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院教务办工作职责1
教务办主任岗位工作职责3
教务员岗位工作职责5
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7
教学档案室人员岗位工作职责8
资料室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9
本科教学督学组主要工作任务10
关于教学任务安排的注意事项13
选修课管理办法15
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规定17
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18
课程考试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19
关于缓考的规定22
监考人员守则23
有关学生成绩管理的规定24
试卷档案规范化要求25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27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34
毕业设计文本规范化及教师评阅注意事项40
本科课程设计管理条例42
实习教学管理规定45
关于实习报销的规定48
教学档案借阅制度49
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基金实施细则50
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52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提高行动计划(试行)55
土木工程学院
院教务办工作职责
教务办是学院的教学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全院日常教学工作的计划,组织,运行,协调,调研,参谋,控制和监督等管理与怎么写作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落实本科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在本院的实施,组织教学质量的监控,组织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简介的修订及各种大型学籍处理材料统计,汇总交办的其工作教岗位同教学院长组织安排好全院师生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组织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简介的修订教材征订教材领用协助教学院长做好各级教学评估工作配合教学院长组织落实好教学检查协助教学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结业生返校补考,联系任课教师题,并及时通知结业生考试时间.提出毕业(包括结业)和授予学学位学生的名单,供院学位审核,并交一份给教务.每学年第学期,毕业班学生的推荐表毕业班学生的
一.坚守岗位,严格管理,方便借阅,并保持资料室良好的阅览环境.
二.对借出的资料应认真核对,并规范借阅手续,资料归还时,经核对后,注明归还日期,予以注销.
三.及时修复因反复使用而磨损的资料,尽可能保持借出资料的完整性,如发现归还的图书资料严重缺损(如人为撕页,丢页,污损),丢失等现象,将视情况处以赔偿或罚款.
四.新到的图书资料应及时分类上架,并在土建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认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走电关,关好门,窗.每次下班前,必须全面检查,确定没有问题才能离人.
土木工程学院
本科教学督学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12月修订)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教学质量监控是教学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我校2001年制定了《本科教学过程监控有关规定》,建立了以院(系)监控为主的监控体系.土木工程学院在实施教学过程监控工作中,于2002年初开始,聘请了三位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既有丰富教学经验,又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的退休老教授组成督学组,协助院领导对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督学组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直接领导,日常工作由院教务办主任联络.督学工作贯彻"三重四不"原则:"三重"——重深入教学一线调查研究,重与师生交流,重向院领导提出建设性建议,"四不"——不超越督学工作范围,不干扰院党政正常工作,不决策,不行使行政职权.
督学组的工作任务:
一.课堂教学(含实验课教学):
每位督学平均每周随堂听课不少于3次,听课前不通知任课教师,每次听课填写"授课质量考评表",按若干评价子项目分别评出等级,再写出总体印象等级和综合评语."考评表"仅供院,系(所)领导查阅,不与教师直接见面,但督学听课后与教师进行适当交流.听课对象以中青年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为主,协助他们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但也听一些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的课,总结推广他们好的教学经验.随堂听课过程中,也应了解学生的学风情况以及教学条件,教学环境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二.毕业设计:
1,审题阶段:在毕业设计前一学期末进行.督学组协助教学副院长对各系(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申报的毕业设计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是否结合实际,是否能使学生受到综合训练,以及内容要求(难度,份量)是否合适等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经教学副院长审定后反馈各系(所)指导老师.
2,初期阶段:在毕业设计开始后约1周左右内进行.督学组主要检查师生是否到位,毕业设计任务书是否符合学校的规定,设计任务是否明确,同一大题的不同学生要求有何不同等.
3,中期阶段:结合学校的期中教学检查进行.督学组主要检查"任务书"规定的进度计划实际完成情况,教师的指导情况,毕业实习完成情况以及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本阶段,督学组还配合学校的毕业设计检查组,分别召开指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4,答辩阶段:督学组主要检查各组的答辩组织工作是否到位,答辩程序是否规范,答辩过程是否认真等.督学分别到各答辩组,在每组至少听1至2名学生答辩的全过程,只旁听,不提问,不干扰答辩组的正常安排.但对发现的主要问题,可与答辩组教师交换意见或向院领导反映.
5,结束阶段:学生毕业设计的成绩评定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分别提出建议成绩,经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最后确定.督学组不参与毕业设计的成绩评定工作.在成绩评定后,督学组在教学副院长主持下,对各系(所)指导教师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进行初评.评选后填写推荐意见,上报学校教务处.此外,督学组要随机抽查不少于30%的毕业设计文本,主要检查文本的规范化情况和教师的批阅情况.此项工作因临近暑检测,也可顺延至下一学期开学后进行.
三.教学档案检查:督学组主要检查试卷档案和毕业设计文本.
1,试卷档案:每学期检查前一学期各门课程的试卷档案.主要检查试卷档案目录是否建立,每门课程试卷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试题,参和评分标准,考试成绩分析或课程小结,成绩登记表,学生答卷),装订是否规范,有关资料各栏目填写是否完整,并对每门课程至少抽查3份试卷,检查合分,登分是否正确等.
2,毕业设计文本:在毕业设计结束后及下一学期进行,采取普查或对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设计文本抽查2至3本.主要检查文本中各部分内容是否齐全,装订是否规范,指导教师对文本的批阅及评阅人评语,答辩组意见填写是否认真等.
督学组对上述教学档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记录后,分期分批汇总,通过档案室反馈相关的系(所)和教师,对于较普遍的问题,综合后投稿我院的《土建之声》(内部刊物),以便今后注意改进.
四,本科教学其它非经常性工作:如每年度末,向院领导推荐本年度教学优秀教师名单,协助院领导审阅学校对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及其管理工作评估的《自评报告》,申报有关专业评估的《自评报告》,院级(含)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或验收的申报材料,作为学院专家组确认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等.
五,督学组及各位督学每学期末应向院领导提交本学期的督学工作总结.
土木工程学院
关于教学任务安排的注意事项
教学任务的安排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各系(所)必须高度重视.院教务办每学期期中将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初步排出后,各系(所)务必落实和下达,以保证下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进行.
一.每学期第十周星期三前,各系(所)应将"教学任务安排表","新开课教师申请表","毕业设计申报表"(均一式二份)等填写清楚,一并交院教务办.其中"教学任务安排表"应将系(所)所有教师(不论是否任课)下一学期的工作安排详细填上,不能遗漏.
二.《教学任务表》存放在教务办,在校排课室排课期间供各系(所)和任课教师查阅,对课程安排有疑问和有某些要求者可向院教务办反映和协商.
三.系(所)对所下达教学任务须及时认真组织讨论,按照集中(初步方案)——(讨论,协调)——集中(最后确定)的程序确定教学任务的安排,并注意以下问题:
1.除本院下达的教学任务外,尚有其它学院和成教系列的教学任务以及科研,生产任务等,请统筹安排,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保证有相当数量的高级职称骨干教师安排在本科教学第一线.
2.实行人员分流,教学任务宜适当集中,不搞均摊.
3.在安排任课教师时,要考虑到青年教师的培养和课程建设问题.
4.各项教学任务的安排以全日制普教本科教学为重点.
5.有研究生的系(所),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可安排研究生在论文阶段承担一定的本科教学辅导工作.
6.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系(所)安排,特别是不愿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要进行思想教育,经思想工作无效者,学院和系(所)将采取一定的行政和经济措施.
四.毕业设计工作安排应考虑以下原则:
1.选题不宜过窄,要具有综合性和一定的深度,以利学生得到全面的综合训练和培养.以设计型题目为主,适当控制论文型题目.
2.课题应注意实际应用性,结合生产实际的课题要采取措施基本保证各个环节的训练.
3.课题组规模一般不超过6人,7~12人者,每个课题应至少有两名指导教师(人均不超过6人).
4.对新担任指导毕业设计的青年教师,其课题的主要部分应先试做.
五.各系(所)应将任务书的各项任务内容通知到任课教师.
六."教学任务安排表"应严格按要求填写,对排课有要求的一定要注明.
七.任务安排到人后,各系(所)和任课教师务必落实教材,课程设计任务书,实习实验指导书,毕业设计任务书等教学资料.对新开课的青年教师应安排好试讲和评议.
土木工程学院
选修课管理办法
一.为了拓宽专业,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根据各专业的不同要求,开设一定数量的选修课.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含学科基础选修课)和全校性人文素质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是围绕本专业培养目标,为了使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得到合理改善,在与本专业有关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加深,加宽,加新方面,允许学生有一定选择范围的课程,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选修课学分,人文素质选修课是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为扩大视野而安排的选修课程.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培养方案中人文素质课要求的学分.专业选修课和人文素质选修课都必须经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取得学分.
二.选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补考,但允许重修或改选其它课程.
三.选修课成绩合格者,不得因成绩不理想放弃成绩而要求另行重修或考试.
四.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及培养方案的要求作好自己的选课计划.一般情况下,下一学期的选修课应在本学期选定.学生如退选必须在开课两周内到院教务办退选手续.一般情况下不得跨系跨专业选课,(因为课表中的授课时间往往冲突).此外,同一门课选修人数少于15人时,原则上不开课,选了这门课的学生可以退选或改选其它课程.
五.所选课程经过正式批准后,学生应按时听课,完成作业,设计,参加考核等全部教学环节.如不听课,必须免听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六.留降级学生在编入下一年级前,已考核合格的选修课程,在留降级后该课程成绩仍有效,但学分按留降级后的年级计算.
七.《选修课计划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其课程,学时,学分可能有所调整,学生在作选课计划时应注意留有一定的余地.
八.其它未尽事宜按学籍管理规定.
土木工程学院
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规定
期中教学检查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提高教学质量.我院在每学期第十周至第十二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全面了解在各教学环节中教和学两个方面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表扬先进典型,批评不良现象.
2.通过期中教学检查,交流经验,开展教学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3.了解系(所)及实验室在积极主动发挥基层教学管理机构作用方面的情况等.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教学检查的重点是: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课程,既承担社会怎么写作又上课教师的课程,重点课程,毕业设计,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等.
二.检查方法:
1.各系(所)开展个人汇报,集体评议活动,对教书育人,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教材和教学资料的准备,教案,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核考试以及教改和学风等各教学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汇报.
2.各系(所)至少选取一门主要课程进行重点检查,组织听课,评议和讨论.听课人员应填写听课记录并交系(所),学期结束前汇总交学院教务办存档.
3,配合学校进行教师网上评学工作.
土木工程学院
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一.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认定为出现一次教学事故:
1.未经批准,擅自将自己承担的教学任务(含监考任务)请他人写作技巧者,
2.上课缺席或迟到者,
3.监考缺席或迟到者,
4.未经批准,随意减少教学时数或教学内容,
5.擅自停课或调课者,
6.丢失学生答卷或成绩单者,
7.因主观原因致使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不能正常进行,造成不良后果者,
8.出现学校规定的其他教学事故者.
三.教学事故的处理:
1.出现上述教学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200元岗位津贴或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岗位津贴调低一档,影响正常晋升职称一次的处理.当事人所在系(所)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2.经查实,有故意泄露试题以及收受学生财物者,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土木工程学院
课程考试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课程考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具有严密的科学性,严肃的公正性和严格的保密性.所有教学人员应该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对待这一项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杜绝教学事故,确保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命题,制卷
1.正常期考每门课程应同时出水平相当的A,B两套试题,一套用于期考,一套用于重修.
2.严格掌握出题标准,覆盖面宽,难度适中,题目要有梯度和层次.
3.题量适中,时间控制在2小时至3小时左右.
4.考题严谨,表述清楚,用词确切,杜绝命题错误.打印之前要试作,打印之后还需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份试卷更改.
5.教师应将考题清晰地写在院教务办提供的考试纸上,然后凭签字的考卷原稿到排课室填写打印单,签章后,方可送考试中心排印.
6.考试前不得划定复习范围,出复习题和复习提纲等.
7.严格注意试卷保密,无关人员不得接触试卷.
二.评分,登分
1.要有评分细则,统一标准,对试卷评分时要公平,公正.
2.满分和60分左右的答卷要认真审查,慎重对待.
3.评分结果应有系(所)指定人员复核.
4.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应将学生答卷和成绩单(一式二份),空白试卷(试题),标准答案与评分细则,考试成绩分析表各一份,除一份成绩单送交教务办外,其他资料交教学档案室.所有学生的答卷一定要妥善保存.院教务办向学生公布成绩,评卷教师不得个人通知学生.
5.一般情况下,学生不直接向评卷教师对评卷结果质疑,但学生可向系(所)提出复查要求,由系(所)组织复查.
三.监考,考场规则
1.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准备工作.
2.所有考试均须在黑板上排定座次,一人一桌,考场桌椅要整理.
3.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应成套发放.开考后提醒学生写上姓名,学号,班级并清点试卷的页数.
4.督促学生按位就座并核对.督促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地点.
5.期末停课考试,要在黑板上写明XX专业班级XX课程考试.考试用的有关文具应事先通知学生带齐,考场上不能直接互借东西.
6.试卷发放后和收卷之后应仔细清点份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迟到15分钟以上的学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作缺考论处.开考30分钟以后学生方能交卷离场.
8.监考老师应集中精力,不要看书看报,不要随便离开考场.
9.严肃考场纪律,重在防范.对违纪和者应当场中止其考试,没收试卷(在试卷上注明"舞弊"字样),令其退出考场,填写考场记录交排课室,并及时向学院报告.
四.其它
1.实行课程考核资格审查制度.凡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作业,实验报告完成量不足80%,且未按教师规定时间补交者,任课教师可宣布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学院教务办备案.
2.缓考,补考及非本班学生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办通知教师.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3.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及时交排课室.
土木工程学院
关于缓考的规定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某门课程考核时,可以申请缓考,但应在考前持有关证明经学生所在学院主管负责人批准,本科生院考试中心审定,并通知开课的学院.缓考者应当参加该门课程最临近一次考核.
土木工程学院
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由院,系(所)安排并通知其本人.监考人员接到通知后,一般不要变更.因故确需变更或请他人代替时,必须事先征得院,系(所)主任同意,无故不到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监考人员应该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整理考场,保留巡视通道,清擦黑板,安排好考生座位号,并对号清点人数,宣讲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检查学生是否携带学生证,座位上是否有禁带的书籍物品,然后发放试卷.
三.监考人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示意或解释,但考生因试题印刷不清而提出询问时,应予答复.
四.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舞弊要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其舞弊情况作出详细记录.考试结束后,将情况向学院汇报.
五.考试时间结束时,监考人员要特别注意交卷秩序,认真清点,核对,收回试卷,并认真填写《考试情况登记表》(送回教务处排课室).
六.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得在考场看书,看报,言谈,外出,接打或作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纪行为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土木工程学院
有关学生成绩管理的规定
1.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三天内送成绩单到院教务办.如有特殊情况三天内不能送交时需通知教务办,并至迟于一周内交到土建院教务办.
2.任课教师所交成绩单上,必须有阅卷,复核教师的签名(不应为同一人).
3.任课教师所交成绩单有更改或补登时,都必须有教师签名.
4.任课教师所交成绩包含平时成绩时,必须在成绩单上注明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
5.学生要求查卷时,需先写申请表,经土建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后,交教务员方可查卷.
6.学生生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于考试前持职工医院证明到土建院教务办有关缓考手续,否则视为旷考.
7.每周二,三,四下午4:30~5:30为受理学生各项事宜的时间,其余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土木工程学院
试卷档案规范化要求
一.资料齐全:每门课程的试卷档案包括以下资料(由档案室统一装订):
1.一份空白试卷(即试题),
2.参与评分细则,
3.课程考试质量分析表(06年上学期的课程一律采用学校制定的统一格式,利用校园网下载),
4.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交教务办和档案室),
5.学生答卷(注意:按成绩登记表的学号顺序).
二.成绩登记表:
1.各栏目填写齐全,
2.应有阅卷教师和复核教师签字,且不应为同一人,
3.成绩登记表中凡成绩有改动处,应有改动者签字,
4.如计入平时成绩,则应在成绩登记表中分别列出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和总评成绩,并注明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如不计平时成绩,则只填写考试成绩).
三.课程考试质量分析表:
1.各栏目填写齐全,任课教师和系(所)主任签字齐全,
2.试卷分析有深度,改进意见具体.
四.评分严格,公平,公正:
1.卷面总分与成绩登记表中的考试成绩相符,
2.合分,登分无差错.
土木建筑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总则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的,综合的检验.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的设计思想,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毕业前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实践训练.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要认真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和提高,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二,组织与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实行学院,系(所)二级管理.
1.学院成立以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部署,结合本学院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布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选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与工作评估,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等.
2.各系(所)成立由主管教学的领导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或指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选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报学院审批,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及时研究处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负责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及时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整理交院档案室存档等.
三.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实际设计(科研)经验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经验的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助教和未从事过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一般不得超过6位,个别专业如因特殊原因超过此范围者,应经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方可执行.
2.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选题.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选题题目并附选题的主要内容,目的,要求和现有条件等供学生选择.
3.题目确定后,及时拟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交院,系(所)审批后下达给学生,并向学生交代清楚毕业论文(设计)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
4.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指导教师因事,因病请检测,应事先向学生布置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5.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因材施教,尽量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6.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指导,认真审阅初稿,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完善毕业论文(设计).
7.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教师评语,给出建议成绩.指导教师还应请同行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文本进行评阅,填写评阅人评语及建议成绩.
8.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准备.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
2.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接受教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3.理工科类学生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以便教师检查和指导,必须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
4.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按照《中南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实行考勤.
5.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
五.进度安排
1.各系(所)应在第七(五年制的第九)学期结束前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和动员,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并将工作计划报学院备案.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应顶留约四分之一时间作为文档整理和答辩工作,并有一周以上的时间用于答辩和成绩评定.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所)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及时报学院,并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普查和工作总结,学院视情况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查或抽查.
六.选题
1.选题要求: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由指导老师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也可以由学生提出,经专业系(所)集体讨论确定,报学院审批.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优秀学生可适当加大份量和难度.应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实行"双向选择".
2.选题原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选择应满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得到科学研究(设计)能力的基本训练.
设计类题目应具有实用意义,切忌脱离实际.以设计题目为主,目的在于强化工程意识,培养工程实践能力.论文类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对于个别专业,如果采用一个大题目,则要求每一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小专题或不同的设计方案,若选择上一届的老题,必须做到"老题新做",要有新的内容和要求.
3.文献综述题目不能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4.题目一旦确定,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系(所)审核,学院审批后执行.已经批准的题目不得随意更改,更换题目必须经相应审批程序方可生效.
七.实习调研
1.学生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或选题意向进行毕业实习调研,深入社会,深入经济建设一线,了解实际情况,积累第一手资料,理论联系实际.
2.学生应结合选题进行文献资料的检索和查阅,了解选题的研究背景,已有成果,达到的水平,以及当前动态等.学生应具备熟练查阅中外文文献资料的能力.
3.学生经过毕业实习调研和文献检索后,完成实习调研报告和(或)文献综述.
4.学生应完成3000~5000字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外文资料翻译,译文要求准确,文字流畅.
八.毕业论文(设计)内容要求
1.要求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对选题进行综合分析,毕业设计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方案比选.
2.要综合运用本专业所学的知识,解决论文(设计)中的问题.论文的主要观点对前人研究成果应有自己的见解,设计要有所改进和提高.
3.论文(设计)中的理论依据充分,数据资料准确,立论正确,论证严密,公式推导正确.
4.能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灵活应用计算机.
5.工程设计要求结构和工艺合理,表格,插图规范准确,图的绘制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6.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少于15000字.
九.答辩与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是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系(所)应成立以主管教学领导为组长的答辩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答辩工作,制订答辩规则,程序,要求以及时间,地点安排等,应提前三天将安排结果报学院.各专业应成立答辩委员会(或小组),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组织学生进行答辩,研究确定答辩意见和成绩等.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按封面,任务书及成绩评定表,目录,中文摘 要及关 键 词,外文摘 要及关 键 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顺序装订成册),附录主要包括设计图纸,计算机程序,过长的公式推理过程等.译文及原件,调研报告等材料整理后可列入附录,也可另行装订.以上材料一并提交给指导教师审阅.
3.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考核,包括任务完成情况,知识应用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外语水平,文本质量和工作态度等,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和建议成绩.
4.评阅人要根据学生和指导老师所提供的材料,着重审查文本质量,包括设计思路,理论观点,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文本,图纸的规范性等,客观给出评语和建议成绩.
5.答辩前应及时向学生公布答辩委员会(或小组)教师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日程,地点等.答辩时,学生先简述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然后回答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的提问.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综合考核:
(1)任务完成情况,
(2)学生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论文(设计)质量,
(4)创新能力,
(5)答辩中的自述和回答问题情况等.
6.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大致呈正态分布,"优"的比例宜控制在15%左右.
7.土建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是成绩的最终裁定者.
十.总结与档案管理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所)应组织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经学院组织专家组初评后,报学校参加校级评奖.
2.各系(所)应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普查,并向学院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普查结果和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分析,主要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和建议等.
3.普查结束后,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及相关材料交学院教学档案室统一保管,作为教学评估的重要材料.
4.学院督学组对毕业论文(设计)文本进行抽查,对各专业抽查比例一般不少于30%,抽查时间可顺延至毕业论文(设计)的下一学期开学后.
土木工程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格式的规范化
一份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题目
(二)目录
(三)中,外文摘 要及关 键 词
(四)正文
(五)参考文献
(六)附录
分述如下:
(一)题目
题目的名称应力求简短,明确,有概括性,直接反映毕业论文(设计)的中心内容和学科特点.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字,如确有必要,可用副标题作补充.
(二)目录
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层次分明,必须按其结构顺序编写目录,它是文章展开的步骤,也是作者思路的直接反映.
目录格式虽然只是论文的结构层次,但它反映了作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要注意的是所用格式应全文统一,每一层次下的正文必须另起一行.目录独立成页,例如:工程设计,研究类毕业论文的目录,常以章,节,目来编排,将章,节依次编写,在其同行的右侧注上页码号.如:
XXXX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X
1.1XXXX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X
1.1.1XXXX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X
(三)中,外文摘 要及关 键 词
题目之后,要求写出毕业论文(设计)中,外文摘 要及关 键 词.摘 要一般不用图表,而以精练的文字对论文(设计)的内容,观点,方法,成果和结论进行高度概括,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自成一篇短文,富有报导色彩.中文摘 要以不超过350字为宜,置于前页,外文摘 要置于后页.
关 键 词(也叫主题词),是反映内容主题的词或词组,一般3~8个.中文关 键 词放在中文摘 要的下面,外文关 键 词放在外文摘 要的下面.关 键 词之间用分号分开.
(四)正文
正文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个紧密相连的部分,此外,还可有一个结束语.
1.绪论(即概述,引言或前言等).
绪论是毕业论文(设计)的开头,应阐述课题的来源,要求,意义,完成任务的条件,将采取的对策,手段,步骤和应该达到的目标.如果是一个大课题中子课题,应简述该课题的全貌及本子课题的具体任务.
2.本论是正文的主体,它包括文献资料的综述,该课题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方案的论证与比较,结构设计,参数计算,经济分析,安全环保,有关问题的讨论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对于实验研究类论文,结果讨论是全文的核心.撰写时,对必要而充分的实验数据,误差分析,各种现象及产生现象的原因,分析和推理中认识的由来和发展都应作出交待,并指出所得结论的前提和适用条件.运用图表反映研究结果,则是常见的有效表达方式.
3.结论(或结果讨论)
结论集中反映论文(设计)的特点,结果和理论见解,撰写时要简明扼要,措辞严密,留有余地.结论主要反映当事人的工作成绩,属于他人的已有结论应当少提.要实事求是,切忌言过其实.
4.结束语
学生在结束语中,以精练的文字,对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曾直接给予帮助的人员,如指导老师,答疑老师和其他有关人员表示自己的谢意,所写内容要实在,语言要诚恳.
(五)参考文献
毕业论文(设计)的最后必须列写所用过的参考文献.
列写参考文献必须严格按照论文(设计)中引用文献的先后顺序依次列写,列写参考文献的格式,详见后面的"二·14".
(六)附录
凡不宜收入正文中,又有价值的内容可编入毕业论文(设计)的附录中.如:
1.译文及其原文,
2.大号的设计图纸,
3.篇幅较大的计算机程序(但以研究软件程序为主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其程序可作为正文的一部分),
4.过长的公式推演过程.
二.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与书写规范化
1.毕业论文(设计)正文不少于1.5万字.
2.引用有关政策,方针性内容务必正确无误,不得泄漏国家机密.
3.一律使用学校制备的毕业论文(设计)专用纸撰写.第一稿(原稿)必须是当事人亲自用钢笔抄正或用电子文档打印(修改稿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
4.专用纸单面使用并不得超出稿纸的边框线.其背面不得书写正文和绘制图表.
5.使用普通话文体写作,要文句通顺,体例统一,无语法错误,简化字应符合规范,正确使用标点符号,符号的上下角标和数码要写清楚且位置准确.
6.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规定的符号.
7.使用外文缩写代替某一名词术语时,首次出现的应采用括号注明其含义,如CPU(CentralProcessingUnit,处理器).
8.国内工厂,机关,单位名称应使用全名,如不得把中南大学写成"中大".
9.公式应另起一行并居中书写,一行写不完的长公式,最好在等号处或运算符号处转行.公式编号用圆括号括起,示于公式行末右端.公式编序可以全文统一依前后次序编排,也可分章编排,但二者不能混用.正文中的公式,表格和图的编排方式应统一.
10.文中引用某一公式时,应写成由(10)可知等.
11.文中表格(插表)可以全文统一编序,也可以逐章独立排序.表序必须连续.文中引用时,"表"在前,序号在后,如"见表12".表格的名称和编号应居中写于表格上方,表序在前,表名在后,其中空一格,不加标点.以统一编序为例,如:表12XXXX
12.文中插图都应有序号(亦可有名称).可以全文统一编序,也可逐章独立编序.图序必须连续.文中引用时,"图"在前,图序在后,如"见图5".图的名称和编号应居中写于图的下方,图序在前,图名在后,其中空一格,末尾不加标点.以统一编号为例子.如:图5XXXX.
插图应在描图纸或洁白图纸上用墨线绘制.墨色要浓,线条要光滑.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绘制,不得用彩色纸绘制.插图可采用计算机绘制.
13."正文"中如对某一述语或情况需加解释而又不宜写入正文时,可用注释加以说明,即在此"述语"或"情况"后引用[注].注释文字写在当页下端,并用半行长横线与正文隔开,注释文字不得跨页书写.当同一页有多个注释时,应依次编号,如[注1],[注2].
14.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
①文中引用的文献依次编序,其序号用方括号括起,如[5],[6],置于右上角.
②期刊文献书写示例:
作者.论文篇名[J].刊物名.出版年,卷(期):论文在刊物中的页码A~B.如:高曙明.自动特征识物技术综述[J].计算机学报,1998,12(3):281~288
③图书文献书写示范:
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如:SanderE等着.VisualFoxpo3.0实用指南[M],第二版.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6.
④文集析出文献书写示例:
英文:名姓缩写如:SanderE.M.
作者.论文篇名一论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三.毕业论文(设计)装订规范化
1.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按下列次序装订成册:
封面,
扉页,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毕业设计评定表(一)(二)(三),
毕业论文(设计)目录,
中文摘 要及关 键 词,
外文摘 要及关 键 词,
正文,
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结业考试.凡在实习期间表现差,未能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有明显错误或有抄袭行为者,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论处.5.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的学生,要有医院证明或书面申请,向学院请检测手续,可补一次实习,实习期间请检测,应经实习队长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否则按旷实习处理.旷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要重修.
四.实习基地
1.实习基地的选择必须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按照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2.学院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和交流,适当聘请实习单位的中,高级技术人员作为实习基地指导教师指导实习,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3.正常情况下,学院定期召开实习基地工作会议,总结实习教学经验,听取实习基地对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实习教学工作.
五.经费使用
1.实习教学经费从学校下拨的学院预算经费中开支.
2.实习教学经费由学院负责管理,保证实习经费用于实习.
3.实习费用的开支(包括住宿,交通,管理,讲课费等)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颁发的有关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土木建筑学院
关于实习报销的规定
鉴于随着学生人数增加使得我院教学运转费越来越紧张的状况,在参考其它院校经验基础上,特制定以下规定,希望全院各个单位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土建院教学副院长.
1,教学实习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不得减少实习内容和时间.
2,实习前书面报告主管教学副院长,经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和报销.
3,学生实习标准严格按照1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
4,在长沙市管辖范围内实习时只报销往返交通费,并严格控制在10元/人.天内.
5,在长沙市管辖范围外实习时除执行上述第3条标准外另按以下标准报销往返交通费:
(1)湖南省境内,控制在100元/人
(2)在湖南省周边省份时,控制在200元/人
(3)在跨两个省(含湖南省)以上时,控制在300元/人
6,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两专业的学生实习,按该系2016年新制定相关计划标准制行.
7,带实习教师的补助标准按中南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8,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告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
9,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土木建筑学院
教学档案借阅制度
一,土建院教学档案室只对本院教职工和学生开放,外单位人员查询,借阅须经院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二,查阅教学档案须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一般只限于室内查阅,本院教职工如因特殊需要,须经院主管领导同意,借出手续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资料一般限定七日内归还,并以本人作抵押.学生和外单位人员不得外借.
三,档案利用者要爱护档案,要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完整负责,不得增删,涂改,撕毁,转借,丢失,未经批准不得摄制,复印和公布档案材料,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四,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查找档案材料.
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基金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为鼓励土木学院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响应教育部"质量工程"精神,切实抓好各专业的课程建设,全面提升土建学院本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而制订.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各专业的主干课程.
第三条精品课程经费资助申请每年评选一次,每年资助5~10门,"十一五"期间,全院资助总数20门左右.
第四条每门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标准为:
(一)属土木学院与中南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立项者:建设经费3.0万元,
(二)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者,建设经费4.0万元,另外给予1.0万元的奖励,合计5.0万元,
(三)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者,建设经费5.0万元,另外给予2.0万元的奖励,合计7.0元,
(四)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者,建设经费6.0万元,另外给予4.0万元的奖励,合计10.0万元.
第五条建设经费的使用:以上各类精品课程的资助均为一次性,不重复资助,即精品课程级别提升后,增加的建设经费为两级别之间的差额(不含奖励部分,例如,由校级精品课程晋升为省级精品课程后的差额为2.0万元,以此类推).建设经费的使用由课程负责人掌握与审批.
第六条申请土木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者需填写"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资助申请表".申请表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七条参与精品课程建设的教师人数应≥3人,且其中至少一人具有教授职称,至少一人为35(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第八条经各级部门批准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可在年度考核的Y3中记分.其中院级项目200分/门,校级精品课程500分/门,省级精品课程:1000分/门,国家级2000分/门.
第九条本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之年起,原土建学院制定《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精品课程与教材建设,教改立项经费资助实施细则》中有关精品课程的条款的自动终止失效.
土木工程学院
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
一.基本原则
1.教学工作量是指学校和土木建筑学院下达给各系(所)的教学任务,依据本办法计算所得的当量学时总量.本办法用于对各系(所)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函授生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计算单位为当量学时.成教生及重修课程教学工作量参照本办法计算.
2.各系(所)必须完成核定的教学任务,院,系(所)负责监督完成情况及质量.
3.本办法以每学期教学任务书和学生实际人数为依据计算.
4.工程硕士生的教学工作计工作量:授课计教学工作量,课酬与统招研究生同等对待,指导工程硕士不计工作量,学生毕业获学位时一次性支付导师3000元.
二.本科生教学工作量计算
1.课堂讲授教学总量
课堂讲授教学总量为各系(所)所开课程课堂讲授教学量之和:
课堂讲授教学量N1等于该课程课堂讲授学时×KN1×R×Z.
其中:KN1—合班系数,见下表:
合班数12345≥6系数11.41.72.02.32.5注:①班是指自然班,
②选修课程班级依据参加该课程考试的人数计算,原则上以30个学生相当于一个自然班.
R—政策系数,由学院根据相关文件向教务处申报,教务处组织认定,并依据认定结果,在1.2—2.0之间给出系数值.
适用政策系数的项目根据学校在不同时期对教学工作的政策导向,由教务处相应调整.目前,适用项目包括两项:(1)双语教学,(2)精品课程.双语教学R为1.6,精品课程R:校级,省级为1.1,国家级为1.2,再乘质量系数Z.两项重复时取高值,不累加.
2.实践教学总量
实践教学总量N2等于A+B+C+D+E+F
A.实习
工程地质实习教学量等于35×周数×班数
其他各类专业实习教学量等于25×周数×班数
B.制造工程训练,计算机综合实践
教学量等于15×周数×班数
C.课程设计,电工电子实践
教学量等于20×周数×班数
D.社会调查,学年论文
每个自然班每次按10学时计算
E.毕业实习,设计(论文)
教学量等于学生人数×周数
F.实验教学
涵盖范围为:实验教学准备,实验指导,批改实验报告,实验课考试考核等工作.
实验教学总量等于各实验项目教学量之和.
实验项目教学量等于实验时数×开出实验的班数×KN2×KN3
式中KN2:类型系数.演示性,计算机基础上机类实验KN2等于0.6,非计算机基础上机类实验KN2等于0.8,基础及技术基础课类KN2等于1,专业课类KN2等于1.1,经确认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KN2等于1.3.
KN3:指导人员系数,取KN3等于2(每个班配2人指导,分批实验1人指导,计算机上机每班不少于1人指导).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提高行动计划(试行)
师资是教学工作的核心资源,青年教师是师资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随着办学规模和师资队伍的不断扩大,青年教师占师资队伍年龄结构中的比例也在逐年加大.为促进青年教师首先过好"教学关",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计划(简称"行动计划").
一,提高对象:
提高对象主要为高校教龄不满四年,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曾获学校青年教师"三十佳"称号或校级(含)以上教学工作质量优秀奖者不再列入提高对象.提高对象名单由学院人事部门与主管教学院长确认.
二,提高措施:
1.学院组建课堂教学授课质量考评专家组(成员见附件2)(以下简称学院专家组)
2.新调入的青年教师均应通过学校组织的教师岗前提高合格,取得教师资格.学院专家组对新调入的青年教师每年举办1-2次"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讲座.
3.提高对象由所在系(所)指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或副教授作为指导教师(青年教师也可向所在系所提出希望指导自己的教授或副教授,但最后由所在系(所)确定).指导教师负责制定提高对象的教学质量提高计划(一式3份,报学院1份,指导教师和提高对象各1份).
4.提高对象新开课或开新课之前,应提出拟任课程的全部教案,交指导教师审阅,并在所在系(所)至少试讲两次(内容由指导教师指定),经所在系(所)评议合格,指导教师签注意见,报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方可担任该课程的主讲教师.
5.提高对象至少应跟班听一遍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指定的教学经验丰富的其他教师)所任课程(可为培养对象的所授课程,也可为性质相近的课程)的全过程,并参与该教师所任课程有关的教学辅导工作(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
6.提高对象新开课或开新课,指导教师至少每两周听一次提高对象授课,对非新开课,指导教师应至少每学期听两次提高对象授课.指导教师听课后应与提高对象进行交流,给予指导.
7.学院专家组成员每学期至少听5人次提高对象授课(面向全院提高对象).每次听课后填写"授课质量考评表",并与提高对象进行交流,给予指导.
8.学院专家组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示范性观摩教学,提高对象均应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经系(所)主任和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同意).
9.学院专家组精选学校青年教师"三十佳"讲课,教案,课件有关资料或其它有关教学法资料,供提高对象参考学习.
10.提高对象所在系(所)应有计划地安排提高对象(尤其专业课教师)到现场单位挂职锻炼至少半年.挂职锻炼期间按在职教师待遇不变.
11.提高对象每年度应写1份教学工作总结,由指导教师签注评语后,报所在系(所)和学院专家组各1份.
三考核:
1.对提高对象开课前的考评由所在系(所)和指导教师负责.
2.对提高对象开课后的课堂教学质量考评通过以下途径:
●指导教师听课考评,
●学校教学质量考评专家组听课考评,
●学院授授课质量考评专家组听课考评,
●学院本科教学督学组听课考评,
●学院学工办组织的学生评教问卷调查.
3.由学院专家组每年度根据各途径所获提高对象的考评信息,综合评定全院提高对象的教学质量等级(优,良,中,差).
4.提高对象连续两年综合考评为"优"或"良"者,不再列入提高对象,并可参加正常职称晋升,综合考评为"优"者,奖励10学时工作量,连续两年"中"或"差"者,应继续参加"行动计划"两年,直至达到"优""良"等级,其中为"差"者不能参加正常职称晋升,连续三年综合考评"差"者将建议学校人事部门调离工作岗位.
5.学院对指导教师和学院专家组的工作根据对提高对象的提高效果和听课考评次数每年度按以下标准,计算一定工作量:
(1)指导教师每指导一名青年教师,综合考评为:优——25学时,良——20学时,中——15学时,差——10学时教师工作量,
(2)学院专家组每听课一次原则上按2学时计算工作量.
四,本计划自2016年3月15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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