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文厦门大学学报

更新时间:2024-03-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2473 浏览:154112

上银优秀机械博士论文奖评选实施办法

根据上银优秀机械博士论文奖评选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受理

第一条参加评选上银优秀机械博士论文奖(以下简称本奖)的学位论文,一般为在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度(上一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在中国,台湾和港澳地区学位授予单位获得机械工程领域(以下简称本领域)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但2016年9月以後年度内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加第一届的评选).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

第二条参加本奖评选需由参评者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本奖申请书(申请书及推荐书可由本会或上银公司网站下载).

第三条参评者提出申请後需经所在大学的学院(系,所)推荐,推荐名额为上一学年度本单位机械工程学科授予博士学位人数的10%(四舍五入),但一个大学包括机械工程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和测试技术与仪器学科的总名额最多不超过5名.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论文内容必须是机械零件或工具制造过程中的铸锻焊及热处理工艺技术,不包括单纯的材料学研究,测试技术与仪器学科的论文内容必须是机械零件或工具制造过程中的测试与设备技术研究.


第四条申请参评者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申请书

推荐书

按学会规定格式撰写的博士论文光碟2份(PDF格式,封面要注明所在学校,作者姓名),参评论文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底.进入复审的候选人需再提供15份博士论文纸本.

博士论文的有关支撑材料.主要包括攻博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和成果应用证明材料.

5.参评者确认书.同意授权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或上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公开)或出版其获奖论文之摘 要.同意获奖论文按照中国机械工程学刊格式另行撰写,提供主办单位编印《获奖论文专辑》,以表扬及传播得奖者之成果.

第五条每年申请上报日期见当年的通知.

评审

第六条评审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3个阶段.

第七条初审.初审由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参评论文领域送3-5位专家通信评审,所聘专家不得评审本单位参选的论文.

第八条复审.评选工作小组从评审专家组中聘请5-7名成员,组成复审小组,根据初审结果确定进入复审的名单,进入复审论文的篇数为40-50篇.

第九条终审时安排参评者作口头报告并进行答辩,由评审专家组进行讨论及表决得奖名单,超过三分之二(含)同意者为通过.各入围论文之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终审时的委员.本奖各等级评审结果如无适当人选时得空缺.

第十条评审标准为:论文的创新性(40%),论文的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40%),论文的结构与表达(20%).

第十一条评审专家组成员需对相关评审资料和评审过程保密.

异议

第十二条本奖入选名单由评选工作小组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检测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选拔委员会提出异议.

第十三条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援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位址,联系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奖励

第十四条本奖获奖名单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批准并予以公布.在异议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不列入批准的论文名单.

第十五条本奖获得者由台湾上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进行奖励.择期举行颁奖典礼,公开表扬.组织获奖者参观北京国际机床展览会.对获得金,银,铜牌奖的学生与教授,上银科技公司将再邀请其参观国际工作机械展(JIMTOF).

第十六条每位指导教授以一篇得奖为原则.如果一篇论文的指导教授多於1人,则教授奖金颁发给第一指导教授,由第一指导教授进行奖金再分配.

其他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批准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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