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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7378 浏览:79689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组织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赛项培训暨2016年度NOC实验基地总结会的通知

由教育部关工委,中国发明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以下简称"NOC活动")已经启动,本届活动的决赛将于2016年7月在无锡市举行.

为使各地能更好地组织和指导选手参加NOC活动,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定于3月底在桂林市举办第七届NOC活动赛项培训暨2016年度NOC实验基地总结会,本届活动计划举行一次全国性培训,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2016年3月27日-30日(27日全天报到)

桂林观光酒店(四星):桂林市漓江路20号.

二,参与总结会及培训的人员

各地组委会成员,实验基地单位人员,开展NOC活动的单位及学校人员,辅导教师,参赛教师及相关单位信息技术教育工作者等.

三、会议内容

1.培训项目:漫画创作,动画制作,DV短片创作,主题网站(页)制作,敏特英语学习能力竞赛,智能机器人竞赛(环保主题),虚拟机器人足球,虚拟机器人迷宫,机器人投篮竞赛,智能机器人创新设计,教学实践评优,网络教研团队竞赛等.

2.实验基地总结交流会及2016年度示范基地和先进基地表彰.

3.裁判(评委)考核:为了进一步加强裁判(评委)队伍的管理,实现NOC活动评判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国组委会将从参与培训的人员中对申报裁判(评委)资格者进行现场考核.考核通过者将获得全国组委会颁发的聘书,并在NOC活动网站和《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上公布,其信息将进入NOC活动竞赛数据库.全国组委会将视具体工作需要,邀请有关裁判(评委)参与活动的评审,标准制定,培训,教材(资料)编写等工作.参加考核的人员需填写裁判(评委)推荐登记表(见附件).

四、参会相关说明

(一)结业证书

参加培训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由全国组委会办公室颁发结业证书.

(二)相关费用

1300元/人(实验基地单位1200元/人),含住宿费(3晚),餐费(27日晚餐-30日早餐),培训交流费,资料费等,由宾馆统一出示.往返交通自理.


五,相关表格和2016年实验基地总结报告的提交

回执表登记表于3月10日前提交,实验基地总结报告(报告要体现基地参加NOC活动的情况,经验及参赛图片)将作为示范基地和先进基地评选素材之一,请各基地单位于3月2日前提交总结报告的电子文档.

回执表

2016年月日

单位名称实验基地单位是□否□单位地址邮编姓名性别职务职称E-mail办公手机裁判(评委)考核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附件:

第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裁判(评委)推荐登记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希望从事的赛项(填写序号,见征集范围,最多二项)单位名称职务通信地址邮编移动传真电子/MSN工作简历,发表过的论文,获得的荣誉以及担任的社会职务:

推荐意见:

(签章)

年月日征集范围:⑴动画制作⑵漫画创作⑶主题网页(站)制作

⑷DV短片创作⑸教学实践评优⑹网络教研团队竞赛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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