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报送声像档案资料

更新时间:2024-04-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161 浏览:21600

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编号

一、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联系:

城建档案管理员:联系: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联系: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联系:

城建档案管理员:联系:

建设工程档案业务指导及验收单位:渝中区城建档案室


联系人:联系:

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单位:重庆市城建档案馆

二、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内容及范围

1.建筑工程档案报送内容及范围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的通知》渝建发[2005]226号文件规定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档案报送内容及范围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用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建筑节能工程)>,的通知》渝建发[2016]76号文件执行,

2.市政工程档案报送内容及范围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用表>,和<,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的通知》渝建发[2016]93号文件执行,

3.其他专业工程档案移交内容及范围按相关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以上所涉及的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中心网站渝中区建交委窗口.

三、责任条款及处罚措施

1,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各环节的文件材料,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档案.

,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对该建设工程档案的形成,收集进行指导.

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