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2016级硕士生

更新时间:2024-01-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0550 浏览:94132

土木工程专业学生按专业方向分流实施办法

按照专业培养计划,土木工程学生自大学三年级开始进入分专业方向培养阶段.为顺利完成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参照《石家庄铁道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暂行规定》(2016年)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1.有利于土木专业的发展.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考虑各专业方向的师资队伍,实验条件,发展前景等,合理确定各专业方向规模.

2.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兴趣,今后发展意向和社会需求情况.学生的志愿情况是确定各专业方向规模的主要依据.

3.有利于推动学风建设.专业方向分流工作主要考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成绩好者优先选择专业方向.


4.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工作进度对志愿填报,学习成绩和分流结果等分阶段进行公示.

二、分流对象及要求

1.分流对象

土木工程专业二年级学生.

2.要求

学生必须修完前期课程,并获得培养计划规定的最低要求学分要求.

三、各专业方向的规模

土木工程专业设桥梁工程,地下工程,建筑工程,岩土及防灾工程,铁道工程,道路工程,涉外工程,市政工程8个方向.各专业方向规模由学院办公会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确定.

开设专业方向的条件是不少于20人.

四、实施办法

1.基本原则

(1)土木工程学院按照土木工程专业各专业方向规模,按"志愿+成绩"的原则进行排序.各专业方向优先满足成绩较高者志愿.

2.分流时间安排

第4学期的第5-6周.

3.责任分工

(1)土木工程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学生成绩统计,认定,解释,以及各阶段的汇总与公示等工作.

(2)各班辅导员负责动员和志愿填报组织工作.

(3)各系主任负责专业方向的介绍.

(4)学院办公会确认最终分流结果.

4.学习成绩的认定

(1)学生成绩以教务处认定的存档成绩为准,

(2)加权平均成绩取2位小数,

(3)如存在缓考课程未出结果的情况,不计该课成绩,

(4)如存在某门课程没有成绩,当事人又给不出正当理由时,该课成绩按"0"分计,

(5)对于转专业者,按实际修读课程成绩计算.

5.基本程序

专业方向分流工作按照"成绩公示—专业宣传—填报志愿—确定并公布专业规模—录取—分流结果公示—宣布结果"的基本程序进行.

6.具体实施办法

1)每名学生根据自身学习兴趣,学习条件及今后发展意向自主选择专业方向,最少填报两个专业方向,按班级集体上报学院.

2)学院根据学生所报志愿,优先满足第一志愿.

先按学生第一志愿所报专业方向进行初次分配,当所报专业方向不超过该方向人数限额时,则满足第一志愿要求,

当选择某一专业方向第一志愿的人数超过限额时,学院根据前三学期认定的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依次选定直至限额为止,未满足要求者按照第二志愿考虑,

当选择某一专业方向第一志愿的人数不足限额时,学院根据前三学期认定的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对第二志愿进行排序,依次选定直至限额为止,

第二志愿未满足要求者需另外再填报两个志愿,选择范围为尚有空额的专业方向,直至选定为止.

7.公示

公示内容为学生成绩和分流结果.学生成绩公示为1天,分流结果公示为2天.

五、其它

1.本办法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办公会.

2.如遇上述内容未考虑的特殊情况,由土木工程学院办公会讨论决定.

3.本办法自2016年3月20日起生效.

土木工程学院

201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