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科学

更新时间:2024-01-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9145 浏览:41884

《林业科学》论文出版合同

甲方:(需每位作者签字)

乙方:《林业科学》编辑部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在《林业科学》上发表作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林业科学》系中国林学会主办《林业科学》编辑部出版的编辑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的规定,乙方享有《林业科学》整体上的着作权,甲方享有在《林业科学》上所发表作品的着作权.甲方保证作品不存在侵权问题,若出现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2甲方保证投到乙方的作品未曾公开发表过.


3甲方同意将投到《林业科学》作品的独家授予乙方.4乙方收到甲方作品稿件的当日起,除不可抗拒因素或特殊情况外,4个月内要给出甲方有关稿件处理情况的通知.在此期间内,甲方不得将稿件另投它刊.

5乙方若发现甲方一稿多投,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署名不实等行为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自发现之日起,3年之内不再接受甲方稿件,发现之日前已接受的稿件按退稿处理,

2)通知方的所在院校,工作单位,

3)将事件过程整理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6甲方在收到稿件修改通知单后,应参考乙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稿件进行修改,并从乙方修改通知之日起的个月内修改稿.除不可抗拒因素或特殊情况外,若乙方到期未收到甲方的修改稿或有关说明,则按退稿处理.乙方有权对甲方作品进行文字性修改,删节及图表删减.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甲方作品在《林业科学》上首次发表后,按有关规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版面费,乙方将一次性支付甲方稿酬(含光盘版,网络版稿酬),赠送样刊.若乙方再以其形式出版甲方作品,不再收取甲方任何出版费用,也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作品的第一作者是本合同甲方的全权代表.

1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作品之日起生效,到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终止:

该作品被正式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甲方该作品退稿通知单之日.

1其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需每位作者签字)乙方:《林业科学》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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