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更新时间:2024-02-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545 浏览:155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能源形势与建筑能耗现状

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目前我区能源形势相当严峻:能源自给率仅为1/4,石油和天然气几乎100%依赖区外,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从区外调入近6000万吨煤,节能任务异常艰巨.我区建筑能耗已经从2000年约290万吨标准煤快速增长到2016年超过1470万吨标准煤,占广西全社会总能耗的比例也从2000年的13%快速增长到2016年的21%."十二五"期间,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仍将处在快速,持续推进的阶段,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促使建材业,建筑业快速发展,由此造成的能源消耗,包括建筑材料生产用能,建筑材料运输用能,房屋维修建造和拆毁,建筑运行过程中的用能,预计将占到社会总能耗的20%~30%.

在建筑50~70年的使用生命周期中,建筑材料和建造过程所消耗的能源一般只占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的20%左右,大部分能源消耗发生在建筑物运行过程中,如建筑物照明,采暖,空调和各类建筑内使用电器等耗能.建材和建造能耗伴生于工业生产过程,其节能主要依靠技术水平的更新和发展,而建筑运行直接由人控制管理,除技术水平和能源使用效率外,人的行为对能源消耗高低有很大影响."十二五"期间,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建设规模增大,建筑用能还将持续增长.因此,通过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照明节电技术和建筑运营管理等手段推进的建筑节能工作,是实现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区在建筑节能工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和自治区的各项战略决策,确定了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推进目标,组织体系和实施措施,并通过完善节能机制,节能配套技术标准,抓好节能试点示范项目的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了建筑节能工作的框架,为我区在建筑节能领域实施"十二五"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明确目标,完成任务

我区于2006年制定了"十一五"建筑节能累计节约142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陆续出台了《广西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具体工作方案》,《广西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2016年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2016年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关于从规划阶段开始加强我区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桂建科〔2016〕45号),《关于加强我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16〕1号),《广西建设厅2016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及《关于做好2016年9-12月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16〕31号),《关于公布2016年各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中建筑节能有关内容评分结果的通知》(桂建科〔2016〕3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表彰和奖励制度》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以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措施为重点的工作目标.截至2016年年底,我区累计完成建筑节能161.05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总目标任务的113.42%.

2.成立领导机构,编制技术标准

"十一五"期间,成立了广西建设厅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绿色建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节能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16〕192号),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5/221-200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45/T392-2007),《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2007),《通风与空调系统性能检测规范》(DB45/T394-2007),《广西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建筑外保温构造图集(一)》(桂06J301),《广西建筑防水构造设计图集》(桂05J201),《非承重轻质条块构造》(桂06TJ501),《自隔热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型及墙体结构构造图集》,《屋面隔热保温构造》,《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B45/T586-2016),《预拌砂浆生产及应用技术规程》(DB45/T569-2016),《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45/T567-2016)等二十余项相关的地方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图集,为我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标准依据和技术支撑.

3.加强新建建筑监管,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十一五"期间,我区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建立了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要求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根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管理的通知》(桂建科〔2016〕2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桂建科〔2016〕3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全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开展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截至2016年年底,我区执行建筑节能要求的城镇新建建筑面积8000多万平方米,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为95.2%,完成了全区设区城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100%和施工阶段达到或超过95%以上的"十一五"目标任务.

4.完善组织机构,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十一五"期间,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推广绿色建筑实施意见》(桂建科〔2016〕43号)和《广西绿色建筑评价》,并专门成立了广西建设厅绿色建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一名正处级领导专职负责绿色建筑推广工作.我区在全国率先成立的绿色建筑分会—"广西建设科技协会绿色建筑分会"于2016年被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评为"先进机构".2007年,南宁"裕丰·英伦"房地产项目成为我区首个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被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美国能源基金会联合评选为"绿色建筑十佳设计项目",2016年,我区第一个绿色星级物流园项目—凭祥物流园,被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为2016年科学技术试点示范项目,绿色建筑与低能耗建筑"双百"示范工程项目,2016年,我区首批获得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可以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召开了"广西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咨询会",组织了2016年广西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评选出华蓝奕园等12个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确定了南宁市"裕丰·英伦"住宅小区和北海"止泊园"住宅小区达到了广西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标识评价标准,并在项目公示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绿标办备案.我区对上林,田阳等40多个县的现有路灯照明设施进行节能改造,节电率达到22%以上,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绿色照明示范县建设.

5.加强试点示范,推广建筑节能

根据我区实际,因地制宜地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以政府机构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为突破口,率先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具备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中开展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工作,带动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2016年至2016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了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项目以奖代补资金4200万元及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00万元等用于建筑节能示范改造,2016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了2600万元的建筑节能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组织了广西建筑节能试点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共有78项建筑节能试点项目通过专家评审.

6.加强能耗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大型公共建筑

2007年以来,我区先后投入各级财政资金1700多万元用于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调查,统计,审计,公示和分项计量工作.至2016年底,共完成1079栋建筑能耗统计,187栋建筑能源审计,181栋建筑能效公示,33栋建筑分项计量楼宇的安装,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数据监测中心和平台建设,9项配套制度编制的工作.2016年,完成了全区50栋建筑能源审计,20栋建筑能效公示及20栋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7.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化成果丰硕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16〕305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16〕306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6〕34号)精神,我区及时组织了项目申报工作.钦州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分别获2016年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共获得国家0.68亿元资金支持,南宁市,柳州市和岑溪市,灵川县分别获2016年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共获得国家1.96亿元资金支持.

8.结合实际情况,推广节能新技术

"十一五"期间,我区组织相关技术力量,结合广西夏热冬暖的气候特点及经济实际,重点推广技术成熟,经济适用,适合广西气候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建筑节能技术.自2007年以来,在建设领域重点推广了地源热泵,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空调节电,自隔热混凝土砌块,页岩烧结多孔砖,空心无梁楼板,新型建筑防水,新钢,高性能混凝土,照明节电等10项建筑节能技术,打破了技术研究与推广严重脱节的状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社会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区建筑节能工作侧重于研究推广节能型建筑材料和设计建造节能建筑,对建筑节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建筑节能先进技术,绿色建筑理念还没有得到公众认知,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关注建筑节能的舆论氛围,全社会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难度大

我区既有公共建筑多是能耗大户,节能潜力大,但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其改造的难度也相对较大,对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有待加强.

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率较低

由于技术,成本,政策,宣传等方面的原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使用尚处于试点阶段,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在建筑用能中比例偏低,需要继续加强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工作.

4.建筑节能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我区的建筑业整体技术水平偏低,技术人才缺乏,建筑节能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产品开发及推广使用,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等都跟不上节能工作迅速发展的需要,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环节尚有很多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十二五"建筑节能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全面实施建筑节能,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为重点,把建筑节能作为提升建筑业技术水平,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靠科技,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努力开创我区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1.气候适应性

针对广西大部分地区属于夏季漫长冬季短暂,太阳辐射较强烈,长年气温高的"夏热冬暖"地区气候特点,"十二五"期间开展建筑节能所采用的技术措施主要考虑建筑选址及朝向,建筑围护结构的隔热,保温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及空调,照明及其他用电设备的节能等.

2.经济适用性

针对广西总体经济水平相对落后但经济发展潜力较大的经济特点,开展建筑节能的关键要以节约为主,开发并重,充分依靠科技进步,研究开发符合广西实际的高效节能,经济适用的用能设备与产品,大幅度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3.建筑全寿命周期的节能

建筑节能是建筑物全寿命周期的节能,包括规划,设计,建造,使用等各个环节,应注重短期经济投入与长期经济社会效益相结合,以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效地改善建筑居住舒适度和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4.城乡统筹发展

充分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契机,抓好村镇的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城乡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加强新型建筑材料,太阳能,浅层地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村镇建筑中的应用,统筹城乡建筑节能发展.

5.政府的强制与激励措施并举

充分发挥政府对节能的宏观调控作用,用政策,法规和标准推动建筑节能市场和节能产业化的发展.对新建建筑,通过严格的节能设计和验收标准,引导建设单位自觉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对高耗能的既有公共建筑,要求进行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通过采取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引导建筑节能的发展.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在巩固"十一五"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节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与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措施,实现"十二五"建筑节能总目标:累计实现节约22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其中,新建居住建筑节约112万吨标准煤,新建公共建筑节约64万吨标准煤,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约16万吨标准煤,采取其他措施如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和一体化应用等节约28万吨标准煤.

2.工作目标

(1)到2016年底,新建建筑全部按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验收,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8%,5年内新建建筑争取实现累计节能176万吨标准煤.

(2)创建一批节约型校园,节能型宾馆,节能型住宅小区,到2016年底,累计组织实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建筑示范小区)30个以上.

(3)以既有办公楼,商场,宾馆等类型的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为重点,以广西建筑节能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为平台,鼓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约16万吨标准煤.

(4)以既有办公楼,商场,宾馆等3种类型的公共建筑为重点,普及空调节电技术,照明节电技术以及其他设备节电技术,力争"十二五"期间普及建筑用能重点单位的能耗监管.

(5)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创建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农村地区示范县.

(6)在酒店,商场,医院,学校等以照明为主要负荷单位的公共设施中,大力推广照明节电技术的应用,在城镇化示范县建设的基础上,普及应用路灯照明节电技术.

(7)引导农民自建住宅采用建筑节能技术和新型建筑材料,组织太阳能,浅层地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在村镇建设中的技术研发及示范推广,积极支持在农村与偏远地区发展太阳能综合应用技术.

四、"十二五"建筑节能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主要任务

1.监督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

督促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严格审核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节能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

加强对新建公共建筑的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室内温度监测和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审核.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对公共建筑的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室内温度监测和控制系统的设计专门提出审查意见.在新建公共建筑空调系统设计时,空调房间均应具备温度控制功能,在可自主调节室内温度的房间和区域,应设计安装带有温度显示功能的室温控制器.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村镇建设节约用地,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技术和新型建筑材料.在农村地区开展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组织太阳能,浅层地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在村镇应用技术中的研发及示范推广,积极支持在农村与偏远地区发展太阳能综合应用技术.

2.促进低成本绿色建筑技术的规模应用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构建和完善广西绿色建筑的标准与技术保障体系,建筑结构体系,部品与构配件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绿色建筑示范及评审工作,积极推进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建设,鼓励打造低成本绿色建筑.引导建设方由被迫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向自觉建设低能耗建筑转变,争取到2016年底,累计组织实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建筑示范小区)30个以上.

3.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

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改造对象,进度计划,资金筹措方案和保证措施.积极推动既有建筑,尤其是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率先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具备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中开展节能改造的试点示范工作,带动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加强节能运行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对建筑物供能系统进行维护,检修,监测,保养及更新置换,保证供能系统的运行符合相应的标准,切实降低运行能耗.

4.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

建全和完善广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我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和能效公示等工作进展,促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和改造.研究并制定针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效公示办法,逐步建立健全能效公示制度,研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

5.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规模化

大力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开展一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立自治区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监督管理机构,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自治区级能力建设.整体考虑城市的节能工作,以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城市建筑领域大规模应用为总体目标,开展广西主要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基础研究,科学分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我区主要城市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研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关于城市能源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应用专项规划的指导意见,加强技术人员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知识的培训.

6.推广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应用

建立和完善我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应用的相关政策体系,大力推广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再利用,加大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应用研究的工作力度,建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应用标准体系文件,建设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应用试点示范工程.

7.继续推进绿色照明工程

督促新建公共建筑执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照明功率密度(LPD)目标值,鼓励既有建筑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具.政府机关率先更换使用节能灯,逐步安装照明自动控制开关,在酒店,商场,医院,学校等以照明为主要负荷的单位大力推广照明节电技术的应用,继续在全区开展照明节电技术城镇化综合应用示范县工作.

8.做好建筑节能的关键技术研究

围绕"广西发展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广西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的基础性研究"等重大(重点)项目,以广西建设科技行动计划和广西建设科技试点示范项目为载体,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关键技术和既有建筑节能低成本改造技术研究,进行建筑门窗综合节能技术,围护结构节能技术,空调等设备节能技术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加快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9.加快能效测评及标识管理机制建设

按照《广西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推广实施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通过编制相应的标准,规范和能效检测技术研究,完善能效测评技术体系,建立和完善广西能效测评及标识管理机制.

10.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技术监督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推广,限制,淘汰公告制度,加强对我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及技术的监督管理.同时,引进第三方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由第三方的建筑节能监督机构参与到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技术及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扩大建筑节能监管范围,促进我区建筑节能的发展.

(二)重点项目

1.全面推进绿色建筑

积极推进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建设,鼓励打造低成本绿色建筑,争取到2016年底,累计组织实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建筑示范小区)30个以上,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执行,推进绿色建筑在我区的规模化发展.

2.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

"十二五"期间,积极推动既有建筑,尤其是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率先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具备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中开展节能改造的试点示范工作,带动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改造重点一是增强建筑物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顶,门窗等)的隔热性能,加强遮阳措施,二是提高空调,照明,电梯和热水供应等系统的效率,三是适当考虑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改造形式一是增加屋顶隔热和窗户遮阳设施,采用优化系统运行,安装系统调节,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二是加强节能运行管理,定期对建筑物供能系统进行维护,检修,监测,保养及更新置换,保证供能系统的运行符合相应的标准.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

大力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开展一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并在农村地区推广使用太阳能,浅层地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强有力的建筑节能领导机制

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协调配合,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要对全区的建筑节能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提出重要政策建议,制定实施意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建筑节能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

根据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广西的实际,出台有利于绿色建筑推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并完善能效标识与节能认证制度,绿色能源制度,合同能源管理等有关制度,建立和完善《广西节约能源法实施条例》,《广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广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等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我区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

(三)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激励和约束机制

有效的建筑节能激励和约束政策机制,是引导和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利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用于节能减排的专项资金,用于建筑节能标准的编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绿色照明和新能源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引进第三方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由第三方的建筑节能监督机构参与到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技术及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扩大建筑节能监管范围,促进我区建筑节能的发展.

(四)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把建筑节能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在主要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媒介进行系列报道,宣传建筑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建筑节能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力弘扬"节能光荣"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建筑节能知识培训,通过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熟练运用建筑节能标准,熟练应用建筑节能技术的能力,为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提高建筑节能的能力建设

创新机制,尽快形成规范有序的节能怎么写作体系,整合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实践经验的建筑节能科研单位和教学机构等各方面力量,鼓励各地有能力的建筑节能中心,科研院所,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节能怎么写作企业成立节能怎么写作公司,建立和完善广西建筑节能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的作用,协助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工作.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