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心理学专业毕业文装订要求

更新时间:2024-03-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3717 浏览:108031

心理学院研究生学术类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为硕博士研究生设立的优秀学业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社会赞助类学术奖学金(包括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通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华为奖学金,校友金声奖学金等)及其他正式设定的学术类相关奖项.

二、评选办法

1.学院成立研究生学术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书记/院长,主管副院长,副书记,班主任辅导员,专家教授和学生代表.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书记/院长任主任委员,其他人员担任委员.

2.学术类奖学金重点考察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具体指标包括:①学术论文.学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时,等同于第一作者),以"北京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上一学年度SCI,SSCI,EI,CSSCI,CSCD收录的学术杂志上发表的心理学学术论文,论文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发表或已收到接受函(需要导师签字确认).②科研项目.学生主持教育部学术新人奖,优博基金等项目并经审核确认.③学术科技竞赛.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学术科技竞赛并获奖.④参加国内外会议.参加国内外会议做报告及论文收录情况.⑤着作.学生参与撰写心理学相关专着,译着和教材等着作.⑥学习成绩.学生专业相关课程的学习成绩.

3.评审排序.首先考察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按照"杂志级别优先"的原则进行评审,SCI,SSCI期刊级别采用《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中的划分标准,EI期刊,以学校科技处公布的EI期刊列表为准,CSSCI,CSCD期刊级别分别以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简称CSSCI)和中国科学文献怎么写作系统网站上公布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简称CSCD)为准.同等情况下,再按"论文数量优先"的原则.级别和数量完全相同的,参考学生主持项目级别及数量情况,以及学生在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奖的情况.以上条件均相同的,参考学生非第一作者的文章级别和数量.其次,参考学生参加国际会议,国内会议并做口头或张贴报告以及会议论文收录等情况.再次,参考学生参与撰写心理学相关专着,译着和教材等情况.最后,参考学生的学习成绩.

4.一项研究成果只能参与一次评奖.

5.学生获评学术类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评审委员会要给予合理的解答和处理,仍有异议者,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仲裁.

6.如有其它异议,由院学术委员会审议裁决.

三、其它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心理学院学术委员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心理学院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