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报送中级评审材料要求

更新时间:2024-03-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203 浏览:13157

2004年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种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省职称办负印制,中级一式三份),幼教系列申报人员须填《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表及年度考核材料(仅现破格申报人员,由人事处统一提供),

3.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幼教系列不作要求),

4.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幼教系列不作要求),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原件),

10.任现职以来论文,论着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题目,不超过3种),

11.任现职以来研究成果的结题项目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12.破格申报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人员情况表.

二、报材料种要求

1.申报人须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代表作,不超过3种.凡论文,论着必须是2003年12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科研成果必须是2003年12月31日以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须附业务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经学校人事部门逐件审核确认(加盖部门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字).

3.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省教育厅印制的送审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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