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证明,毕业生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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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须知

说明

为了帮助广大毕业生熟悉国家的有关就业政策,了解就业方面的相关问题,借以指导自身的就业行为,我们根据学院招生就业处编写的《桂林工学院毕业生就业须知》,结合分院的实际情况对一些相关内容做了修改.《须知》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毕业生就业的行为规范以及就业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作了很好的解答.请毕业生认真阅读并妥善保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在学院招生就业处.

南宁分院招生就业办

2007年1月15日

目录

一,目前我院毕业生可能的就业形式有哪些不同就业形式的户口,档案关系如何签转································································

二,什么是就业方案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如何确定····················

三,协议书具有哪些性质················································

四,如何确定协议书是否有效············································

五,怎样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协议书上签章才能落实户口关系········

六,协议书上的"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是指哪类单位·······················

七,协议书已经签好,由于时间原因无法及时上交学校,怎么办···············

八,如果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中心使用他们自己制作的协议书,怎么办·

九,如果用人单位实行聘用制,但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人才中心却可以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怎么办······································

十,什么叫违约怎样有关违约手续································

十一,什么是聘用函签订聘用函有什么用································

十二,档案是怎样转递到工作单位的······································

十三,毕业生档案怎样才能暂留学校获准暂存档案后应注意什么············

十四,申请将户口保留学校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十五,如何申请户口保留户口暂留学校后应注意什么······················

十六,什么是报到证报到证的作用是什么································

十七,怎样户口迁移手续············································

十八,怎样就业报到,落户手续·······································

十九,以聘用制形式就业或暂时没有找到单位的毕业生,也要去报到吗·········

二十,毕业生没有在报到证规定期限内按时报到,怎么办···················

二十一,报到证丢失,怎么办·············································

二十二,户口迁移证丢失,怎么办·········································

二十三,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全部丢失,怎么办·····························

二十四,在报到期限内未按时报到,超过报到期限后又丢失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怎么办·········································

二十五,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又想更换新单位,怎么办·························

二十六,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系········································

附录:1,有关毕业班教学管理的工作要求·······························

2,有关毕业生就业的工作要求·······························

3,200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表·····························

桂林工学院毕业生就业须知

一,目前我院毕业生可能的就业形式有哪些不同就业形式的户口,档案关系如何签转

目前我院毕业生的就业形式主要有: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工作,户口,档案关系签转到工作所在地,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函,到用人单位工作,但户口,档案关系签转到毕业生生源地,3,毕业生自主创业,户口,档案关系签转到毕业生生源地或自主创业地(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中心须同意接收),4,毕业生考取研究生,专升本,户口,档案关系签转到新的就读学校,5,毕业生出国学习或工作,户口,档案关系签转到毕业生生源地.

二,什么是就业方案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如何确定

就业方案是签发就业报到证的依据,根据自治区就业办规定的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中旬)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统一上报.就业方案中的报到单位和工作单位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报到单位依如下方法确定:上述5种就业形式中,第1种情况的报到单位为工作单位,第2,3,5种情况的报到单位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多数地方为人事局,人才中心,少数地方为教委),工作单位依各自情况确定,第4种情况的报到单位为所考取的学校.

毕业生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按照就业方案中的"报到单位"栏签发,但考取研究生,专升本以及获准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其中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的毕业生凭入学通知户口,档案签转手续.

三,协议书具有哪些性质

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规定格式,区教育厅统一印制,由学校发放给毕业生用来签定就业协议的书面文件.它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共同签定的毕业生就业合同,协议三方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套协议书,每套一式三份,签好后学校,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各保留一份.协议书必须严格按编号发放,使用,任何人不能使用他人的协议书或将自己的协议书转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使用者和转让者均按违约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如何确定协议书是否有效

协议书有效是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录用关系(包括不解决户口,档案的录用关系)即成立,学校有义务,有责任对协议的履行或变更行使管理权.

协议书实行形式有效和实质有效原则.除了完全按协议书要求签订的协议书有效以外,下列协议书对学校来说亦为有效协议书:

1,在学校组织的招聘会上签订的协议,用人单位负责人已签署同意接收的意见,但没有盖用人单位章的协议书,为有效协议书.

2,用人单位直接来学校招聘毕业生,单位负责人已签署同意接收的意见,但没有盖用人单位章的协议书,为有效协议书.

3,毕业生将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意味着已经同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因此,用人单位已签署接收意见,即使毕业生未在协议书"应聘意见"栏签字,仍视为有效协议书.

4,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认定有效的协议书.

学校将协议书发放给毕业生,表明学校已经授权给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且随时承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因此,上述1,2,3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书,即使学校尚未加盖公章,亦为有效协议书.

五,怎样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协议书上签章才能落实户口关系

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是供拥有落户权的单位(一般为直属,省(区)直属单位,解放军各单位)和落户审批权的部门(一般指各地政府人事局或人才中心)签署"同意接收"的意见的,只有这类单位签署了"同意接收"的意见并盖章,才算落实户口关系.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协议书时,除直属单位,省(区)直属单位,解放军各单位以外,其他单位均要求工作地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同意接收"的意见以后,才能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否则只能将户口,档案关系迁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

对只有用人单位签章,但用人单位声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关系的协议书,毕业生应及时与用人单位进一步联系,落实户口,档案关系,并索取同意解决户口关系的书面函件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批文.该函件或批文必须与原协议书合在一起才能报到证和户口迁移手续.

六,协议书上的"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是指哪类单位

而协议书上的"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是特指该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毕业生落户不受当地人事局指标限制,当地人事局随时同意该单位录用的毕业生落户并给予有关手续.这类单位主要包括以接收户口,档案关系的方式接收毕业生时只需向当地人事局备案或履行名义审批程序的单位.这些单位一般级别为厅级,自己有人事处或人事组织部,如高等学校,各部委直属的研究院所,国家各类银行的分行,省(区)直属各厅局及其直属各单位等.

七,协议书已经签好,由于时间原因无法及时上交学校,怎么办

协议书已经签好,由于时间原因无法将协议书及时上交学校的毕业生,可以先请用人单位将协议书传真到学校招生就业办(传真:0771—3133142).学院招生就业办在审核协议书传真件并确认合格后可以及时将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列入就业方案,协议书原件到达后,毕业生必须及时将其补交到学校.

八,如果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中心使用他们自己制作的协议书,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使用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制作的协议书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则同时还要求签署我院发放的就业协议书.若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在其自制的协议书上已经签署了他们同意接收毕业生的意见,则在我院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上可只签署用人单位意见,然后将两份的协议书同时上交学校招生就业办,以确定就业协议书的有效性.

九,如果用人单位实行聘用制,但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人才中心却可以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实行聘用制,不负责解决毕业生落户问题,但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人才中心接收大学毕业生的政策较宽松,可以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则要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同时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在协议书"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同意接收"的意见,学校方可按此签转户口档案关系.

十,什么叫违约怎样有关违约手续

凡使用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又要毁约的毕业生,无论签约时的就业方式如何,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是否签章,均属于违约.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协议书的严肃性,学校原则上不同意学生违约.对因特殊原因确需违约的,必须由毕业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意见,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书面函件,原协议书一式三份并按学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经有关毕业生就业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学校招生就业办审核后方可换发新的协议书.换发的新协议书编号使用原协议书编号,但须注明"换发"字样.

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毕业生愿意到用人单位工作,但由于用人单位违约而导致毕业生无法履行就业协议,毕业生可以按照上述程序申请换发协议书,毕业生对学校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学校保留对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一,什么是聘用函签订聘用函有什么用

聘用函是不解决户口,档案关系的用人单位单方面提供给学校的聘用毕业生的书面证明,它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后签订.签订了聘用函的毕业生,可以向学校申请暂时保留档案.

十二,档案是怎样转递到工作单位的

许多用人单位和人事局(人才中心)要求必须在接收到毕业生的档案后才给予毕业生报到手续.因此,除了按规定程序申请并获准在学校暂时保留档案的毕业生以外,其他毕业生的档案将在毕业生离校后两周内通过机要邮局向报到单位所在地寄出.我国机要邮局的工作制度为:只有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单位才有资格在机要邮局挂号登记,只有在机要邮局挂号登记的单位,机要邮局才对其开展投递工作,这些单位才能接收到向其转递的毕业生档案.因此,许多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可能没有在机要邮局登记挂号,也就无法接收到毕业生档案.这些毕业生的档案将会被寄到报到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或人才中心.毕业生离校时可以向招生就业办询问本人档案的投递地址.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要尽快落实报到单位是否收到档案.对寄到报到单位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中心的档案,需要由报到单位的人事部门持单位证明才能领取.如未找到档案,毕业生要尽快与学生科联系,档案查询.机要邮局只负责在档案寄出后半年内查询手续,从查询结果可以知道档案接收部门具体的档案签收人和签收时间.若因超过机要邮局规定的查询期限而导致无法查询档案下落,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十三,毕业生档案怎样才能暂留学校获准暂存档案后应注意什么

毕业生已签定聘用函,而尚未签定正式协议书的才有资格向学校申请档案保管.该类毕业生如需要学校暂时将人事档案保留一段时间的,应在领取报到证之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系部领导同意,并经学校招生就业办核准后填写《桂林工学院毕业生档案暂存登记表》.毕业生档案保留时间最长允许保留二年.时间从毕业生毕业当年的7月1日开始计算.保管期间学校继续提供与就业有关的怎么写作.

获准暂存档案的毕业生,在档案保存期内正式落实就业单位的,必须向学校提供由其工作单位出具的调档函,经学校招生就业办核查后,由学生科将档案寄发给调档单位.对档案保存期内始终未正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求在档案暂存期满前主动与学校联系,落实档案去向.对保存期满未与学校联系的,学生科将以机要件形式按原报到单位寄出,因此所导致的档案下落不明,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十四,申请将户口保留学校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国务院[2002]19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对毕业时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可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由毕业生本人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生须将其在校户口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所以,我院将毕业生申请户口保留的时间定为最长二年.保留期内学校继续提供与就业有关的怎么写作.

根据教育部对国办发[2002]19号文中第七条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未就业"的界定,采用劳动保障部的定义,即"高校毕业生在有能力工作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职业而没有收入的状态".因此,我院申请保留户口的毕业生必须是属于被动未就业的毕业生,即本人愿意就业,完全由于无社会需求而导致不能就业.对本可以就业但由于个人原因而主动不就业的毕业生,不属保留户口范围,毕业时必须将其户口迁回原籍.

可以保留户口的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专业无任何社会需求(以学校掌握的信息为准),2,向学校提交本人全套协议书,经验证确实属于未签定协议(对于协议书丢失的,按无法提供全套协议书处理),3,本人父母同意其户口保留在学校(要求有父母一方单位签章以证明签字人身份),4,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在户口保留期限届满后仍然接收该毕业生,5,同意户口保留申请表中"需要声明的内容".

十五,如何申请户口保留户口暂留学校后应注意什么

需要由学校保留户口的毕业生,先向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领取并认真填写《桂林工学院毕业生户口保留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填好后学校保留两份,其余一份由毕业生本人保留.

户口保留期满,毕业生应及时与学校联系户口迁移事项,否则学校将按毕业生毕业时就业计划上所列单位(主要为各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迁出户口并按户口保留协议上的地址寄出.此信寄出后由于邮局原因或收信人原因而发生丢失,所有责任由毕业生本人自行承担.

所有获准保留户口的毕业生,可同时申请保留档案.同时,根据区就业办的规定,获准保留户口的毕业生,毕业时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十六,什么是报到证报到证的作用是什么

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区就业办统一签发的毕业生报到凭证,报到证上标注的单位为毕业生报到单位.毕业生在任何地方(包括回生源地)报到,落户均需要报到证.毕业生报到单位和工作单位可以相同(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也可以不同(户口,档案关系回生源地,工作单位在生源地以外其他地方).

报到证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统一到广西区就业办领取,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到各自所在系办领取并随身携带,妥善保管,按时报到.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要求当场核对,发现错误请立即向招生就业办提出以便及时更正.

十七,怎样户口迁移手续

迁移户口必须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由学校保卫科凭就业报到证统一到南宁市局明秀派出所.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到各自所在系办领取并随身携带.领取后要求毕业生当场核对,如有错误,应及时向学校保卫科提出以更及时更正.经核对无误后要妥善保管,按时报到,落户.

十八,怎样就业报到,落户手续

毕业生离校后凭自治区就业办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由学校统一发放)按时到报到单位报到,如果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是工作单位,还需凭就业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中心报到.在人事局或人才中心报到时,他们会认真审核毕业生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审查通过后,人事局或人才中心会签发专门的落户证明,毕业生凭此证明和户口迁移证(由学校保卫科统一发放)才能到当地机关落户手续.若报到单位是大单位,各地人才中心,由于它们机构齐全,功能完备,所以在你报到后可能会帮你办完所有落户手续.

十九,以聘用制形式就业或暂时没有找到单位的毕业生,也要去报到吗

以聘用制形式就业或暂时没有找到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回生源地.该类毕业生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的报到单位回生源所在地报到,否则,以后会成为没有户籍的"黑户"人员,由此将会带来许多麻烦,如:无法考研,无法考公务员,无法转正定级,无法晋升职称,无法计算工龄,无法结婚登记,无法营业执照,无法在外地暂住证明,丢失无法补办,到期无法换发等等.

二十,毕业生没有在报到证规定期限内按时报到,怎么办

学校要求毕业生在报到证规定的期限内到报到单位报到,因毕业生不按时报到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毕业生本人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到报到单位报到的毕业生,两年内如仍然需要到原报到单位报到,而原报到单位以报到期限已过为由拒绝接收的,毕业生必须到原报到单位开具同意继续接收的有效函件,并向学校提出申请,说明未按时报到的原因,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就业调整程序有关手续,超过两年的,遗留问题由毕业生本人负责解决,学校只提供该生是我院毕业生的证明材料.

二十一,报到证丢失,怎么办

毕业生在报到期限内确因不慎丢失报到证的,需备齐个人申请,丢失地开具的丢失证明,原报到单位未报到证明,原报到证存根(在个人档案中)复印件,通过学校招生就业办向区毕业生就业办申请补发.

二十二,户口迁移证丢失,怎么办

毕业生在报到期限内确因不慎丢失户口迁移证的,由毕业生本人备齐个人申请,丢失地开具的丢失证明,原报到单位未落户证明,负责原报到单位户籍管理的机关未落户证明,报到证原件后,及时与保卫科取得联系,到签发户口迁移证的机关.

二十三,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全部丢失,怎么办

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全部丢失的,需按规定先补办报到证后,才能补办户口迁移证.

二十四,在报到期限内未按时报到,超过报到期限后又丢失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怎么办

在报到证规定期限内不到报到单位报到,报到期限超过后又丢失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遗留问题由毕业生本人负责解决,学校只提供该生是我院毕业生的证明材料.

二十五,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又想更换新单位,怎么办

毕业生在就业报到期限届满并到报到单位报到后又想离开报到单位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为就业调整.就业调整对学校来说毕业生不属违约,但毕业生对用人单位来说是否属于违约,由用人单位决定.按照国家规定,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可以向学校申请就业调整手续,具体截止时间为毕业生毕业后第二年的6月30日,超过此时间学校不再就业调整手续.按照广西区就业办的规定,学校只能规定地域范围之间的毕业生就业调整,具体为:原报到单位和新单位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调整,原报到单位和新单位在广西区内不同地市之间的调整.

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调整,在原就业地按当地政策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就业调整需要换发报到证,改迁户口迁移证.新报到证的签发手续由学校招生就业办根据自治区就业办的规定分期分批进行.时毕业生必须提供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意见,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有效函件,原报到证原件,经招生就业办报自治区就业办审核后收回原报到证,签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户口迁移证的改迁程序为:广西区内不同地市之间调整的,凭自治区高校就业办按新报到单位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区厅签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改派户口迁移通知书》有关手续,在外省省内调整的,参照广西区内调整办法于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手续.跨省区调整的,必须凭新签发的报到证,原户口迁移证到原户口迁移机关(我校为明秀派出所)户口改迁手续.调整时已经在原就业单位所在地落户的,按工作调动程序户口迁移,即:凭新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新单位接收证明材料,向新单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报经新单位所在地机关同意后签发《户口准迁证》,凭此证到原报到单位户籍管理机关户口迁移手续.

二十六,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系

单位备注招生就业办0771-2204368,3133142(兼传真):nnzb@gliten.

咨询报到证情况(梁老师)分院办公室0771-2204366,3132987(兼传真)gliten.(192.168.0.78)

学生党员介绍信情况(陆老师)学生科0771-2204367咨询档案邮寄情况(吴老师)保卫科0771-2204373咨询户口迁移情况(陈老师)教务科0771-2204375咨询补考及专升本情况计信系办0771-2204384经管系办0771-2204389机电系办0771-2204398冶金系办0771-2204358

附录1:

有关毕业班教学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毕业清考有关规定

1,第五学期所修读课程有不及格的同学,可以参加下学期开学初安排的正常补考.若补考仍不及格者,请务必在2007年5月14~5月18日回校参加毕业清考(具体安排请于5月10日左右到教务科网页查询或到系办,班主任处查询),逾期不回校参加补考者,以缺考论处,成绩以零分计,今后一律不再安排补考.

2,凡是课程设计不及格的同学,允许重修一次,请同学们根据教务科安排进行重修,并于2007年3月底完成,逾期不参加或没有按时完成重修者,成绩以零分或不及格论处,今后一律不再安排重修.


毕业清考只有一次机会,请同学们珍惜,认真复习,争取考出好成绩.

二,毕业实习有关规定

1,毕业实习,设计时间是从2007年3月5日起至2007年6月15日止,毕业班的同学必须在2007年5月28日前将实习总结,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表(必须有实习单位鉴定和盖章)等教学要求的材料交到分院实习指导教师处,逾期不交者,毕业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处.

2,凡是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离队实习的同学,必须在2007年3月5日前持本人申请和实习接收单位的证明(必须是原件,不能用复印件),到系办公室领取《学生离队实习,设计审批表》,按审批表要求逐项填写和审批,最后将审批表交系办公室备案(也可以委托他人).如已签署协议书,聘用函或其他正式用工合同的同学,须到系办公室领取《毕业生提交聘用函到单位实习审批表》,相关离队实习手续,并将就业证明原件交就业办公室,复印件一份交到系办存档.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不新学期报到注册手续的,以旷课论处.

三,发放有关规定

1,在学院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院发给书,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院发给结业证书.

2,领证时间:一般是在6月底领取.

3,领证办法:持本人有效到系办公室领取,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领取者,代领人必须持本人和委托人及委托书方可领取.

4,同学结业离校三个月后二年内可向分院教务科申请考核一次,即每年9月15日或3月15日前向教务科提出申请,学校将在9月25日或3月25日左右安排补考,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给予换发书,补考,换证所需的所有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5,温馨提示:根据教育厅规定,书一律不得补办,只能补明书,明书及结业证书换发书必须以原同底的2寸电子照片为准,故请同学们务必妥善保管好书和2寸电子照片.

四,专升本的有关问题

1,有意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请在班主任处预报名,并留下,我们将及时(去年是四月中旬)在网上公布教育厅"专升本"的有关文件和学院的选拔实施细则,请有意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同学注意关注分院网站教务科网页,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符合"专升本"选拔条件(选拔条件以2007年教育厅文件为准,2006年专升本选拔条件见教务科网页)但放弃申请的同学请务必填写放弃申请专升本的声明,为了保证"专升本"指标不浪费,要求全班同学都要填写"专升本"放弃声明(对想专升本同学无任何影响),该工作应在本学期完成.

3,获"专升本"的同学,请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交给系办公室,以便邮寄录取通知书.

教务科

2006年12月12日

附录2:

有关毕业生就业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与交流,保持信息畅通

1,毕业生应将本人的在离校前交给班主任,因故变更的应及时将新的告之,以便随时保持联系.

2,定期上分院网站了解教学,学生管理及就业方面的有关信息和通知.

3,加强与父母及亲戚的沟通,共同商讨就业事宜,并将《致2007届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交给父母,以便共同做好就业工作.

4,及时了解当地就业信息及相关就业政策.

二,有关签约问题

1,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广西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聘用,灵活就业登记表》(亦称聘用函)或其他正式用工合同,并在用人单位真正工作过一段时间(原则上为三个月)的毕业生,均被视为就业.

据教育厅桂教毕字[2006]3号文件规定,教育厅将会对9月1日前已经就业毕业生的就业证明材料进行核实,以下情况不列入就业率统计范围:(1)尚未就业的毕业生,(2)不能提供就业证明材料的毕业生,(3)原来已就业,但现已经确认没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4)没有灵活就业登记表的灵活就业毕业生,(5)联系不上不能确定就业的灵活就业毕业生,(6)仅能提供7月1日前的实习证明材料的毕业生,(7)没有工商登记注册证明的自主创业毕业生,(8)没有接收单位证明材料的回市县二次就业的毕业生.

2,已签订协议书,聘用函或其他正式用工合同的毕业生请及时将上述材料交给就业办,以便离队实习手续.如果在毕业前更换了工作,毕业生须将新的就业证明提交就业办,使学校能及时掌握毕业生的就业动向和户口迁移等事宜.

3,重视聘用函的书写规范:聘用函中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必须书写清楚,不要留空,用人单位意见要统一注明"同意聘用"或"同意录用"等字样.

4,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要信守承诺,脚踏实地,努力工作,尽可能争取缩短试用期或见习期,尽早签约或转正.坚决杜绝虚检测就业,确保就业的真实性.

5,毕业生要处理好违约问题,与用人单位在违约金的商定上要做到既能起约束作用,又要考虑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

三,人事写作技巧问题与毕业生户口,档案问题

1,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原则上迁(寄)往报到证注明的地址.需将户口落在南宁市的毕业生请注明户口接收单位所属派出所的具体名称.

2,申请户口保留学校的毕业生必须符合《须知》第十四条的规定.

3,毕业生的档案按规定可免费保留在学校,最长期限为两年.毕业生须提交协议书,聘用函或其他正式用工合同,并填写档案留校申请表后,方能档案留校相关手续.鉴于党员发展的连续性,已毕业的学生党员档案不便留校保存.请学生党员在6月初与培养人取得联系,以便党办开具介绍信及转出档案.(没有特殊注明,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一起归入学生档案.)

3,毕业生应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在注明的时间内报到,落户手续,并注意查询档案去向.

4,为方便毕业生人事写作技巧手续,学校与广西人才交流怎么写作中心及大同学就业怎么写作中心取得联系,计划在5月底6月初到校现场相关手续.届时请毕业生留意学校招生就业办(网)的通知,及时与就业办老师联系并相关手续.

四,就业方案的核对

07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核对工作于5月中旬开始,届时就业办会将就业方案通过班主任传达到毕业生,经毕业生核实后签字确认(班主任可经学生确认后代为签字).就业方案数据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毕业生报到单位,户口档案迁(寄)往地的正确性,请毕业生务必谨慎对待,认真核对.期间如变更工作单位,毕业生要及时将新的就业证明上交就业办.

五,未婚证的

到广东等地就业的毕业生需未婚证明.如需未婚证的毕业生,请准备两张一寸相片,在近期以班级为单位到班长处报名,由班长到分院办公室领取相关表格填写.

六,就业安全问题

1,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及相关,防止被骗,被盗,遗失.

2,注意人身安全,劳动安全及交通安全.

七,几个重要时间段

1,07年起每月15日前毕业生应及时向班主任通报就业情况,以便班主任做好就业统计,及时掌握本班学生动向.

2,毕业生上交协议书,聘用函的截止时间为5月底.

3,5月中旬开始毕业生核对就业方案.

4,5月底6月初左右学校为毕业生人事写作技巧和档案托管手续(可委托).

5,6月上旬打印好报到证,6月底毕业生返校离校手续.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07年1月5日

附录3:

200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工作内容12月23日在学校综合楼举办07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1~2月①组织毕业生参加各地寒检测期间举办的就业双选会及相关招聘会,

②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

③毕业生在离校前将(包括移动,固定,电子,号等)报给班主任,以便随时取得联系.如果有变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班主任,

④毕业生将毕业生登记表填好交到班主任处保存.3~5月①在3~7月,毕业生应在每月15日前向班主任通报就业情况,并将就业的相关材料(如协议书,聘用函,接收证明等)通过邮寄,传真等形式反馈回系部,班主任或招就办,

②3月份组织毕业生参加学院第二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③招就办开始定期统计并公布毕业生就业情况,并继续做好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推荐及毕业生就业落实工作,

④5月25日前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并公布毕业生户口迁移及档案传递的具体方案(可到班主任或就业办处查询)

⑤5月底左右开始申请人事写作技巧,

⑥凡要求将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同学,须在5月底前向招就办递交聘用证明,方可相关手续.6月①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②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核查工作,

③毕业生返校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离校手续,(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