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下半年成人自考,函授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已通过吉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现将开始申请学位证书.学位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时间:
2016年9月9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过期不予,
2,申请条件:
主干课(科目名称详见附件)总分必须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论文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并通过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3,申请需提交材料及具体要求:
考生申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近期免冠蓝底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同时必须提交上述照片的电子版(申请人须自行携带移动设备进行存贮,申请学位时同时提交,不接受网上传输).电子版照片的大小规格为10K-12K,JPG格式,用号命名.
(2)学位外语合格证(网上打印)
(3)原件,复印件
(4)所申请专业本科原件,复印件
(5)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原件请到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号,省自考办五楼微机室打印,并附省自考办公章)各1份,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一律用A4纸)
具体要求:
要求提交的自考书原件及成绩单原件上的号必须与"外语合格证书"上的号(准考证号或合格证号)及其他提交材料上的号相符,如果不符,则必须提供其他相应证明.不提交电子照片的学生,本办公室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收费标准根据吉政办发[2006]3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申请学士学位每生交费200元.
5,申请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北胡同239号,吉大八舍108室,(须带此通知)
6,本次申报的考生应为2016年,2016年,2016年及2016年通过吉林省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申报时需持从吉林省学位报名网站下载的"外语合格证书"申报学位.
以上各项内容申请人须认真阅读,严格按规定执行,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审核通过的考生下证时间大约在2016年5月以后,咨询:0431-88499222,0431-85646546.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件,如他人代领,须同时提供代领人及考生本人双方原件.
吉林大学法学院成人教育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
附件
学生主干课成绩和自然信息表
姓名:自考准考证号:
性别:专业:学位合格证书编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日期年月日
号:联系:
经济法:专利法(分),反不正当竞争法(分),经济法学原理(分),企业与公司法(分),
税法原理(分),以上五门主干课总分(分),平均分(分),论文(分)
法律:公司法(分),劳动法(分),合同法(分),国际经济法概论(分),
国际私法(分),以上五门主干课总分(分),平均分(分),论文(分)
行政法:行政法学总论(分),行政处罚法(分),行政诉讼法(分),行政复议法(分),国家赔偿法(分),以上五门主干课总分(分),平均分(分),论文(分)
注:请考生认真填写后申请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