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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492 浏览:19561

四川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应取得学术成果之基本要求

学位学科学术成果要求博士文科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学位申请时,应有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至少1篇专业学术论文在《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级方案》期刊(含原27号文认定的国内权威期刊,见附件1)中发表,或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被国际SSCI收录至少1篇.

2,申请人在学位申请时,应有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至少3篇专业学术论文在CSSCI期刊上发表.

此外,申请人的其他重要成果可按以下规定执行:

A.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并收入正式出版文集的专业学术论文,如被EI,ISTP(CPCI-S)\ISSHP(CPCI-SSH)收录,可视同为1篇CSSCI期刊文章,但此类文章累计至多抵1篇CSSCI期刊文章.

B.申请人直接参与编写并正式出版的专业学术着作(限前四位着者),一部专着可视为1篇CSSCI期刊文章,

C.参照《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级方案》标准,申请人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B级期刊中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可视为申请人的2篇CSSCI期刊文章.

3,文科某些专业的博士生授位条件,除上述文科类博士生的成果指标要求外,也可参照理工科类博士生的要求执行(SSCI,SCI期刊论文以DOI号为准,其他刊物由专门检索机构报告为准).

上述论文如果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申请人第一作者论文.

下列特殊培养情况,学位申请人的研究成果署名格式符合以下标准,可以作为申请学位的成果认定:

A,与国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科研论文成果,四川大学作为第二(或其它事先协议约定署名方式)署名单位可作为成果认定,

B,国家认定协同创新中心与合作项目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中,对派出的博士研究生科研论文成果,四川大学作为第二(或其它事先协议约定署名方式)署名单位可作为成果认定,硕士文科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时,应至少有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专业学术论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上述论文如果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申请人第一作者论文.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文科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若学位论文内容为应用研究性论文或案例分析,除学位论文外,需在本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研究论文,

2,若学位论文内容为创作性作品,应提供作为第一完成人且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学科公认的形式发表作品的证明,

3,若学位论文内容为管理方案或其它应用性成果,需由具体使用的法人单位,出具可证明其成果的具体应用情况和明确的直接社会经济效益的完整证明材料.

上述论文如果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申请人第一作者论文.附件1:

国内权威刊物目录

1,管理世界2,求是3,哲学研究

4,世界宗教研究5,中国语文6,文学评论

7,外国文学评论8,文艺研究9,历史研究

10,考古学报11,经济研究12,政治学研究

13,法学研究14,社会学研究15,民族研究

16,新闻与传播研究17,情报学报18,教育研究

19,体育科学20,统计研究21,心理学报

22,中国社会科学23,国际问题研究

四川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应取得学术成果之基本要求

学位学科学术成果要求博士理科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学位申请时,应有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至少1篇SCI论文,

2,硕博连读或者提前攻博者,在学位申请时,应公开发表至少2篇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SCI论文,

上述论文如果申请人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申请人第一作者论文.按某些行业习惯,以作者字母排序的论文,申请人的排位次序可由导师提供说明材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下列特殊培养情况,学位申请人的研究成果署名格式符合以下标准,可以作为申请学位的成果认定:

A,与国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科研论文成果,四川大学作为第二(或其它事先协议约定署名方式)署名单位可作为成果认定,

B,国家认定协同创新中心与合作项目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中,对派出的博士研究生科研论文成果,四川大学作为第二(或其它事先协议约定署名方式)署名单位可作为成果认定,

C,教育部批准的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中,博士研究生第一主管导师单位为科研机构,其科研论文成果四川大学可以作为第二署名单位进行成果认定.硕士理科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时,至少应有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上述论文如果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申请人第一作者论文.按某些行业习惯,以作者字母排序的论文,申请人的排位次序可由导师提供说明材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理科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若学位论文内容为应用研究性论文或案例分析,除学位论文外,需在本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研究论文,

2,若学位论文内容为产品开发成果,应有作为第一发明人且四川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已公开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同等署名要求的软件着作权,

3,若学位论文内容为设计方案或其它应用性成果,需由具体使用的法人单位,出具可证明其成果的具体应用情况和明确的直接社会经济效益的完整证明材料.

上述论文如果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申请人第一作者论文.按某些行业习惯,以作者字母排序的论文,申请人的排位次序可由导师提供说明材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四川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应取得学术成果之基本要求

学位学科学术成果要求博士工科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学位申请时,有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至少1篇SCI论文,

2,允许个别工科学位申请人,在满足参与80万以上重点或重大工程项目,并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权威EI杂志至少发表2篇专业学术论文的条件下可申请学位,申请人有国家发明专利公开号(排序前3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三等以上,以证书或正式公布名单为准),并同时有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权威EI杂志发表1篇专业学术论文者,亦可申请学位,

3,硕博连读或者提前攻博者,在学位申请时应至少公开发表2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SCI论文(其中1篇为硕士阶段完成,另1篇为在读博士阶段完成),对于参与80万以上重点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学生,如果没有SCI论文发表,则需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权威EI杂志发表至少4篇专业学术论文(其中2篇为硕士阶段完成,另2篇为在读博士阶段完成,但如有国家发明专利公开号(排序前3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三等以上,以证书或正式公布名单为准),可以适当降低文章数量要求,具体标准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把握,并提交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

4,申请人在本学科国内外顶级学术期刊中发表一篇高水平专业研究论文,授位时按2篇同类论文数量计算(顶级期刊的认定原则参见附件2),从2016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上述论文如果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申请人第一作者论文.

下列特殊培养情况,学位申请人的研究成果署名格式符合以下标准,可以作为申请学位的成果认定:

A,与国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科研论文成果,四川大学作为第二(或其它事先协议约定署名方式)署名单位可作为成果认定,

B,国家认定协同创新中心与合作项目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中,对派出的博士研究生科研论文成果,四川大学作为第二(或其它事先协议约定署名方式)署名单位可作为成果认定,

C,教育部批准的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中,博士研究生第一主管导师单位为科研机构,其科研论文成果四川大学可以作为第二署名单位进行成果认定.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科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并作出重要贡献.申请人需提供项目立项报告,验收报告,鉴定证书等证明自己贡献的材料以及项目负责单位出具的证明.经校,企导师和院,校两级培养部门认可后同意答辩,并在答辩中经答辩委员会认可.

2,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证书)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证书,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5,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3,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1),

3,申请人参与国家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以署名为准),或拥有国家新药证书(以署名为准),

4,申请人作为第一发明人且四川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有3项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密切相关已公开的国家发明专利或1项国际PCT发明专利,

5,申请人直接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须有项目单位证明),并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至少1篇SCI论文,或申请人在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事先认定并报备案,在本学科国内公认的最权威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

6,申请人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须有项目单位证明),并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权威EI杂志至少发表2篇专业学术论文,

7,申请人有1项国家发明专利公开号(排名第一),或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证书),同时有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权威EI杂志发表1篇专业学术论文,

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和科研成果应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相结合,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认定标准,由各相关培养单位以及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学位办备案,鼓励相关培养单位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上述要求基础上,制定并执行更高的标准要求,上述论文如果申请人校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申请人第一作者论文.硕士工科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时,至少应有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2,申请人至少有一项申请专利的证明或经过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

上述论文如果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申请人第一作者论文.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工科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若学位论文内容为应用研究性论文或案例分析,除学位论文外,需在本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研究论文,

2,若学位论文内容为产品开发成果,应有作为第一发明人且四川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已公开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同等署名要求的软件着作权,

3,若学位论文内容为设计方案或其它应用性成果,需由具体使用的法人单位,出具可证明其成果的具体应用情况和明确的直接社会经济效益的完整证明材料.


上述论文如果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申请人第一作者论文. 附件2:

工科顶级期刊的认定原则(试行)

1,在工科涉及学科领域中影响因子大于1.0(材料学科大于3.0,化工学科大于2.0)的专业学术刊物,

2,《中国科学》,《ScienceChina》,《科学通报》,《ChineseScienceBulletin》,

3,本学科(行业)中最顶级的国内学术期刊(由各学位分委员会确认并上报校学位办备案).

分委会名称分委会上报期刊名称工科各学位分委会中国科学(ScienceChina)科学通报(ChineseScienceBulletin)JournalofComputerScienceandTechnology,计算机研究与发展,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电子学报,通信学报,自动化学报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学报(中英文版),摩擦学学报,仪器仪表学报,自动化学报,力学学报,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报,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轻工纺织化工学报,中国环境科学,高校化学工程学报,功能材料,林产化学与工业水利工程水利学报,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力学学报,土木工程学报,岩土工程学报,水力发电学报,煤炭学报,岩土力学电气与控制工程自动化学报,中国电机工程学报电子与信息光学学报,电子学报化学工程与动力工程化工学报,ChineseJournalofChemicalEngineering,机械工程学报,仪器仪表学报,中国环境科学,自动化学报,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人工晶体学报,太阳能学报,硅酸盐学报,工程热物理学报,石油学报,复合材料学报,催化学报,煤炭学报,力学学报,高校化学工程学报,岩土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及生物医学工程人工晶体学报,太阳能学报,功能材料力学,土木及环境工程力学学报,固体力学,工程力学,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应用数学和力学(英文版),水利学报,中国化学工程学报(英文版),太阳能学报,土木工程学报,建筑结构学报,建筑学报,城市规划,中国公路学报,铁道学报,工程热物理学报,石油学报,中国环境科学,复合材料学报,催化学报,煤炭学报,环境工程学报

四川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应取得学术成果之基本要求

学位学科学术成果要求博士医科一,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学位申请时,应有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至少1篇SCI论文,

2,硕博连读或者提前攻博者,在学位申请时应至少有1篇影响因子5.0及以上(含5.0),或2篇影响因子5.0以下,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SCI论文,

3,对于在影响因子在5.0左右杂志发表的论文,可准许2位研究生获得授位资格(共为第一作者),对于在影响因子在7.0左右杂志发表的论文,可准许3位研究生获得授位资格(3位共为第一作者),如发表在Nature或Science上可准许10位左右研究生毕业.对于以上允许共同毕业的学生,应是为课题的研究做出实质性贡献者.

二,申请人如属某些特殊专业(如药事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专业),可按管理学授位要求标准执行.

三、八年制的学生应满足下列条件:

应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杂志,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论文一篇,文章类型包括临床经验(新技术,新方法),临床疑难病案分析,论着等,或在SCI收录杂志上发表的个案报告.

上述论文如果申请人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申请人第一作者论文.

下列特殊培养情况,学位申请人的研究成果署名格式符合以下标准,可以作为申请学位的成果认定:

A,与国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科研论文成果,四川大学作为第二(或其它事先协议约定署名方式)署名单位可作为成果认定,

B,国家认定协同创新中心与合作项目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中,对派出的博士研究生科研论文成果,四川大学作为第二(或其它事先协议约定署名方式)署名单位可作为成果认定,

C,教育部批准的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中,博士研究生第一主管导师单位为科研机构,其科研论文成果四川大学可以作为第二署名单位进行成果认定.硕士医科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读期间,应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SCI,或Medline杂志(以发表文章当年科技部颁布的Medline杂志为准),或核心期刊杂志上发表1篇论文.

2,申请人毕业时,应有1篇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得到SCI杂志编辑部的正式回复可修改接收.但学生须作出书面承诺,并由导师签名保证该文将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

上述论文如果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申请人第一作者论文.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医科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位论文紧密围绕专业实际问题的同时,在读期间应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SCI或Medline杂志(以发表文章当年科技部颁布的Medline杂志为准)或核心期刊杂志上发表1篇论文.

2,申请人毕业时,应有1篇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得到SCI杂志编辑部的正式回复可修改接收.但学生须作出书面承诺,并由导师签名保证该文将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

上述论文如果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申请人第一作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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