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如何写2016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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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西北政法大学机关第总支工会机关一分会

2016年度总支中心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计划安排

按照我校党委,党委部门部署,结合总支岗位职责和机关第总支,工会机关一分会《2016年度岗位工作计划及实施要求》,制定《总支中心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包含党组织生活会,生活会,党建主题专题学习,辅导报告,教育培训等在内,下同)工作计划安排》.

一、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的依据

党总支作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组成部分,依照《中国章程》,《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学校党委,行政,纪委决策部署和党委部门指导下,具体履行所属职能部门,党支部党员(必要时延伸至其他非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提高的岗位职责.

二、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对象

根据实际,总支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对象为:

(一)按照校党委,行政,纪委部署和党委部门(如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政办等)安排,总支组织或者协助组织处,科级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提高,

(二)围绕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要求,具体组织总支中心组成员及总支中心组扩大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提高,

(三)按照校党委,行政,纪委部署和党委部门安排,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要求,总支指导并由各党支部自行组织本党支部党员(视政治理论学习具体内容确定其他非党教职工是否一并参加)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提高.

三、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

2016年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

(一)常用的党内法规,如《中国章程》,《中国党内监督条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等.

(二)校党委,行政,纪委和党委部门安排遵照上级党政机关即时部署的内容,包括学校党政决定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如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国""精神,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组织宣传工作安排等.

四、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的相关要求

(一)处,科级干部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时,应当根据学校有关部门或机关第总支的通知要求,提前到达规定地点,完成考勤,签到手续,按时参加,不早退,不随意走动,不接,拨,不干其他事务,认真做好记录,笔记,按时完成规定的作业任务.

(二)总支中心组成员及总支中心组扩大成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执行机关第总支按照学校党委2016年4月6日《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党政办2016年4月1日《西北政法大学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于2016年5月10日实施的《关于机关第总支中心组学习有关问题的具体安排》和2016年9月25日实施的《中心组成员联系党支部有关补充安排》有关规定.

1.总支中心组成员及总支中心组扩大成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个学时,日期一般为3月,5月,10月,12月的某一个星期三下午,具体学习时间,内容等另行通知.

2.总支中心组成员除应参加所在党支部及总支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外,每年还应参加所联系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4次(含)以上,承担宣传讲解,辅导反馈,听取反映,收集意见,建议等任务,每次参加的时间应不少于1个学时.

3.总支中心组成员联系党支部情况为:

刘玉龙(88182250):保卫处,审计处2个党支部,

李政敏(88182251):工会,宣传部,统战部3个党支部,

赵全宇(88182221):党政办,人事处,学生处3个党支部,

康鹏(8818221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团委,组织部3个党支部,

张文渊(88182219):纪委监察室,校友工作办公室,招生就业处3个党支部.

(三)各党支部组织本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应按照学校和总支的要求扎实进行.

1.党支部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以集中集体学习为主,党员,教职工个人补充自学为辅.

2.党支部集中集体学习:(1)每月1~2次,全年不少于10次,每次不超过2个学时,(2)形式应当灵活多样,包括领读,轮读,报告,讲座,讨论,培训,观摩,考察等,全年合计不少于20个学时,(3)具体时间,形式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总支建议一般安排在星期三下午为宜,但请避免与学校,总支中心组安排的学习时间相互冲突,(4)可以专门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也可以利用职能部门周例会的机会安排政治理论学习,(5)学习内容由各党支部参考总支《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计划安排》第三条确定,(6)各党支部不必报送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简表,但年终时应于12月26日(星期四)16时前,将2016年本《党支部集中集体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统计表》(附表一,下称《学习情况统计表》)报送机关第总支(长安校区办公楼B座4层4-12号,88182250),内容应包括2016年本党支部组织的每次集中集体学习的时间,地点,篇目主题,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以及全年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的次数,人数等,(7)每次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前,党支部书记(或组织支委)应当通知到每一个党员(包括党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处级,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内)按时参加并由本人签到,因公,私事务不能参加的,应由本人参照机关第总支2016年7月1日印发的《党员参加党内会议,集体活动纪律要求》有关规定履行请检测手续,党支部内要对每个人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进行年度统计,年底时通报表扬,批评并记录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8)各党支部对所组织的每一次集中集体学习(包括虽非本党支部组织但属按照学校,总支通知精神,要求全体党员,教职工参加的全校,全总支学习,培训,讲座,报告等在内)都应完整记录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且其记载应与所报送的《学习情况统计表》内容能够相互印证,(9)总支在2016年12月下旬适当时间,对照各党支部《学习情况统计表》,组织检查(或抽查)《党支部会议记录本》,请各党支部记录今年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时,按照去年年底总支查阅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时在上面所签意见,建议注意加以完善.

3.政治理论学习的自学:(1)各党支部还应安排党员,教职工每月(寒检测,暑检测除外)不少于4个学时的自学,全年约40个学时,(2)党支部每月指定自学主题或篇目(已经党支部组织集中集体学习之外的),(3)要求每人做好自己的学习笔记(包括参加学校,总支,支部的集中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在内),由党支部组织检查,总支亦可以随机进行抽查.

(四)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要求:(1)党员(教职工)参加2016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应当结合学习内容和本人岗位工作实际,撰写2篇以上(含)心得体会,理论研讨文章,(2)每篇以1500~3000字符为宜,(3)除学校,总支另有要求外,党支部可以指定撰写的主题,题目,也可以由党员自行选择,(4)参加学校,总支组织安排的各类征文活动,发表在校内校外各类报刊(不限是否公开发行)上,上级机关部门会议研讨交流等的论文,文章均可计入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要求数之中,但以向党支部提交了纸质稿件为准,(5)其他非党教职工是否提交政治理论学习成果,不作统一要求,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6)心得体会,理论研讨文章由党支部统一收取并编写简明目录,按序整理,统计,填写本《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成果统计简表》(附表二),于2016年12月26日16时前,与心得体会,理论研讨文章一并报送机关第总支,(7)一经发现党员,其他非党教职工所递交的心得体会,理论研讨文章系由抄袭他人,网络拼凑,他人如何写等形成,除不计算为本人,本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成果外,同时由总支会议研究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禁止所在党支部,职能部门将其评选为优秀员及其他先进个人的一票否决条件.


(五)总支仍将在2016年12月中,下旬的适当时间,举行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建知识,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测评,全面检测党员,非党员教职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的效果.

(六)总支仍将在年底前后对各党支部,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测评,成果完成以及参加党建活动等进行统计通报,其综合排名作为评选优秀员,党支部书记,先进党支部的具体考量标准.

(七)各党支部在政治理论学习过程中,如有不清不详之处,应及时告知机关第总支解决.

西北政法大学

机关第总支工会机关一分会

2016年3月20日

附表1:党支部集中集体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统计表

附表2: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成果统计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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