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医学文发表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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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医大教〔2016〕42号

关于开展2016级七年制"学生—导师双向选择"

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2016级七年制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儿科医学方向),临床医学(临床病理诊断学方向),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以下简称临床,儿科,病理,影像),口腔医学专业学生将于2016年6月中旬结束通科实习,进入二级学科轮转.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七年制学生二级学科轮转,临床技能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实施细则》的要求,七年制学生经过资格认定,符合条件者可通过"学生-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定向至二级学科进行轮转培训.为顺利做好本次"双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于选择按七年制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2016级七年制学生.

二,"双选"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至5月5日.

三、临床,儿科专业"双选"方案

2016级七年制临床,儿科专业"双选"工作分两个批次,同一时间段进行.

(一),第一批次"双选"工作——优先或跨院"双选"

1,学生资格确定.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优秀七年制学生可在本批次申请在通科实习所在医院或跨医院优先选择二级学科研究生导师:

(1)思想品德端正,行为操守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2)成绩优秀,大学前四年主要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入本专业前20%,主要课程考试无补考,完成本科阶段全部课程学分和通科实习,符合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要求,或大学前四年主要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虽未能进入本专业前20%,但已进入前25%,且取得以下突出成绩之一者:

①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发表SCI论文(必须为排名第1作者)或获得发明专利者(必须为第一发明人),

②在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创新大赛,临床技能竞赛,英语竞赛,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竞赛等主要赛事上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者,

(3)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其以上).

2,招生导师确定.招生导师由相关学院或医院推荐,具体名单由教学办(科教科)于4月21日前报给教务处,教务处于4月25日前在长学制医学教育办公室网页上公布(cxz.njmu.edu./).

3,"双选"程序

(1)七年制学生中符合优先或跨院"双选"条件的同学根据个人意愿和兴趣,选择相应学科专业及导师(儿科方向学生原则上只能选择儿科医学方向导师),填写《优先或跨院"双选"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月30日前经通科实习医院同意,导师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递交导师所属学院或医院的教学办(科教科).

(2)导师所在学院或医院负责组织相关导师,专家及管理人员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考核选拔并将结果报教务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5日.

(3)教务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公布"双选"结果.

4,相关学院或医院在第一批次录取学生限额数

本院优先"双选"学生不受名额限制,接收跨院"双选"的限额数如下:

第一临床医学院15名第二临床医学院5名

第三临床医学院5名附属南京儿童医院5名

鼓楼临床医学院5名附属无锡人民医院5名

上海十院临床医学院5名附属杭州一院5名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5名金陵临床医学院5名

5,注意事项:

(1)每名导师只能接收1名优先或跨院"双选"的七年制学生.

(2)符合申请条件的七年制学生优先或跨院"双选"机会只有一次,应综合考虑,谨慎选择.如未能被首报专业导师录取将参加第二批次"双选".

(3)当多名学生选报同一导师时,符合优先或跨越"双选"条件的学生有优先选择权,经协调仍有多名学生选报同一导师的,由各接收学院或医院制定选拔方案,按规定的录取限额录取.

(4)确定"双选"名单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优先或跨院"双选"资格.

①,受到行政处分者,

②,经实习医院核实不遵守实习纪律或未能完成通科实习者,

③,本科毕业考试或本科毕业临床技能考核有不及格者,不符合本科毕业或学士学位授予要求者,

④,申请出国者,

⑤,出现身心健康问题者.

(二),第二批次"双选"工作

1,其他经审核符合《南京医科大学七年制学生二级学科轮转,临床技能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实施细则》有关二级学科轮转条件的同学参加第二批次"双选".

2,参加第二批次"双选"的七年制学生原则上在通科实习所在医院选择二级学科专业与导师.(儿科专业的通科实习医院包括南医大二附院和南京市儿童医院)

3,学生填写《通科实习医院"双选"申请表》,4月30日前经通科实习医院同意,导师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递交导师所属学院或医院的教学办(科教科).

4,导师所在学院或医院负责组织相关导师,专家及管理人员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考核选拔并将结果报教务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5日.

5,每位导师指导同级七年制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人(含第一批次"双选"获选者).

6,在较多学生集中选择某一学科(或导师)而发生矛盾时,可综合考虑学生主要课程成绩,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等进行排序,排名靠前者具有优先选择权.

7,参加第二批次"双选"的七年制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跨院在下列学院或医院中选择导师及其二级学科方向:

⑴思想品德端正,行为操守优良,无任何处分,

⑵大学前四年主要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入本专业前40%,主要课程考试无补考,完成本科阶段全部课程学分和通科实习,符合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⑶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其以上).

8,相关学院或医院接收第二批次跨院"双选"学生限额数如下:

第一临床医学院(仅限儿科医学)3名

第四临床医学院(附属南京脑科医院,附属肿瘤医院,附属南京妇幼保健院,附属眼科医院,附属明基医院,附属友谊整形外科医院)15名


无锡临床医学院(无锡妇幼6名,无锡二院7名)13名

属常州第二人民医院2名

属淮安第一医院2名

属苏州医院2名

属常州妇幼保健院2名

七年制病理,影像专业"双选"方案

1,由于师资等原因,2016级七年制病理,影像专业同学可在以下学院或医院跨院选择导师(临床病理诊断学方向学生原则上只能选择病理方向导师,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学生原则上只能选择影像学与核医学方向导师).每位导师最多接收2名学生."双选"起止时间,流程与临床,儿科专业的"双选"一致.

2,接收病理,影像专业学生的学院或医院如下: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鼓楼临床医学院

金陵临床医学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七年制口腔医学专业"双选"方案

2016级七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按原方案组织"双选",即所有学生

在通科实习医院选择导师,"双选"起止时间,流程与临床,儿科等专业的"双选"一致.

请各相关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本次"双选"工作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长学制医学教育办公室联系,并于5月10日前将"双选"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教务处.

联系人:芦王英:025-86862785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优先或跨院"双选"申请表

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号专业学院(手机)主要课程

平均绩点成绩排名英语六级成绩计算机等级原所在医院拟优选或转入

医院申请学科导师姓名主要获奖与

学术成果可另附页通科实习

医院意见

(印章)年月日

导师意见

(签名)年月日

接收医院

考核意见

(印章)年月日

教务处

审核意见

(印章)年月日

备注:本表适用于各个专业(方向),各批次的优先或者跨院"双选".

通科实习医院"双选"申请表

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号专业学院(手机)主要课程

平均绩点成绩排名英语六级成绩计算机等级所在医院申请学科导师姓名主要获奖与

学术成果可另附页导师意见

(签名)年月日通科实习

医院意见

(印章)年月日教务处

审核意见

(印章)年月日南京医科大学

七年制学生—导师"双选"导师信息汇总表

学院(医院):

序号姓名性别技术职称学科

(二/学科)主要研究方向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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