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职评审细则通知

更新时间:2024-02-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9939 浏览:92327

有关职称评审细则通知

根据中科人〔2016〕224号文件及院人事处通知,将有关事项细则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中国中医科学院在岗职工.

二、职称晋升名额的比例要求

1,申报正高职称人员,按照符合评审条件人员40%的比例名额推荐到院学科评议组.院学科评议组根据申报人综合答辩情况,票数超过1/2者为通过,并将结果按得票情况排序后报院高评委,其晋升名额不超过学科评议组推荐人数的80%,票数超过2/3者为通过.

2,申报副高职称人员,按符合评审条件人员30%的比例确定晋升名额.

3,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按符合评审条件人员50%的比例确定晋升名额.

三、有关博士后参评的规定

1,博士后出站考评优秀并推荐升高一级职称者,可直接参加相应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2,归国博士后等同于优秀博士后出站.

四、有关论文等截止日期及任职截止日期的规定

论文等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任职时间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五、有关破格,援助人员,退休人员的规定

1,破格人员不占基数,不占晋升比例.

2,援疆,援藏,博士怎么写作团和派往国外承担援助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外怎么写作时间满一年以上者,可在近5年享受一次不占用当年晋升指标的资格评审.

3,已退休人员及已达退休年龄但尚未手续人员(截止2016年10月31日,已缓退手续人员除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职务.

六、其它

1,鼓励所有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报名.

2,关于材料准备问题:

报名人员至少需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材料.申报副高职称人员若本人同意,可采用去年《同行论文专家评议表》,申报正高职称人员则需重新提交《同行论文专家评议表》.


3,关于费用问题:

报名费将由所里统一垫付.评审工作结束后,晋升职称者,报名费从工资

中扣除,未晋升者,所里为其支付报名费,并一次性给予300元材料费补贴.

4,关于述职问题:

评审会需本人述职,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和人事处说明.不述职者视为自动放弃晋升机会.

5,关于量化考核问题

本年度仍沿用2016年职称评审量化考核表,量化方式及标准不变.对于去年参评但未评上人员,若本人同意,可以不再提供已有材料,只需提供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新增材料.

最终量化得分等于去年量化分数+新增分数

6,以上解释权归所人事处.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人事处

201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