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价费发[1998]139号(职称评定收费规定)2016-4-1516:10:12阅读949次
文件
云南省财政厅
云价费发[1998]139号
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及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人事厅,各地州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厅《关于申请提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表证工本费及评审费收费标准的报告》(云人职[1997]194号)收悉.为保证我省职称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现将具体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
(一)不需要下一级评委会推荐的,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250元/人,初级200元/人.
(二)教育,卫生系统及其他系统破格晋升,需要下一级评委会推荐的,评审费由下一级评委会统一收取,收费标准为:高级450元/人,其中300元上交给上一级评委会,中级350元/人,其中250元上交给上一级评委会.
上述评审费由各级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收取,个人负担.
对已经收取评审费但经资格审查不具备评审条件未进行评审的被评人员,除每人留20元作为资格审查等耗费外,其余金额应如数退还本人.
对需经下级评委会推荐,在下一级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的,每人留下下一级评委会应留的评审费(高级150元,中级100元),其余金额应如数退还本人.
二,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本费为每本7.00元(含手续费等一切费用开支).
三,其他收费标准仍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本费等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费发[1994]164号)规定执行.
四,上述收费标准为最终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前,各高评委须凭省人事(职改)部门的文件,省属单位各中评委须凭主管部门(非主管系列中评委须凭系列主管部门)的文件,各初评委须凭按隶属关系县(处)级人事(职改)部门的文件,到同级物价部门《收费许可证》或变更手续,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要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职称评审收费通知
云南省物价局办公室1998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