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报考常见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24-03-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348 浏览:15806

江都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江职称[2005]4号

关于印发《江都市药品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药品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等企事业单位继续开展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苏职称[2003]10号)文件及2004年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2004年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规定,现就2005年药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特作如下规定:

一、报审范围

企业中从事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关于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要求

1,评审药士资格

获得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四门以上单科结业证书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江都市职称办颁发的药品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高中毕业(含各类职校,下同)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江都市职称办颁发的药品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并取得江都市职称办颁发的药品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2,评审药师资格

获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学)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计算截止到申报前一年年底),并取得江都市职称办颁发的药品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三)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应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的学习,每年需达到40学时.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药品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等企事业单位继续开展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苏职称[2003]10号)文件规定,依据其所从事的岗位提供能反映本人经历,水平,能力的旁证材料.

(五)论文,成果要求

(1)撰写从事药品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论文或专题技术总结二篇以上,

(2)提供从事药品专业技术工作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材料.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申报药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下列四种对象不需要参加江苏省(江都市)信息化素质考试外,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江苏省(江都市)信息化素质考试,并要求取得合格证书:

1,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以上,

2,2002年10月份以前参加国家或江苏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

3,已取得江苏省人事厅或江都市职称办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

4,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

2,书原件及复印件,

3,江都市药品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江苏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江苏省(江都市)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扬州市药品经营人员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等方面的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7,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包括个人简历,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申报理由等五个部分),

8,论文2篇(要求紧贴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际,每篇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9,提供工作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如本人起草或制定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制度,或本人直接从事的药品养护,药品检验,验收并有本人签字的有关记录的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就药品生产经营等方面颁发给单位(个人)的奖励证书,成果鉴定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10,市人事局人事写作技巧的手续(人事写作技巧合同书,评审申报表第九页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栏签注意见并盖章),

11,个人声明及资料表一份,

上述申报材料中的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并将2—6项装订为第一分册,7—9项装订为第二分册,其余不装订.

特此通知

江都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二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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