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学会

更新时间:2024-03-1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853 浏览:14895

关于召开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的通知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商法学研究会")主办,郑州大学法学院知如下:

一、本次年会召开时

2016年9月日-日,与会者在2016年9月日报到,日上,下午与2日上午为会议期,20日中午会议结束.参会者须在会议期内自始至终参加会议.

二,本次年会的学术议题 本届年会的中心学术议题是"商法的现代化与民法典的编撰".会议将集中围绕下列课题研讨: 1.民法典的制定与商事立法的统筹,协调

2.民法总则的体系,结构与商事规范的安排,

3.民法总则中民事主体立法与商事主体制度


4.民法总则法律行为立法与商事行为制度

三,论文提交的具体要求 参加会议者须提交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凡参加本届年会者,必须在2016年月0日之前将参会人姓名,论文题目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给郑州大学法学院,并务必随附您的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包括手机),传真等,以确保随时与您联系.指定邮

2.提交本届年会的论文,可选择商法中某一领域为讨论的主题,但应符合本届年会学术会议议题要求,篇幅控制在8000字之内.如果所准备论文篇幅过长的,建议将其中的核心内容择出成文,不要全部提交给年会.凡论文内容与本次年会各个议题无关,或者字数超过8000字者,将不被收录至正式出版的《中国商法年刊》

3.参会者须于2016年7月0日前以电子版方式将论文发至年会指定

与2016年年会一样,2016年的《中国商法年刊》仍在年会前编辑出版,本次年会论文的遴选,编辑,出版工作均在年会召开之前完成.此次正式出版的时间定于2016年8月日.为确保《中国商法年刊》(2016年)能按期出版发行,请参会者务必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日前提交论文.逾期提交的,其论文将不再收入《中国商法年刊》(2016年),会议承办方也不再为逾期提交论文者承担印刷义务,而由逾期提交论文者自带论文200份,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4.为便利年会论文的汇集《中国商法年刊》(2016年)出版,参会论文格式请遵照以下要求: (1)页面型号:A4. (2)排版:按照Word文档默认页面设置. (3)字号:论文主标题:小二号黑体, 一级标题:小四号黑体, 二级标题:小四黑体, 标题:五号黑体, 正文统一使用五号宋体. (4)正文行间距:单倍. (5)注释体例请采用文内随页脚注(即页,每页重新编号),体例请标注为,,等序号.注释格式采用《中国法学》的论文格式.

四,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 1.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以商法学研究会的名义举办. 2.凡45周岁(含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从事商法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者(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 3.提交参评的论文应为本次年会的会议论文.参评者在提交会议论文时须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并附送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单位,职称(研究生请注明博士生/硕士生)和出生年月.凡在提交会议论文时未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或者不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的,视为未申请. 4.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将获得商法学研究会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 5.参评优秀论文的提交时间为2016年月0日之前,不受理逾期参评的申请.

五,其他事项 1.在本届年会上将讨论明年换届事项请各位常务理事务必出席

2.请参会者务必于2016年月0日前将回执(见附件)发回承办单位.逾期回复的,可能无法保证集中在会议主会场所在宾馆内安排住宿,请参会者给予理解和协助. 3.会议收取会务费人民币600元整,于报到时支付.参会者往返旅费,住宿费用自理. 4.正式通知待参会回执返回承办单位截止日后发出.

六,2016年商法学年会承办方的 郑州大学法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1)通讯地址:郑州市郑州大学法学院2016年商法年会会务组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

2016年月10日

附件: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回执

姓职工作单通讯地邮联系电座手电子邮论文题住宿要单住(单人间)□单住(标准间)□

与人合住(标准间)□

如果论文题目尚未确定,请务必将其他信息填写完整,尤其是住宿要求,请一定填写,以便承办方安排.务请参会者配合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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