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学教改文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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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教育委员会电子公文

荣教政发〔2016〕183号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评选县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

经研究,决定评选100名县级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学科评选名额学科评选名额中学语文9教育科研10中学数学10幼教2中学英语6小学语文20中学物理5小学数学15中学化学6小学英语3中学生物1小学科学3中学政治6小学思品3中学历史2中学地理1合计100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评选条件及程序详见《荣昌县骨干教师评选及考核办法》(荣教政法〔2016〕195号)(附件1).其中,参评的范围由"参加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扩大为"参加县级骨干教师培训或国培置换脱产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教师".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各单位无申报名额限制.

三、报送材料

以各教管中心和直属学校为单位,于12月18日前报送材料至人事科谢匆.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荣昌县骨干教师申报表》(附件2)纸质件,学校及教管中心签意见并盖章.

2.印证材料:骨干教师培训或国培置换脱产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书复印件,继续教育学分年审复印件,业绩成果的相关印证材料复印件等.印证材料均提供复印件,由各学校签"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3.《荣昌县骨干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发OA)及纸质件.

附件:1﹒《荣昌县骨干教师评选及考核办法》(荣教政发〔2016〕195号)

2﹒《荣昌县骨干教师申报表》

3﹒《荣昌县骨干教师推荐汇总表》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26日

附件1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电子公文

荣教政发〔2016〕195号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荣昌县骨干教师评选及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各教育管理中心:

现将《荣昌县骨干教师评选及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荣昌县骨干教师评选及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县级骨干教师的评选与考核,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推动教师队伍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骨干教师的评选

(一)参评的范围

参加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并获得骨干教师培训证书的幼儿园,中小学,职业中学,教师进修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单位的教师均可作为参评对象.

(二)参评的条件

1.师德高尚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言行堪为师表.

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献身科学技术事业的精神,有深入基层,扎实工作的作风,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

2.业务水平

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技能,教育教学基本功过硬,学科专业知识扎实,小学,幼儿教师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中职教师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专业实作技能.

完成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年度学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努力掌握相关学科的新知识,新经验,新技术和专业新规范,在学科的教育理论及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有较高造诣.

3.业绩成果

(1)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班级组织管理能力,近三年来受到县教委及以上等次的表彰.

(2)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近三年来组织参与县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并顺利结题.

(3)具有较高的专业阅读能力,专业写作能力,近三年来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县级及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

(4)近三年来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或本人参加优质课,观摩课等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等次.

(5)近三年来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在本校所任教学科中位列前茅.

(6)由县教委选派承担支教任务的教师,支教考核为优秀者,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的程序

1.名额的确定.由县教委根据现有骨干教师培训情况及专业发展需要,提出各专业骨干教师选拔名额.

2.申报.在具备一,二两项参评条件的基础上,并符合第三项中的任意三点要求者均可申报.由申报教师本人填写《荣昌县骨干教师推荐表》,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包括本人的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学分年审材料复印件,学生成绩方面材料以及在教育教学,教改科研和发挥骨干示范指导作用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证书复印件和重要专着,论文出版发表的证明材料).

3.初审.由各教育管理中心和直属学校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对骨干教师申报者的培训结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学分年审材料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推荐结果公示3天.

4.评审.县教委将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再经县教委办公会研究确定骨干教师名单,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二、骨干教师的考核

考核的范围

对已评且在岗的县级骨干教师,每3年进行一次考核确认.考核合格继续享受骨干教师待遇.

考核的内容

1.师德师风.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践行"五要五不"承诺事项.要爱岗敬业,不敷衍塞责,要课堂效益,不违规补课,要廉洁从教,不乱推资料,要志趣高雅,不参与,要恪尽职守,不擅离岗位.

2.教育教学.关爱每个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扎实开展学生的德育工作,认真完成教学工作,教学成绩显着,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主动参加各级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并取得较好效果,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升.

3.教改科研.积极参加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等竞赛活动,主持,主研或参与一项县级及以上教改科研课题的研究,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等次,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

4.示范引领.指导本校或本县1名青年教师,做到一年过关,三年胜任,五年成骨干.一年过关──过好常规关,教材关,三年胜任──胜任学段教学,效果明显,五年成骨干──通过3—5年教学实践,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成为校级的学科骨干.承担一定数量的培训任务,并积极参加支教,送教下乡等活动.

考核的程序

1.申请.由本人填写《荣昌县骨干教师考核登记表》,并向所在单位及辖区内教育管理中心提交考核印证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考核.由县教委根据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评分.

3.审批.经县教委办公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由县教委统一行文,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四)考核的结果

1.考核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划分.对勤于工作,大胆创新,刻苦钻研专业技术,其成果取得了显着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所持项目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并经县级以上政府确认者,可直接确定为优秀.

2.凡考核称职者及以上等次者,享受以下待遇.

(1)优先资助外出进修和承担课题研究等学术工作,

(2)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3)优先推荐市级骨干教师和县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4)由学校发给骨干教师津贴每年360元,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列支.

3.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直接确定为不称职,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1)违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受到县教委行政处分及以上者,

(2)因为工作失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3)考核中弄虚作检测,谎报业绩的.

(4)因调离本系统或工作岗位与原确认为骨干教师时的岗位不符.

工作要求

县教委监察室负责骨干教师选拔考核工作的监督,县教委组织人事科负责评选考核工作的管理.

评选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对在选拔考核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检测,打击报复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主题词:教师评选考核通知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11月16日印发

附件2

荣昌县骨干教师申报表

申报层次,学科: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一寸)


教龄职称学历工作单位任教学科联系个人简历教学业绩

教研成果

(指导奖,竞赛奖,课题,论文)受表彰

情况学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教管中心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教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荣昌县骨干教师推荐汇总表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公章):填报人:联系: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工作单位联系取得培训证书类别申报层次,学科备注注明:"取得培训证书类别"填写骨干教师培训或国培置换脱产.

抄送:重庆市教委,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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