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文财税法规专题

更新时间:2024-03-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802 浏览:16683

《财税法规专题》论文考试实施细则

一、考核方案

考核分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两部分,形成性考核占总成绩的30%,终结性考试占总成绩的70%.具体考核方案如下:

(一)形成性考核实施方案:(占总成绩的30%,按百分制计算.)

1.网上计分作业,共四次,占形成性考核成绩60%,需通过形考平台完成.

阶段性网上考试占形成性考核成绩30%,需通过形考平台完成.

出勤占形成性考核成绩10%,包括面授辅导和网上学习两个方面的表现情

况.

(二)终结性考试:(占总成绩的70%,按百分制计算.)

采用论文考试形式.

二、论文考试要求

(一)选题要求:

1.选题原则

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以所学课程的应用为主,不脱离课程涉及范围,能达到一定的深度.应注意选择与当前财税法规建设及其执行相关的题目,且对财税实务有一定的借鉴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鼓励学术创新,深化和拓展所学课程内容,鼓励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经济建设与财税实务问题.

2.选题范围

(1)财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2)财政制度

(3)国家预算制度

(4)税收制度

(5)会计制度

(6)财务制度

建议选题侧重(1)—(4)四个方面.

写作要求:

1.文章要求观点明确突出,论据充分相关,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结论清晰,文字通顺.

2.正文部分字数一般控制在2500─3000字.

3.题目自拟,可参考网上课堂中所挂选题.

4.引用资料应注明书名,作者,出版单位,时间.

5.论文考必须由学生自己独立完成.若发现抄袭或雷同现象,一经查实,

以零分计.

将文档输入答题纸中并按规定格式排版打印.学生提交试卷的时间为6月19日之前交到所在院系,分校.

三,《财税法规专题》评分标准和具体分值比重说明

院系,分校面授辅导老师根据评分标准阅卷,不符合要求者均不给分,并将成绩登在"考试考场表"上.各院系,分校于7月3日前将成绩交总校考务科,论文留存备查.

(一)评分标准:

为确保对学生成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应把好成绩关,杜绝人情分,面子分.上海电视大学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本次论文考的阅卷进行全系统抽查,并有权调整学生的考试成绩.各分校教师阅卷请参照以下标准评阅:


90─100分:

观点明确,中心突出,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层次分明,逻辑清楚,文句通顺,结构严谨.分析问题正确,全面,具有一定的深度.对当前及今后的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80─89分:

观点明确,中心突出,论据充分,层次较分明,文句通顺.分析问题比较正确,全面.对当前及今后的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70─79分:

观点基本正确,有一定的论据.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句较通顺.

60─69分:

观点正确,有一定的论据.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尚可,文句也较通顺.

59分以下:

凡具有以下任何一项,定为59分以下:

基本内容属抄袭他人成果,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文章无中心,层次混乱,缺乏论据,观点和结论不一致.

(二)具体分值比重说明:

评分栏比重栏目说明得分一20%论文选题得分二35%论文的规范度,知识运用的合理性得分三15%论文的结构,语言得分四10%论文的创新性和应用性得分五20%论文完成态度总分100%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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