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育学会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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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教育体育局

万教体字〔2016〕89号

关于组织开展万安县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

及第二批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

县直学校,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

为了适应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全县范围内选拔,培养,造就一批教育理念新,敬业精神强,专业水平高,教学质量好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推动我县教育持续,快速,均衡发展.根据万教体发[2006]3号及万教体字[2016]6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万安县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及第二批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正确导向原则:通过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评选,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我县师资水平.


2.科学公正原则:科学遴选指标,优选评选方法,规范操作程序,严肃评选纪律,宁缺毋滥,力求评选结果客观公正.

二、评选对象

全县在编在职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二)资格和职业技能方面应具备条件

1.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合格的学历.

2.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且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4.熟悉并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会使用多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三)教学能力和效果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教师在近六年来取得过以下业绩:

1.在县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县城学校教师在县级以上课堂教学比赛中获过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三等奖)一次以上,农村学校教师在县级以上课堂教学比赛中获过县级二等奖一次以上.

2.教学效果好,成绩明显,取得以下成果:

(1)所教班级在市县会考或抽考中学科成绩名列全县同类学校前列(县城学校教师成绩名列全县前四名,农村学校教师成绩名列全县前六名).

(2)所指导的学生在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中获奖(县城学校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获市级奖以上,农村学校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获县级一等奖以上,未被批准学科的竞赛不在此列).

(四)教研科研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较强的创新开拓精神和教研科研能力,积极组织和参加教研科研活动,且近六年来取得的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县城学校教师在市级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农村学校教师在县级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均不含增刊和论文集).

2.参加县级以上教育学会或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含).

3.主持或参与一项市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并经市级以上教育专家评审结项.

4.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市性及以上汇演,汇展,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前三名一次.

四、评选程序

推荐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2.各校依照县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条件(教学能手的推荐主要对照评选条件的第(二),(三)项要求进行)进行初审,确定本校推荐对象(各校推荐教师人数比例要控制在教师总数的8﹪以内).此项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3.学校于6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交至县教教研室:

(1)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的学校证明.

(2)万安县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及第二批教学能手评审表.

(3)反映参评人教学工作业绩和教科研水平的有关证明,证书等(证书只需交复印件,由学校签字盖章验证后装订成册).

评选

1.县教研室对照评选条件,对各校推荐的名单逐一筛选,综合评审,确定第三批学科带头人和第二批教学能手候选人.

2.考察后县教研室将最后名单提交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

3.将名单向全县公示.

附:万安县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及第二批教学能手评审表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师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评选通知

万安县教育体育局人秘股2016年5月30日印发

万安县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及

第二批教学能手评审表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

年月一寸

免冠

照片政治

面貌教龄学历毕业学校任教

学科任教年级普通话水平教师资格职称行政职务所在

单位推荐

称号资格和

职业技

能情况

教学能

力和效

果情况教研

科研

情况

其它获奖情况

学校

意见

(公章)年月日县评审小组意见组长(签名)年月日

县教体局意见

(公章)年月日

说明

1,此表第1页及第2页的上半部分内容由本人按评选条件如实详细填写,并经学校审核后签署意见.

2,所有业绩均应附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