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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一,课程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法理学英文名称:Jurisprudence课程类别(公共任选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学科基础课学分:3学时:48建议开设学期:第一学期开课单位建议:法学院主讲教师:

学科方向:法学理论二,课程目标:

学习法理学课程,要求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和一般原理,了解法律发展及其运行过程,体会法制背后的价值追求和人文关怀.同时,还要求熟悉本学科基本文献,培养初步的科研能力和学术规范意识.

三,课程内容与主要学习材料(含教材及参考书目)

(—)课程内容

课程分为导论,本体论,历史论,运行论,价值论和关系论等六个部分.其中,导论部分介绍法理学或法学的总体状况,本体论部分引入若干基础概念,并分析法律的内在构成及其逻辑构造,历史论部分论述法律起源,发展和消亡过程及其基本趋势,运行论部分考察法律的运作机制及其实际作用,价值论部分揭示法律制度或过程的价值或观念基础及其相互关系,关系论部分讨论法律现象同国家之间,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种种关联.围绕上述内容辅之以一定的学术训练.

(二)主要学习材料

教材: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三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

参考书目:

1.Chakrarti,K.P.:JurisprudenceandLegalTheory:AnExhaustiveStudyofLegalPrinciplesandMethodsandEvolutionofLegalThought,Calcutta&,NewDelhi:EasternLawHouse,1989

2.3.[德]魏德士:《法理学》,丁小春,吴越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

4.[德]霍恩:《法律科学与法哲学导论》,罗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

其他材料:

1.法律思想网(law-thinker.)

2.中国法理网(jus.)

3.中国理论法学研究网(legaltheory..)等

四,对教学方式,实践环节,学生自主学习的基本要求

课堂讲授,课堂讨论,课后阅读和交流,撰写期中论文等.

五,考核方式与评价结构比例

论文占30%,出勤与课堂讨论占10%,期末闭卷考试占60%.

六,其他:如先修课的要求,课程班规模要求,实践类课程方案等

先修课程:无

宪法学

一,课程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宪法学英文名称:ConstitutionalLaw课程类别(公共任选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学科基础课学分:3学时:48建议开设学期:第一学期开课单位建议:法学院主讲教师:

学科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二,课程目标:

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知识,为法学其他学科的学习奠定基础.学会利用宪法知识和方法来分析现实问题,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

三,课程内容与主要学习材料(含教材及参考书目)

(—)课程内容

宪法学包括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宪法与宪政,宪法学史,宪政史,宪法学的研究方法.宪法框架下公民基本权利及其限制.宪法框架下的与地方机构,与地方关系,政党以及利益团体的表达与参与,违宪审查等.整个教学以中国宪法为核心,力图在一个更为开阔的范围内讨论宪法和宪政问题.

(二)主要学习材料

教材:

张千帆等主编:《宪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

参考书目:

1.周叶中主编:《宪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2.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

3.宪法比较研究课题组编译:《宪法比较研究论文集》,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

4.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

5.季卫东:《宪政新论——全球化时代的法与社会变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6.沈宗灵:《比较宪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7.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美国宪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

8.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欧洲宪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

9.莫纪宏主编:《宪法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10.[美]阿奇博尔德·考克斯:《法院与宪法》,田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11.萧公权:《宪政与》,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

12.张千帆等编译:《哈佛法律评论——宪法学精粹》,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

其它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修正案

2.西方主要国家的宪法

四,对教学方式,实践环节,学生自主学习的基本要求

课程以讲解宪法原理,法律知识为主,必要时指导学生运用宪法学原理,法律知识评析宪法案例.引导学生自学,学习相关的经典文献.

五,考核方式与评价结构比例

平时成绩占40%,包括2次作业,课堂提问和考勤,期末闭卷考试成绩占60%,以理解分析能力为主要考察内容.

六,其他:(如先修课的要求,课程班规模要求,实践类课程方案等)

先修课程:法理学,外国法制史

宪法学的教学需要一定的法学知识背景和制度背景,如果能够将宪法学的教学安排在法理学,法制史,尤其是外国法制史之后,教和学可能都会更为顺畅一点.

刑法总论

一,课程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刑法总论英文名称:PandectofCriminalLaw课程类别(公共任选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学科基础课学分:3学时:48建议开设学期:第二学期开课单位建议:法学院主讲教师:

学科方向:刑法学二,课程目标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理解并掌握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初步具备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具体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内容与主要学习材料(含教材及参考书目)

(一)课程内容

课程主要内容包括:一,犯罪论部分: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概念与构成要件,正当行为,犯罪预备,未遂,中止与既遂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刑事责任,二,刑罚论部分:刑罚的目的与功能,刑罚体系与种类,刑罚裁量制度,刑罚执行制度.

(二)主要学习材料

教材:赵秉志主编:《刑法总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参考书目:

1.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2.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

3.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

4.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

5.赵秉志:《刑法总则问题专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

四,对教学方式,实践环节,学生自主学习的基本要求

课程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主,同时,指导学生运用刑法学的基本原理和知识分析,讨论刑法案例,引导学生自学.

五,考核方式与评价结构比例(要求平时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课程总成绩的40%)

出勤,课堂发言及平时作业占50%,期末考试占50%.

六,其它(如先修课的要求,课程班规模要求,实践类课程方案等)

先修课程:法理学

刑事诉讼法学

一,课程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刑事诉讼法学英文名称:CriminalProceduralLaw课程类别(公共任选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学科基础课学分:3学时:48建议开设学期:第五学期开课单位建议:法学院主讲教师:

学科方向:诉讼法学二,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与学习,使学生扎实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了解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问题,以培养学生对刑事立法,司法实践的分析能力,并初步树立起司法公正的价值观念.

三,课程内容与主要学习材料(含教材及参考书目)

(一)课程内容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历史沿革,基本的理论范畴,刑事诉讼的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管辖制度,回避制度,辩护与写作技巧制度,刑事证据的一般理论,刑事证据的种类,强制措施制度,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期间,送达制度,诉讼的终止与中止制度,立案程序,侦查程序,起诉程序,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执行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等.

(二)主要学习资料

教材:

宋英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

参考书目:

1.宋英辉:《刑事诉讼目的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

2.龙宗智:《相对合理主义》,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3.龙宗智:《刑事庭审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

4.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

5.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

6.陈瑞华:《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7.孙长永:《侦查程序与人权》,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

8.孙长永:《沉默权制度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

9.锁正杰:《刑事程序的法哲学原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10.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11.王亚新:《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

12.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4年

13.易延友:《沉默的自由》,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14.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

15.樊崇义等:《刑事证据法原理与适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16.张建伟:《刑事司法体制原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17.[日]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增补本)》,王亚新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

18.樊崇义主编:《诉讼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

19.宋英辉主编:《刑事诉讼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

20.吴宏耀,魏小娜:《诉讼证明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

21.张卫平:《诉讼架构与程式》,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

22.樊崇义主编:《证据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

23.何家弘主编:《新编证据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

24.卞建林主编:《证据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25.刘善春,毕玉谦,郑旭:《诉讼证据规则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

26.李心鉴:《刑事诉讼构造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

27.熊秋红:《刑事辩护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

28.卞建林:《刑事起诉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3年

29.杨宇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30.[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及其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31.[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苏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

32.[美]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

33.[美]理查德·A·波斯纳:《证据法的经济分析》,徐昕,徐昀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

四,对教学方式,实践环节,学生自主学习的基本要求

教学方式:包括课堂讲授,组织讨论,作业方式

本课程采取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为辅的教学方式.课堂讲授侧重于案例教学,即结合中外的具体案例分析诉讼的基本原理,规律,以及现行法律制度的优劣等.课堂讨论采分组讨论与集中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作业以布置学生撰写专业论文为主,注重激发学生的独立见解.

实践环节: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庭审旁听,指导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演示.

学生自主学习环节:通过布置一定的论文题目,让学生通过包括书籍,杂志,报刊,网络等各种途径收集相关的法学,法律资料,并撰写具有一定深度和水平的专业性论文.

五,考核方式与评价结构比例

考核方式为平时考核(包括出勤,作业,论文等)加期末考试(闭卷).

平时考核占总成绩的40%,其中学生出勤情况占30%,课堂讨论占30%,论文占40%,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60%.

六,其它:如先修课的要求,课程班规模要求,实践类课程方案等

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

学生应在本课程进行之前,对宪法,法理,刑法等课程进行学习,并掌握这些课程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课程班规模:60人左右

民事诉讼法学

一,课程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民事诉讼法学英文名称:CivilProceduralLaw课程类别(公共任选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学科基础课学分:4学时:64建议开设学期:第四学期开课单位建议:法学院主讲教师:

学科方向:诉讼法学二,课程目标:

本课程要求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法律机制,理解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立法精神实质,以培养学生运用诉讼法原理分析和解决民事诉讼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诉讼程序法律意识.

三,课程内容与主要学习材料(含教材及参考书目)

(一)课程内容

绪论和总论部分讲授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主管与管辖,当事人,诉讼写作技巧人,调解制度,证据制度,保全制度,强制措施,诉讼费用等问题.审判程序论部分讲授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法院裁判,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执行程序论部分讲授执行程序概述,执行的原则,执行的主体与客体,执行措施,执行阻却与执行回转等内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论部分讲授涉外民事诉讼的概念,涉外民事诉讼的原则,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涉外民事诉讼的送达,期间和财产保全,司法协助的原则等内容.

(二)主要学习资料

教材:

江伟:《民事诉讼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参考书目:

1.........陈桂明:《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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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为专业基础课,要求先修法理学,宪法,民法等法学基础学科

课程班规模:课程班的规模不宜人数太多

经济法学

一,课程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经济法学英文名称:EconomicLaw课程类别:(公共任选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学科基础课学分:3学时:48建议开设学期:第三学期开课单位建议:法学院主讲教师:

学科方向:经济法学二,课程目标

《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是整个法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有关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了解经济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经济法的构成与体系,掌握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公私交融的价值观和方法论,提高研习者的法学综合素质,培养适应社会主体市场经济要求的人本暨经济精神,以经济法的整合及开放性,创新精神及包容性,在系统学习我国经济法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和实践的调查研究,达到国家经济管理法治化,推进经济法实施的目的.

三,课程内容与主要的学习材料

(一)课程内容

经济法学包括经济法总论,经济法主体制度,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四编.在经济法总论中,包括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在经济法主体制度中,包括经济法管理主体,企业法律制度(特殊企业法律制度,国有企业及公司法,合作制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企业市场准入制度等),市场规制法包括竞争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法律制度,会计审计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包括投资法律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财政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规划和产业政策法律制度等.

(二)主要学习材料

教材:

1.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

2.史际春主编:《经济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3.杨紫烜主编:《经济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4.李昌麒主编:《经济法教程(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

参考书目:

1.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

2.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

3.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

4.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

5.潘静成,刘文华:《中国经济法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

6.王晓晔:《竞争法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

7.刘水林:《经济法基本范畴的整体主义解释》,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

8.谢晓尧:《竞争秩序的道德解读——反不正当竞争法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

9.孔祥俊:《反垄断法原理》,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

10.王全兴:《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

11.张世民:《中国经济法历史渊源原论》,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

12.岳彩申:《论经济法的形式理性》,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

13.程信和:《当代经济法研究》,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

其他材料:

1.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复印报刊资料)

2.中国经济法网(cel.)

四,对教学方式,实践环节,学生自主学习的基本要求

教学方式:包括课堂讲授,组织讨论和案例分析.具体而言:1.课堂讲授基本知识:系统讲述经济法学的基础知识,使学生掌握解决问题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辅以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讨论,培养学生处理,解决实际的能力,同时,又通过案例来促进理论的发展,完善和成熟.2.培养学生的经济法学理念:由于经济法不囿于公私法划分的界限,强调公私融合,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因此有不同于传统法律部门的特点.经济法的理念是经济法的核心和实质,是我们解决实际问题的指针.3.针对每一编的典型问题,布置作业,突出重点,夯实基础.

学习方式:以研究型学习为主,与经济法的开放性紧密相连,提倡自主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在介绍各种学说的基础上,分析其特点,优势及不足,揭示法条背后的理论支撑,价值目标,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形成创新思维的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五,考核方式及评价结构比例

平时考查与期末考试相接合.平时成绩应不低于学期总成绩的40%(包括出勤,作业,论文,案例分析),期末考试采闭卷形式,对基础知识和能力的考查并重.题型包括但不限于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

六,其它:如先修课的要求,课程班规模要求,实践类课程方案

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和行政法学

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是专门研究国家对经济进行管理的法律,它与基础性的法律学科-——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和行政法学有天然的联系,学习经济法学需要以上学科基础.适宜在这些课程修完之后开设.

课程班规模要求:课程班的规模应不少于30人

商法

一,课程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商法英文名称:GeneralPrinciplesofCommercialLaw课程类别(公共任选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学科基础课学分:3学时:48建议开设学期:第四学期开课单位建议:法学院主讲教师:

学科方向:民商法学二,课程目标:

商法总论教学主要是从基础理论出发,让学生掌握商法学的主要概念,理念和方法,为后面的商法学分论的学习打下坚实基础.因商法总论也涉及到一些实务性问题,如商号,商事主体的营利性问题,商行为的特征,商事写作技巧等,为此启发和引导学生分析有关案例,培养用商法总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内容与主要学习材料(含教材及参考书目)

(一)课程内容

商法总论主要讲授的是商法的概念,特征,历史沿革以及商法与民法的关系,商主体和商行为理论,商号和商事帐簿等知识.

(二)主要学习材料

教材:

1.赵旭东主编,刘心稳,管晓峰副主编:《商法学教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

参考书目:

1.范健主编,石少侠,顾功耘,邵建东,韩长印等:《商法(第二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2.赵中孚主编,姚欢庆,汤欣,邢海宝等撰稿:《商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

3.谢怀栻:《外国民商法精要》,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

4.何勤华,李秀清主编:《外国民商法导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 5.杜景林等译:《德国商法典》,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6.江平着:《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北京:法律出版社,1984年

7.王书江主编:《外国商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

8.王卫国主编:《商法概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9.王书江主编:《中国商法》,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4年

10.[德]罗伯特·霍恩等着:《德国民商法导论》,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

11.赵万一着:《商法基本问题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

12.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编:《中国商法年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创刊号

13.法苑精粹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商法学精粹》,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起每年一卷

四,对教学方式,实践环节,学生自主学习的基本要求

课程以讲解商事法原理为主,必要时指导学生运用商事法原理评析商事案例.引导学生自学,要求学生发表自学内容.

五,考核方式与评价结构比例

出勤,平时作业及课堂发言40%,期末考试60%

六,其他:如先修课的要求,课程班规模要求,实践类课程方案等

先修课程:民法总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课程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英文名称:AdministrativeLawandAdministrativeProceduralLaw课程类别(公共任选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学科基础课学分:4学时:64建议开设学期:第四学期开课单位建议:法学院主讲教师:

学科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二,课程目标:

使学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与知识点,包括基本概念,原理,原则和具体法律制度,指导学生发现问题,着力培养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树立科研意识,学习研究方法.

三,课程内容与圭要学习材料(含教材及参考书目)

(—)课程内容

本课程内容涉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两大部分.分别讲授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包括行政法学概念,法源,基本原则等),行政法主体研究(包括行政机关与其他行政主体,公务员,行政相对人等),行政行为研究(包括概念,特征,分类及各具体行为法律制度等),行政复议制度(包括原则,范围,程序等),行政诉讼相关制度(包括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证据,程序与法律适用等),行政赔偿制度(包括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赔偿范围与程序等).

(二)主要学习材料

教材: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参考书目:

1.朱新力,金伟峰,唐明良:《行政法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

2.杨海坤,章志远:《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3.宋功德:《行政法的均衡之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4.孔祥俊:《法律规范冲突的选择使用与漏洞填补》,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

5.杨海坤,黄学贤:《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从比较法角度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

6.周汉华主编:《行政复议司法化:理论,实践与改革》,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7.胡建淼:《比较行政法——20国行政法评述》,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

8.应松年主编:《外国行政程序法汇编》,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

9.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上下),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

10.王名扬:《英国行政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

11.[德]平特纳:《德国普通行政法》,朱林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12.[日]室井力:《日本现代行政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

13.[美]肯尼斯.F.沃伦:《政治体制中的行政法》,王丛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其他材料:

1.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宪法学,行政法学》(复印报刊资料)

2.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研究》

四,对教学方式,实践环节,学生自主学习的基本要求

以教师讲授和学生课堂讨论为基本方式,指导学生自己学习,举办专题演讲.

五,考核方式与评价结构比例

平时成绩40%(包括考勤,作业,课堂表现),期末考试60%.

六,其他:如先修课的要求,课程班规模要求,实践类课程方案等

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

民法总论

一,课程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民法总论英文名称:GeneralPrinciplesofCivilLaw课程类别(公共任选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学科基础课学分:3学时:48建议开设学期:第二学期开课单位建议:法学院主讲教师:

学科方向:民商法学二,课程目标:

领会民法的基本特点和精神,掌握民法总则部分的基本原理和若干重要制度,了解民法中包含的人文精神,学生应初步具备从法律人的专业视角辨别,界定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和运用所学法理及实定法规则进行案例分析的能力,尝试培养学生对概念法学传统的反思和批判能力.


三,课程内容与主要学习材料(含教材及参考书目)

(一)课程内容

民法的概念,特点,历史沿革和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论,民事能力制度,自然人的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人身权以及监护制度,法人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及写作技巧的理论和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二)主要学习材料

教材:江平主编:《民法总论》,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

参考书目:

1.魏振赢:《民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2.王泽鉴:《民法概要》,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

3.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

4.谢怀栻:《外国民商法精要》,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

5.何勤华:《西方法学名着精粹》,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

6.[意]彼德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黄风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

7.[德]霍尔斯特·海因里希·雅科布斯:《十九世纪德国民法科学与立法》,王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

8.[德]罗伯特·霍恩等:《德国民商法导论》,楚建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

9.[德]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王晓晔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

其他材料:

1.中国民商法律网(civillaw..)

2.中国私法网(privatelaw../new2004/index/index.asp)

3.法大民商经济法律网(ccelaws./)

4.正来学堂(dzl.legaltheory..)

四,对教学方式,实践环节,学生自主学习的基本要求

以课堂讲授为主,至少组织1次专题讨论,作业方式有:课后习题,小论文.对于基础理论和基本规则以研究型学习为主.对于补充性资料以自主性学习为主.对于理论难点以探究性学习为主.

五,考核方式与评价结构比例

平时成绩占50%,期末考试成绩占50%.

六,其他:如先修课的要求,课程班规模要求,实践类课程方案等

先修课程:法理学

合同法

课程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合同法英文名称:ContractLaw课程类别(公共任选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方向课):专业方向课学分:2学时:32建议开设学期:第四学期开课单位建议:法学院主讲教师:

学科方向:民商法学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把握它在整个民法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了解各项具体合同制度的价值理念与规则.在理论与实践的指导下,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知识和技能,分析,判断和解决合同法律问题,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程内容与主要学习材料(含教材及参考书目)

(一)课程内容

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课程是在对民法一般原理掌握的基础上对合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阐述与研究.主要是阐明合同法的基本概念与制度,其内容包括合同及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的地位和作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订立的程序和内容,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以及涉及转移财产权的合同,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和技术合同等各种具体的有名合同的法律制度.阐明各种合同的特点及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

(二)主要学习材料:

教材:

陈小君主编:《合同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

参考书目:

1.崔建远主编:《合同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

2.[英]P.S.阿蒂亚:《合同法导论》,赵旭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

3.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

4.杨桢:《英美契约法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

对教学方式,实践环节,学生自主学习的基本要求

教学方式:本以课堂教学为主,在教学中充分运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比较分析等方法.教学中采取多媒体教学,并辅以网络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