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3183 浏览:57766

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是衡量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志,就业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校的办学水平.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本院毕业生就业制度,使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为中心,以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为工作目标,加强校企合作,开辟就业市场,促进就业.

第二条建立以湖南,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为龙头的毕业生就业基地,确立以涉电业,信息业,怎么写作业等行业为毕业生就业的重点行业.建立以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为基础,辐射周边,面向全国且效果明显的毕业生就业网络.

第三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学院领导挂帅统筹,主管部门牵头落实,职能部门配合联动,教学系部全力推进,教职员工全员参与"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

第四条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与怎么写作,建立和完善集教育,管理,指导,咨询,怎么写作为一体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为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由学院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协调全院毕业生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就业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与院招生就业指导处合署办公,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事宜.

第六条各系也要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三章就业工作职责

第七条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年度就业工作计划及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二)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及咨询,

(三)负责开拓就业市场,收集和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

(四)负责制定年度毕业生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计划,

(五)负责组织大型综合性的供需见面会和专场招聘会,负责全院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六)负责对各系就业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协助学院考核奖励各系年度的就业工作,

(七)负责毕业生就业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毕业生离校手续,

(九)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反馈工作.

第八条各系部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院就业工作计划,制定本系就业工作实施计划,

(二)负责本系毕业生生源摸底调查,并及时向招生就业指导处报送毕业生有关数据资料,

(三)充分调动本系教师参与学生就业工作,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四)协助招生就业指导处做好本系毕业生需求信息收集工作.负责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类供需见面洽谈会,主动开拓就业市场,积极引入用人单位,组织面向本系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帮助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

(五)负责本系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签约,违约申请初审,

(六)负责本系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七)负责本系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工作,

(八)组织开展本系毕业生的就业,为学院专业结构调整,招生,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九)完成招生就业指导处需系部协助完成的其他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一)学生处负责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就业指导课程的安排,毕业生资格的审核及相关的.

(三)保卫处负责毕业生户口的管理,迁移工作及校园大型供需见面会的安保工作.

(四)信息中心对学院就业网站建设与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条教职员工主要责任

(一)积极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收集就业信息,推进学院就业工作,并将信息上报所在系或招生就业指导处,

(二)利用工作与上课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

(三)学生干事负责本系毕业生数据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

(四)辅导员负责所管理班级学生就业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毕业生职责

(一)在校期间,操行表现合格,成绩合格,交清相关费用,

(二)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学院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各种招聘活动,

(三)根据自身条件,客观务实地选择合适的单位和岗位并积极地适应社会,怎么写作社会,

(四)自就业之日起,应负起一切法律和社会责任,就业后的一切行为均仅代表毕业生个人,

(五)主动联系学校.

第四章就业政策

第十二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国家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和学院提供就业指导和怎么写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就业办法,即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

第十三条学院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引导毕业生面向不同性质的单位就业,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中小企业就业,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五章推荐与签约

第十四条毕业生的推荐与签约.毕业生须制作或在学院网站下载《自荐书》,《就业推荐表》并领取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维护学院声誉,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负责的原则,作如下规定:

(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要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毕业生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推荐表和协议书中毕业生基本情况和专业成绩等内容,各系负责审核毕业生填写内容,审核无误后,由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时,毕业生必须明确填写应聘意见,用人单位要详细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聘用意见.

(四)学院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见证方和审核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由招生就业指导处审核盖章.

(五)凡申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必须如实填写《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见附录1),申请自主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如实填写《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就业毕业生登记表》(见附录2),交各系部妥善保存.

(六)违约的界定: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又联系到新的就业单位,重新签订就业协议书,因毕业生单方要解除,终止已生效的协议,毕业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用人单位考试,面试等招聘活动被录用但不签协议均视为违约.

(七)毕业生违约要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系研究同意,持原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经招生就业指导处同意,方可签订新的就业协议(限于毕业生自己寻找就业单位).原接收单位要求缴纳违约金的,毕业生有义务缴纳.

(八)毕业生推荐表可一人多份,毕业生就业协议一人四份,对应唯一的协议书编号,不得私自转让,各系必须做好审核工作.毕业生重新申请新协议书时,必须以旧换新,否则按违约对待.

第十五条凡在校期间表现较好,成绩合格,不欠交相关费用,愿意由学院推荐就业的毕业生,学院予以推荐.

第十六条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学院将优先推荐.

(一)获得学院及以上级别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的,

(二)参加学院及以上级别的各类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且未受到学院任何行政纪律处分的,

(三)在校期间操行表现,学习成绩良好,且受到学院各种单项表彰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不予推荐就业:

(一)毕业生有违约行为的,

(二)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行政处分且未撤消处分的,

(三)成绩不合格,不能获得的, (四)相关费用未交清的.

第六章就业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就业指导.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是关系到毕业生顺利就业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精神,要将就业指导教育课列入教学计划,纳入日常教学.切实有效地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一)各系部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要根据就业形势和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和求职择业的指导工作,帮助毕业生认清就业形势,了解就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择业方法和技巧,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职业道德观,树立艰苦创业精神,正确评价自己,使毕业生顺利就业.

(二)毕业生就业指导应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可利用授课,报告,讲座,咨询,校园网,就业宣传栏,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三)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由招生就业指导处统一规划,教务处,公共课部(就业指导教研室)组织就业指导课教学工作,各系毕业生就业指导的日常工作,由各系负责.

第十九条资格审查.毕业生资格审查,是教务处与各系在毕业前夕对毕业生从专业,学历,培养方式,生源所在地等方面,进行的鉴别认定,认定毕业生能否取得毕业生资格,并将认定结果上报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认定合格的毕业生将有资格获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否则不能正常就业.

第二十条收集,整理,发布信息.就业信息主要包括就业政策,社会需求和毕业生资源等信息.信息收集和发布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键环节.招生就业指导处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整理就业信息并在学院就业网,就业信息公布栏公布,以书面材料,口头传达等多种形式,快捷,准确,迅速地向毕业生公布,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信息.

第二十一条推荐毕业生.学院以多种形式向社会推荐毕业生.通过就业市场,供需洽谈会,专场招聘会等就业平台,为用人单位推荐不同专业,不同特长的毕业生.同时,学院定期向社会发布毕业生信息,通过各种媒体(如网络,电视,报刊,发放就业宣传册等)开展就业宣传.

第二十二条举办招聘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是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方式,招生就业指导处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中小型供需见面会.各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毕业生应主动参加,积极应聘,签订就业协议,落实就业单位.

第二十三条编制就业方案.学院在每年5月30日前依据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编制我院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并上报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第二十四条毕业生派遣.毕业生就业方案经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查确定后,学院将按照规定的时间领取毕业生《报到证》.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聘与就业流程

(一)毕业生按照招生就业指导处或所在系公布的招聘信息,根据个人意愿,应用人单位的招聘要求,毕业生必须亲自参加由招生就业指导处,所在系或用人单位主持的招聘活动.

(二)面试合格,经用人单位审核,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三)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有关规定离校手续.

(四)毕业生应在约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二十六条调整改派.毕业生在派遣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按以下原则:

(一)毕业前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按就业协议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的毕业生,如确有特殊情况要求调整就业单位的,需征得原签约单位和学院领导同意,并附有效材料,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改派申请,持原《报到证》和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到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调整改派手续.

(二)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已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的,在生源地以外落实就业单位后,持用人单位接收意见和生源地教育局就业指导中心意见,到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改派手续.

(三)毕业生的调整须在一年内,逾期不再有关调整手续.

第七章提前离校工作流程

第二十七条学院推荐就业的毕业生,用人单位要求提前离校上岗的按以程离校手续:

(一)招生就业指导处将需提前上岗的学生名单,工作单位,离校时间通知教务处,学工处和系部,并将《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就业申请表》(附录3)发给毕业生,

(二)毕业生与系部签定《毕业生提前就业离校协议书》(附录4),系部给毕业生布置好顶岗实习的要求等事项,

(三)毕业生将《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就业申请表》交回系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自主就业的毕业生,需提前离校上岗的按以程离校手续:

(一)毕业生向招生就业指导处提出提前离校申请,并上交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函),

(二)招生就业指导处审核后发给《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就业毕业生提前就业申请表》(附录5),

(三)毕业生与系部签定《毕业生提前就业离校协议书》,系部给毕业生布置好顶岗实习的要求等事项,

(四)毕业生将《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就业毕业生提前就业申请表》交系部备案.

第八章考核奖励与就业经费

第二十九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院系二级管理,院长为学院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系,部(处室)主任(处长)为系,部(处室)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条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及初次就业率作为考核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人与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及初次就业率作为考核系部负责人与系部业绩的重要指标.就业率考核目标为:全院及各系毕业生初次就业签约率须达到年度考核目标.

第三十一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系部学院予以奖励,具体办法由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第三十二条学院按照全年总学费的1%下拨就业经费,其中30%由系部使用,70%由招生就业指导处使用.毕业生就业经费整体由招生就业处监管控制.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的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有出入或与新的就业政策和规定相矛盾,以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

1.《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2.《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就业毕业生登记表》

3.《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就业申请表》

4.《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就业离校协议书》

5.《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就业毕业生提前就业申请表》

附录1: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学校名称:编号:

姓名性别□男□女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省(区)市(州)所获学历所学专业离校后灵活就业方式□"自主创业"□"自由职业"

□其他灵活就业形式工作地点省(区)市(州)县工作内容(或行业)本人声明本着诚信原则,本人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

本人签名:

年月日

注:系部应妥善保管每一位灵活就业毕业生填写的登记表并注意保密,本表保存期限半年.

附录2: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就业毕业生登记表

系部:班级:登记时间:年月日

姓名性别□男□女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省(区)市(州)所学专业父母联系家庭通讯地址本人:电子:调查项目需要学校提供就业推荐怎么写作吗

□需要□不需要

根据本人的情况,是否有先就业后择业的信心

□有□没有选择自主就业的原因

□自主创业

□可以通过家长(亲戚)落实就业单位

□没有自己满意的单位

□待遇低□对劳动关系不满意

□缺少发展空间□工作太辛苦

□工作太危险□工作地离家太远

□用人单位要求标准太高

□对诚信,奉献,责任感及社会能力要求高

□对毕业生就业心态和心理素质要求过高

□对专业知识技能,学习能力和在校表现要求过高

□没有获取足够的就业信息

□不会应用网络获取就业信息

□不会应用网络向企业提交个人就业资料

□学院没有提供本专业就业信息

□其他原因(请注明)本人声明本着诚信原则,本人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

本人签名:

年月日注:1.表中一级,二级选项均为单选项.对所选项在"□"打"√".

2.自主就业为不需要学院推荐,可以参加学院举办的招聘活动.要求学院推荐必须接受系部对招聘会活动考勤规定,诚信守纪.

3.本表由系部保存1年.

附录3: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就业申请表

姓名性别班级日期学生联系

家庭联系

申请事由(签约单位,上岗时间等):

招生就业处意见:

辅导员意见:

系部意见:

注:相关部门签完意见后将本表交系部.

附录4:

学生提前离校(就业)协议书

甲方:班学生

乙方: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甲方为把握就业机会,经双向选择到工作,现申请于年月日提前离校,经研究,乙方同意甲方请求,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自甲方离校之日起,甲乙方关系等同于按国家规定毕业离校的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甲方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经济,民事,劳动等纠纷,均由甲方自己承担.

因甲方原因,未能成功就业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不再负责推荐甲方就业,对严重损害学校声誉者,将延期毕业或以结业处理.

甲方离校前应相关手续.届时凭用人单位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校领取书.

甲方离校后应主动与所在系部保持联系,如果变更要及时告知辅导员.

其他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必要时也可向有关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按有关法规处置.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公章)

附录5: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就业毕业生提前就业申请表

姓名性别班级日期学生联系

家庭联系

申请事由(签约单位,上岗时间等):

招生就业处意见:

家长意见:辅导员意见:系部意见:

院领导意见:

注:相关部门签完意见后将本表交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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