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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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

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汇编

二〇一二年二月 目录

一、申报依据1

二、申报指南1

三、国家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不参评条文目录2

四、附件3

一,申报依据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1,申报主体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应由业主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提出申请,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申报条件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取得施工许可,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1)《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书》一式1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声明》一式1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另附光盘一份申报方式csus-gbrc./),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gb../)申报.


5,申报流程

国家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不参评条文目录

以下所列不参评条文限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住宅建筑:4.1.84.4.1,4.4.3,4.4.6,4.4.9,4.4.114.5.5,4.5.124.6.1,4.6.3,4.6.4,4.6.5,4.6.7,4.6.8,4.6.9,4.6.10,4.6.12公共建筑:5.1.55.4.1,5.4.3,5.4.6,5.4.10,5.4.125.5.4,5.6.1,5.6.2,5.6.3,5.6.4,5.6.5,5.6.7,5.6.10,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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