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长德育文题目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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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祥华中心学校

祥华中心学校关于组织评选2016年度县级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安溪县公务员局,教育局《安溪县公务员局教育局关于组织评选2016年度安溪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安政人【2016】37号)文件精神,我校本年度可推荐评选县级优秀教师2名,请各校根据文件要求及《祥华中心学校各级各类先进个人评选方案》做好推荐工作.

评选组织领导

组长:黄明全

副组长:詹礼宜

成员:陈文忠陈兴木徐志旺王全城苏建顺林振海

詹西安各小学校长

推荐名额

每校推荐1名,但所在学校教职工若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推荐材料和时限

请各校于2016年6月11日前将《祥华中心学校2016年度安溪县优秀教师推荐表》纸质材料报送中心学校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祥华中心学校

2016年6月10日

附件:

1,《祥华中心学校2016年度安溪县优秀教师推荐表》

2,安政人〔2016〕37号《安溪县公务员局教育局关于组织评选2016年度安溪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附件1:

祥华中心学校2016年度安溪县优秀教师推荐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小学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20162016201620162016教

学考试成绩常规检

评等级任教班科量化分数全乡排名14秋季期末

①15春季抽考

②总分

③期末抽考14秋15春1年级班科全乡------------------------2年级班科全乡------------------------教

研论文级别发表或汇编题目备注指导学生级别奖次项目备注本人参赛获奖级别奖次项目备注近三年来获得过何种荣誉称号

所在小学意见年月日中心学校意见

年月日备注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教育教学","教科研"项目所填内容应是本学年的,表格不够填写可另附纸,

2,"量化分数"中"总分"计算方法:③等于(①+②)÷2,得数保留两位小数. 附件2:

安溪县公务员局

安溪县教育局

安政人〔2016〕37号

安溪县公务员局教育局关于组织评选2016年度

安溪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一年来,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决定组织评选2016年安溪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近三年来已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优秀.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主动参加交流,支教,转岗等工作,积极承担班主任,公开课等教育教学工作,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教书育人业绩较突出.

3.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4.在学校管理,怎么写作和学校建设方面工作业绩较突出.

5.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管理,教辅及后勤怎么写作工作的干部职工,教育行政部门从事教育管理和怎么写作工作的干部职工.

三、评选名额

"县优秀教师"207名,"县优秀教育工作者"50名(分配各校名额见附件1).全县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名额每年控制在50名以内,初中校,中心学校,县直小学原则上每校每两年分配1次表彰名额.教职工20人以下的学校原则上每校每两年分配1次优秀教师表彰名额(偏远山区学校除外).

四、评选推荐办法

推荐评选采取广泛发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各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注意发现和推荐一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做到评选,公正推荐.


五、评选组织领导

评选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为加强领导,县成立教育系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负责对各校评选上报人选的审核,报批.各校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校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

六、工作要求

1.各校要切实保证70%以上的名额评选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和优秀基层小学校领导,教导,要注意推荐边远山区,基层学校或长期在艰苦环境工作并取得显着成绩的一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含校级领导),其他职工的推荐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30%以内.凡未承担教学任务的学校管理人员不得参评县优秀教师.

2.近5年来,凡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之一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20种师德考核"一票否决"行为之一的,均不得推荐.

3.根据安教[2003]52号文规定,未完成当年职校招生任务最后6名学校的主要领导不准参评优秀教育工作者.

4.各校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切实保证评选推荐质量.

附件1:

安溪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单位教师工作者单位教师工作者单位教师工作者单位教师工作者进修学校1城厢中学2城厢中心4第六小学2安一中71墩坂中学11参内中心11第七小学2铭选中学41光德中学1魁斗中心21第八小学21蓝溪中学31参内中学2蓬莱中心3第九小学21俊民中学31温泉中学1金谷中心2第十小学31崇德中学31东溪中学11湖头中心4第十一小学21安六中31东方中学2湖上中心11第十二小学11安八中41慈山学校3白濑中心11第十三小学11安十一中21前进中学11剑斗中心3第十五小学11培文中学31湖上中学1感德中心4第十六小学11龙门中学21白濑中学1桃舟中心11特教学校2沼涛中学31由义中学1福田中心11一幼1梧桐中学31霞春中学11长坑中心4二幼1安溪茶校31桃舟中学11蓝田中心21三幼1华侨职校31丰田中学1祥华中心2培文丽馨1陈利职校31玉湖学校11官桥中心3培文蔼华1慈山农校1蓝田中学11龙门中心3六幼1安五中1官桥中学3虎邱中心3慈幼1安七中2毓秀学校2大坪中心11梧桐附小1安九中1虞宗中学1西坪中心4东溪附小1安十中1金榜中学11龙涓中心4官中附小1安十二中1罗岩学校11尚卿中心2培文附小1龙涓中学2崇文中学11芦田中心11局机关1安十四中1举溪中学11实验小学4安十七中11庄山学校21沼涛实小3金火中学3西坪中学1第三小学3安十九中11科名中学11逸夫小学2凤城中学3恒兴中学31第五小学21合计20750注:1.培文中学,崇德中学,官桥中学,安溪七中优秀教师名额中应安排1名用于表彰赴宁夏,新疆,闽北,平潭支教教师,

2.庄山学校优秀教师名额中应安排1名用于表彰支教教师,

3.安一中优秀教师名额中安排2名用于表彰高中学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附件2:

安溪县教育系统评选推荐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佳敏(县教育局局长)

林志平(县公务员局局长)

副组长:李颖华(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李连顺(县公务员局副局长)

郑文捷(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汪小安(县教育局副局长)

赖加团(县教育督导室主任)

苏杷木(借调县教育局班子成员)

成员:陈传发(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人)

刘才木(县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股负责人)

余明琛(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黄世元(县教育局德育股负责人)

王旭鑫(县教育工会副主席)

陈清辉(县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

梁晓艺(县教育局中教股负责人)

陈选斌(县教育局初幼教股负责人)

李庆阳(县教育局职成教股负责人)

章振南(县教育局执法检查股负责人)

李青松(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办公室:

主任:陈传发(兼)

成员:林瑞管,王福昌,谢金川,林碧桃,高燕云

附件3:

安溪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员简明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姓名工作单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何年考核优秀现任行政

职务教龄表彰类别备注注:表彰类别填写: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附件4:

安溪县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

表彰类别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年月日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入伍

年月计生情况工作

单位现任行政

职务任教学科班级何年考核

优秀2007年以来受过何种荣誉称号

简历(从工作填起)

(由基层单位填写)

〈续〉先进事迹

意见

基层单位

年月日意见

县教育局

年月日意见

县公务员局

年月日备注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基金会.

安溪县公务员局2016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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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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