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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2-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2189 浏览:153149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

年度上岗资格审批表

年度:

姓名:

学院,学科: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制

二○一年月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团结协作的精神.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博士生.

(二)原则上应是教授(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首次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应已完整培养过一届以上硕士研究生,或参加过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工作并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具备承担过至少一门较高水平的研究生课程的经历和能力.

(四)有协助申请者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

(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学术水平居国内本学科的前列,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前沿领域及发展趋势,有重要的科研成果.承担有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可供培养博士生.


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的具体要求:

1.项目,课题均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牵头或负责单位,学术论文等成果均应与招生领域相关,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为联系通讯作者,增刊类论文不计.

2.理工科学术领域

近五年来的科研工作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第①项是必备项,其它为任选项),其中发表的论文近三年内应占二分之一.具体如下:

①主持国家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等)科研项目,课题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收录3篇,或被EI期刊收录3篇,或至少有4篇发表在重点核心期刊且有2篇发表在权威期刊上,

③出版个人学术专着1部或合着(含编着)1部和第一主编教材1部,

④获国家级奖(有奖励证书者)或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

⑤研究成果经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登记注册或至少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并取得转让费4万元以上.

3.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领域

近五年来的科研工作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第①项是必备项,其它为任选项),其中发表的论文近三年内应占二分之一,承担的项目经费近三年内应占总经费的三分之一.具体如下:

①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累计科研经费20万以上,

②在CSSCI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且至少在SSCI,AHCI或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至少有5篇发表在重点核心期刊上且有1篇发表在权威期刊上,

③出版个人学术专着2部或个人学术专着1部和第一主编教材1部,

④获国家级奖(有奖励证书者)或省,部级(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第1位)奖,

⑤至少2项研究成果被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权威刊物,重点核心期刊以及科研项目主持人的认定及共同承担科研项目的经费分解问题,以我校科研部审核为准.

——摘自《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6]15号

二、近五年科研情况(含项目,课题,论文,专着,奖励,专利等)

学科,专业名称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务出生年月定职时间最后学历学位(包括时间,学校,系科,专业)国内:国外:工作单位研究方向

学科,专业名称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务出生年月定职时间最后学历学位(包括时间,学校,系科,专业)国内:国外:工作单位研究方向三,指导研究生情况(申请首次招生填写)

四、上岗审批程序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章)日期: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章)日期: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章)日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章)日期:研究生院意见:

(公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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