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信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细则为了进一步促进和提高我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强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质量意识,加强学位点的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我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努力培养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抽检目的1,通过论文抽检及对抽检结果的统计分析,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了解我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状况,2,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原则与规定,3,客观反映各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真实状况,4,加强学位点建设,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机制.二,抽检对象与数量抽检对象为当年的硕士学位申请者(包括统招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抽检总数量当年申请硕士学位人数的%.
三,抽检方法与原则1,由学位委员会从学位点中随机抽检参加盲审学生将抽检结果通知到学生所在的,导师及本人,2,重点抽检新增学位点和培养人数多的学位点,3,重点抽检各类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学位点,4,重点抽检因故延期和提前申请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四,盲审要求1,每年被抽检到论文盲审的学位申请者将盲审论文(一式两份)交,论文盲审的有关费用由导师和研究生本人承担,并与盲审论文同提交.2,论文评议采取"双盲"评审方法,要求所提供的论文中不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论文装订一个"白皮"封页,由统一在封页上标志出论文识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等,制作识别号清单.由送校外两位专家进行盲审,并征询专家对盲审论文的答辩意见,3,参加盲审的论文,要在盲审结果确定后方可组织答辩工作,盲审结果应作为答辩资格,论文成绩评定的依据.盲审论文一般不退回,五,盲审结果处理1,盲审结果中若两名专家对论文的评审意见是肯定的(评分在60分及以上,且同意答辩或同意修改后答辩),则视为盲审通过,若有两名专家对学位论文的意见是否定的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若有一名专家对学位论文的意见是否定的(总分低于60分或认为不能答辩),则应暂缓答辩,并由增加一名校外评阅人重新进行评阅,如专家返回意见是肯定的,则视为盲审通过,如意见是否定的,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2,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通知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盲审不合格者,由研究生院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仍必须参加盲审六,关于涉密论文审阅办法与密级科研项目有关的学位论文,必须在学位论文选题后一个月内由导师提出申请,经学位委员会确认为涉密论文的可不执行盲审,但需进行评审,即可根据论文涉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邀请校内外专家公开评审.七,本细则从学位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由负责解释.电气信息学院
二00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