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表

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8380 浏览:131445

建设工程项目报送声像档案资料

有关规定和内容

根据苏州市建设局苏建办[2004]12号文《关于印发<,苏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规定>,的通知》精神及《苏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规定》的具体内容,我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要求并于2005年1月起正式实施.

一,报送声像档案资料的目的:

统一规范建设单位收集,归档和报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的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和质量,便于日后查询和利用.

二、报送声像材料的种类:

1,照片(底片),

2,录像素材,

3,专题录像片,

4,录音带.

三,不同项目报送声像材料的具体要求:

1,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须报送照片材料,

2,下列项目须报送照片及录像材料:

⑴单体7层(含7层)以上的项目,

⑵单项建筑面积达3千平方米以上项目,

⑶建筑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项目,

⑷建筑总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⑸单跨跨度16米以上的厂房,

⑹人防设施,

⑺城市主干道,

⑻多孔100米或单孔40米以上桥梁,

⑼自来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燃气等公用建筑设施,

⑽电厂及220千伏以上输变电站,

⑾一级公路,

⑿港口码头建筑设施,

⒀水利防洪建筑设施,

3,下列项目须报送照片,录音,录像材料及专题录像片:

⑴列为市级和市级以上的重点或实事工程项目,

⑵备申报各级,各类优质工程的项目.

四、报送声像档案资料所包含的主要内容:

⑴工程开工前现场及周边原貌(包括原有的重要建,构筑物),

⑵拆迁情况,

⑶基础工程:基础类型,基础处理,基础施工(包括隐蔽部分),

⑷主体工程:主体类型,隐蔽工程,构件安装,砌体,砼灌注,屋面等,

⑸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施工情况,

⑹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⑺项目竣工后的总体状况,

⑻消防等配套设施情况,

⑼工程建设及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活动:开,竣工情况,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情况,

⑽其它内容.

其中,开工前原貌,基础处理,主体结构施工,隐蔽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有特色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情况,竣工后工程整体状况为报送归档的必需内容.

五,报送声像档案档案资料的数量(长度),质量要求:

照片:一般不少于30幅,5—7时,彩色,应按时间,内容,部位等作好整理,

录像资料:一般应为DV格式,长度不少于30分钟,并配有相应的文字说明,

录像专题片:片长一般为5—10分钟,结构比较完整,附有解说词稿,

录音资料:质量较好,配有文字说明.

注:建设,施工单位欲了解详尽内容可参见苏州市建设局苏建办[2004]12号文及

《苏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规定》,需业务指导或技术支持可与我处(馆)


档案技术监督科联系.(联系:52712724)

常熟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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