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学院研究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办法
评选范围在校注册时间超过一年的研究生.评选标准(一)思想好1,获奖者必须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理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维护社会公德.2,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3,讲文明,有礼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工作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爱护公物,节约水电.防火安全意识强.讲究卫生和自觉维护公共卫生.4,积极参加院,班级集体活动,热爱集体,踊跃承担各项社会活动,在公益活动中完成任务较好.(二)学习好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2,有较强的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能力,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3,具有较宽广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完成个人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考试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三好学生标兵"考试成绩总平均在83分以上.4,科研成绩突出,学习期间在有影响的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或译文.5,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三)身体好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2,在组织参加研究生体育活动中起骨干带头的作用,表现突出,为研究生体育活动的开展做出一定的贡献或在体育竞赛中获得名次或打破院以上记录.四,评选程序
(一)由研究生部设立评选委员会,由行政,党团和研究生会干部组成,研究生部主任或党总支书记任评选委员会主任,负责领导研究生评选工作.各班(级)组织.(四)召开年级评选大会,按一定比率选取代表参加评选,采用无记名.评委会评委会推荐材料,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按照条件,确定名单,上报学院批准.申报材料应字迹端正,所附材料应完备.提供材料不齐者自动放弃评奖资格处理.所附材料必须真实,若有弄虚作检测,一经查实取消在校期间的评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