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摄影家辞典

更新时间:2024-01-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2605 浏览:154426

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医疗新技术的临床研究,应用与推广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认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建设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旨在积极探索我市医学科技创新机制,集成优势资源,打造一批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高地,加快医疗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临床应用,全面提升我市临床医学水平,使医学研究成果能够更多地惠及百姓,为建设国家医疗怎么写作中心提供科技支撑.

第三条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主要依托具有雄厚科技实力和良好设施条件的武汉市内大型医院建设.其主要任务是:

(一)紧密结合本领域重点疾病防治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提出本领域我市重点研究任务和实施方案.

(二)搭建专业化的临床研究公共怎么写作平台,培育临床研究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探索并优化临床研究的组织和管理机制.

(三)搭建协同研究网络,重点组织开展大规模,多中心,高质量的临床诊疗规范研究.

(四)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评价研究和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的转化医学研究等.

(五)拟订诊疗技术规范,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优化怎么写作模式,建立有效的技术推广机制,指导和提升基层卫生人员诊疗怎么写作能力.

第四条凡申请认定的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须为地处武汉市的甲等医院,鼓励多家单位集成优势,产学研联合,建设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心与依托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变,依托单位从组织措施及人,财,物等方面需为中心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提供的科研用房500平方米以上,近5年新增的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如申请认定的中心所属领域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其依托单位可不受甲等医院限制.

(二)中心的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申请认定的中心所属领域至少为省级(含省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承担并出色完成了一批市级以上的重点医学临床研究任务,近3年牵头主持过不少于5项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课题,在学术影响和医疗技术方面位居国内前列,近5年累计发表SCI论文数量不低于10篇.

(三)中心拥有较高水平的医学临床研究,试验和诊疗等方面人才队伍,拥有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正高职称医师人数不低于5人,研究人员总数不少于30人.中心应积极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带动武汉地区相关学科的发展.


(四)中心具备较好的临床医学研究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研究试验设备和分析检测仪器,中心所属专科的病床数不低于80张,每年投入科研的资金不低于30万元.

(五)中心拥有创新意识强,高效能干,管理科学的领导班子.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设立由国内外同行知名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对中心的发展方向,规划等提供咨询指导.

第五条研究中心的认定程序:

(一)市科技局按照"常年受理,集中评审,定期发布"的方式开展认定工作.

(二)申报单位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申报书》后,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上传至市科技局网站.

(三)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四)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论证结论对拟认定的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批复.经认定的中心授予"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称号并挂牌和颁发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符合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条件的市级中心,由市科技局优先向省科技厅和国家科技部推荐申报.

第六条市科技局对中心进行年度检查和绩效考核.

(一)年度检查于每年年末进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心应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市科技局.

(二)市科技局对认定的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考核合格的重新颁发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中心的资格.

第七条对新认定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市科技局投入中心的补助经费,应严格按照《武汉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

第八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