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答辩情况表
及导师提议评阅人名单调整的说明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调整的部分是:增加了第10页"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小组总体评价",请各位教务员老师督促博士生严格按照答辩小组对论文提出的修改意见及修改论文的时间要求完成论文修改.博士生预答辩后至少一周提交研究生院初审.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调整了四个部分:
封皮
第四页答辩秘书必须详细填写"答辩中各位委员提出的主要问题".
第六页增加"博士生对委员们所提问题的答复及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
第七页增加1)导师意见:审查博士生对答辩委员们提出问题的修改情况,2)参加答辩的分委员会委员意见:审查博士生对答辩委员们提出意见的修改情况.
"导师提议评阅人名单"更名为:"博士学位论文初审审批表".如果导师不选择送明审,点长审核一栏可以不签字.
以上调整的表格从6月25日开始执行.调整内容请各位教务员老师一定要详细了解,并负责通知到各位博士生,导师,参加答辩的分委员会成员及答辩秘书.
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