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24-01-0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0409 浏览:43777

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总参谋部,教育部)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6.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二、认真落实鼓励高校学生入伍已有的政策措施

7.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8.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9.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1.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2.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3.退役就业怎么写作.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怎么写作.

大学生征集优惠政策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高校征兵宣传要在普遍宣传今年征兵政策规定和大学生征集"四优先",学费补偿代偿和资助以及总参,总政,总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政联〔2016〕10号)等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新政策规定的宣传.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的政策有:

一,大学生(含毕业生和在校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应征.

二,学费补偿代偿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

三,退役复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国有企业招录,基础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村居"两委"班子选举等.

五、发放优抚金.

(一)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16〕31号)规定,全区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政策,城乡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计发,另外,退伍费义务兵按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计发.

(二)南宁市六城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义务兵家庭每年优待金分别为17127元和5987元.以南宁户籍或外省在南宁就读本科的学生为例(广西区内户籍学生按当地城镇户口发放),该生为4年本科,入伍两年,获得入伍补助总额约为:(学费补偿6000元/年×4)+(优抚金17000元/年×2)+(退伍费4500/年×2)+(安置费4500元/年×2)等于7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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