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毕业文,留学生毕业文湖南

更新时间:2023-12-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8845 浏览:33201

上海师范大学关于来华留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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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成立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我校留学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审定留学生招生计划,指导相关学院的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学院在留学生事务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学校成立留学生办公室,隶属国际交流处.

一、留学生办公室的职责:

1.政策咨询:为相关学院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招生计划和组织招生咨询活动,

2.入学手续:审核除语言类进修生,插班生和试读生以外所有申请人报考资料,指导学生填写《入学申请书》,在学院,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出具录取意见后,发放相关录取通知书,

3.:出入境健康体检,签证,居留证,校园卡等,

4.学历学位申报:将教务处审核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上报上海市教委学生处申领普通高等学校书,递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其本科学位,把研究生处审核通过的学生上报上海市教委国际交流处复审,并把有关材料寄国家教委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领外国留学生高等教育书,把审核合格的学生递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

5.网站管理:建立和完善留学生办公室网站,为留学生在校生活提供必要指导,

6.反馈职能:向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留学生有关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教务处的职责:

1.学籍管理:审核学院制定的留学生培养计划,课程设置,组织各学院的教务员对学生成绩进行登载等,

2.入学资格审核:根据相关学院呈送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学院意见,审核学生入学资格,

3.毕业资格审核:根据相关学院呈送的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评定等学籍材料审核留学生的毕业资格.

三、学院的职责:

1.学籍管理:切实制定留学生培养计划,课程设置,登载学生学习成绩等,

2.入学考试:落实学历生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向教务处出具考试成绩和录取意见,

3.住宿生活:在留学生办公室的协调之下,各学院负责安排落实留学生的住宿,

4.管理监督:负责留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定期与留学生办公室,教务处和研究生处沟通,确保对留学生的全面管理,

5.提供成绩:按时提交准予毕业的留学生学籍资料,以便教务处或研究生处为其审核书与学位证书.

四、研究生处的职责:

1.入学考试:落实研究生入学命题,监考和阅卷等工作,出具录取意见,

2.学籍管理:研究生处和学院专人负责留学生的成绩登记等学籍管理工作,

3.毕业资格审核:根据相关学院呈送的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评定等学籍材料审核该生的毕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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