体实施办法参照《2016年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实施方案》制订如下.

抽检范围:拟申请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抽检原则:采取普遍抽查抽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在保证抽检的学位论文涉及全校所有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和所有培养单位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对以下学位论文跟踪抽查:1,导师所带硕士生拟申请学位较多者,2,近三年省抽检学位论文评议结果出现"不合格"的指导教师所带硕士生拟申请学位者.在此基础上,同一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一般不超过一篇.

抽取比例:按拟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总数的10%比例,由培养单位和学校两层面随机抽取,其中学校层面以普遍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按5%比例抽取,培养单位层面在学校抽取的名单外按5%的比例抽检.

抽检名单确定时间:各培养单位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将本培养单位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名单报送学位办,学位办根据报送的名单产生抽检名单,抽检名单将于2016年1月7日下发到各培养单位.

材料提交时间:由于各培养单位的送审时间不同,研究生院组织统一抽检学位论文送审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请各培养单位在此之前将送审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材料提交要求:被抽中的学生的学位论文送审材料由培养单位负责统一收齐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送审材料含匿名的学位论文一式两份和相应份数的评阅意见书,提交的学位论文须隐去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评审费用: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费200元/篇,论文管理费50元/篇,合计250元/篇.

抽检论文送检:学校层面抽取的名单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安排送审,培养单位层面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安排送审,都采取双向匿名评审,研究生院送审时间为20天(由研究生院论文送出之日算起,寒检测时间除外),评审结果返回后,由研究生院通知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

抽检结果:学校层面的抽检评阅结果将形成分析报告,一方面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另一方面通知所在培养单位并由培养单位按学科报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培养单位的抽检结果必须报学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附件6

关于填写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了使毕业研究生完成论文答辩及顺利毕业,请每一位毕业研究生在2016年3月20日之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gs.njust.edu./pyxx/login.aspx),完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答辩,毕业及学位"等信息,其中"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学术活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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