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更新时间:2024-01-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303 浏览:14777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正确,客观,公正地评价网络教育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主要目的旨在审查和验证学生对所提交的设计(论文)论述到的论题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对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审查毕业论文的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由学员自己独立完成等情况.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也是一个增长知识,交流信息的过程,是培养和展示自己的勇气,才能,智慧,风度和口才的重要机会,是学生向答辩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学习,获得指导的机会.为了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的范围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所有本科层次学生,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阶段专科层次,申请"优秀"成绩的学生.

二、答辩组织方式

学院组织

1)凡需申请重庆大学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答辩教师由学院统一聘请.

学习中心组织

不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的本科学生,参加由学习中心按照我院相关规定代为组织的答辩,

答辩教师由学习中心推荐,学院统一聘请,

学院派出专业教师组织或参与学习中心的答辩工作.

三、答辩实施方式

1,学院组织

学生回学院答辩:距学院较近地区的学生,可按规定时间直接到学院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学院组织教师集中至某点答辩:根据答辩学生相对集中的原则,学院派出专业教师至某点进行定时统一答辩,由学习中心负责组织本中心需答辩的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答辩.

网上答辩:对规模较小(需答辩的学生较少)的学习中心学生,由学习中心组织学生通过音视频会议系统在网上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2,学习中心组织

由学习中心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段组织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答辩,并将答辩的结果及材料统一上报学院.

四、答辩小组组成

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领导下,组成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

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须由三名讲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可视答辩学生人数需要增加答辩小组成员数量).设答辩小组组长一人,答辩秘书一人,组长由小组中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

五、答辩申请

凡拟申请学位的学生,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所属学习中心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申请,由学习中心审核,确认后上报学院.答辩申请时间学院将另行通知.

六、答辩实施

在答辩前指导教师和评阅老师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认真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在毕业设计(论文)平台给出成绩及评语.

学习中心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如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为不及格,则学生不具备参加答辩的资格.

分专业确定答辩小组教师.如答辩小组教师不属于学习中心所聘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则需学习中心将答辩教师的情况登记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至学院审核.

答辩前由学习中心统一打印参加答辩学生的成绩评定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根据学院提供的答辩流程及答辩注意事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

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给出答辩成绩,填写成绩评定表.

七,答辩成绩

答辩成绩评定必须按学院答辩评定标准严格掌握.按百分制评定,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其中优秀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良好控制在25%以内.

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及格的前提下,答辩成绩按30%计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答辩成绩不及格者,则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不及格.

本管理办法由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九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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