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文评阅书

更新时间:2024-03-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4769 浏览:116556

辽宁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学位(1999)5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8)6号]文件的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一委两部一局)《关于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1998)59号]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修订本实施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2,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够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和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完成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相关学科轮转及本学科不少于一年的临床工作实践并达到考核要求.掌握各项检查治疗技术,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4,具备查阅本专业文献的能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可以是含综述的病例分析)并通过答辩.

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年限及培养方式

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年限为3年,采用分阶段连续培养的方式进行培养.第一阶段0.5年,为学位课程学习阶段,学习公共必修课和公共必选课.第二阶段2.5年,为临床培养阶段,在进行专业培训同时进行专业课及其它学习任务的完成.

三、学位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研究生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学分要求至少17.0学分,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至少29.0学分.公共必选课和公共必选课由研究生学院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统一开设并组织考试,专业课由各专业自行开设,在第三学年内统一组织考核.

(一)公共必修课共12学分

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22外语(英语)966医学统计学(理论44,实习课spss,20)643医学科研方法学241(二)公共必选课至少5学分

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自然辨证法181医学分子生物学362临床流行病学(包括循证医学12学时)482口腔生物学362医学影像学进展362临床应用解剖学362(三)专业课3.0学分

(四)专业外语1.0学分

专业外语要求翻译3篇2000字以上与本课题或专业相关的外文文献.

(五)学术讲座2.0学分

学术讲座具体规定见《辽宁医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术讲座的实施意见》.

(六)临床能力训练4.5学分

其中包括岗前培训0.5学分,按计划轮转,出科考试合格共4.0学分.

(七)临床能力毕业考核1.5学分

四、临床技能训练及管理

(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由二级教研室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研究生的轮转计划和考核要求,确保每一个培养环节的质量.

(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技能训练要求

1.岗前培训

进入临床实践前,首先完成岗前培训,并参加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临床实践.

2.临床技能训练

在二级学科各专业范围内进行临床技能训练为主,至少参加三个相关学科轮转,时间不少于1年,内,外科在至少三个相关学科轮转,每个学科时间不少于3个月,参加本学科专业的临床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一年(具体轮转安排及要求详见各学科培养方案).在相关学科轮转和本学科技能训练时,要求每位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病例讨论,大会诊,讲座,读书报告,学术会议等)

相关科室轮转需填写《辽宁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训练手册》.轮转结束时,由教研室或科室组织考核专家对研究生进行出科考核(考核具体要求辽宁医学院出科考试规定),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培养.出科考核不合格者重修.

临床技能训练结束后,由二级教研室(科室)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研究生进行系统的临床技能考核,考核通过方能申请论文答辩.未能通过考核者,按《辽宁医学院研究生延期毕业规定》(辽医院字﹝2016﹞121号)延期毕业.

在乙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并获得合格证书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在职临床医师,可免相关学科轮转,但进行应轮转科室的出科考试.

五、学位申请

(一)学位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研究生学院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1,完整合格的《辽宁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训练手册》及导师评语,免轮转研究生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2,提交临床能力毕业考核成绩,

3,完成学位课程学习,考试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在有效期内),

4,完成一篇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的学位论文.

5,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论文初审.

通过以上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员才可以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所在教研室和二级学院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

由所在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答辩委员会对研究生论文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7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要求非本学科专家不少于4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

答辩委员会对研究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审阅和答辩,作出是否通过答辩的决议.

六、学位授予

通过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首先报送二级单位评审,通过后再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是否授予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七,经费管理

科研业务费包括:轮转科室出科考核,答辩前的临床技能考核,论文答辩等费用.费用由研究生学院统一下拨给导师,由导师统筹支付给科室.


八,口腔医学参照此实施办法执行.

九,本实施办法由辽宁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