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学前教育中心

更新时间:2024-01-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4767 浏览:67457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公私立幼园辅导计画作业原则一,依据:本原则依教育部(以下简称本)补助公私立幼园辅导计画订定之.二,目的:

辅导立案经营正常化,保障幼儿最佳利益,让幼儿在安全,合法之环境学习.(二)结合学术机构之人力资源,辅导发展正常化教学,精进教学品质,提升教保专业知能,发展教学特色,并奠定永续发展之能力.

依幼儿园专业认证评监之内涵,系统化经营模式.三,补助对象:直辖市,县(市)政府,学术机构(包括公立与私立大专校院幼教,幼保相关科系所及设有幼教学程之师资培育中心)及.

四,补助原则及基准:

(一)方案一:每一直辖市,县(市)每年最高以补助新台币十万元为原则,并得视实际情况及辅导园数酌予调整补助额度.

(二)方案二:补助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及学术机构辅导园,发展正常化教学,提升,,其补助原则如下:1.依直辖市,县(市)政府提报计画内容,每年最高补助业务费用新台币十万元,并得视实际情况及辅导园数调整补助额度.

2.聘请学者,资深到园进行教学面向辅导,每全年辅导次数至少七次,在园总辅导时数不得少於三十小时,每年最高补助新台币六万元.但离岛及原住民地区之,每每年最高补助新台币十万元.3.本方案之辅导对象不包括方案一之但经直辖市,县(市)政府辅导後确认已改善者,不在此限.(三)方案三:补助进行专业认证评监辅导,其补助原则如下:

1.每每年最高补助辅导相关费用新台币十万元,辅导人员全年到辅导之次数至少十次,在总辅导时数不得少於五十小时.

2.因专业认证评监购置教学设备经费,每年最高补助新台币万元.(四)本补助依对直辖市及县(市)政府补助办法第九条,及相关规定.(五)本补助得依本预算编列情形,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及因应天然灾害或其他特殊需要予以调整.五,补助项目:经费之编列应依本原则与相关规定,其补助项目如下:(一)方案一:直辖市,县(市)政府查察相关费用,包括差旅费,工作费,成果报告印刷费及杂支等.

方案:1.直辖市,县(市)政府:辅导说明会相关费用,参与本举办之相关说明会及执行辅导计画差旅费,成果报告印刷费及杂支等.

2.一般:

(1)辅导钟点费:每小时核予新台币一千元.

(2)膳食费:支应辅导人员之餐费.

(3)交通费:实报实销,仅支应高铁标准厢,火车,客运或捷运之费用.但辅导位处离岛或原住民地区者,得依实际需求申请机票之费用.

(4)住宿费:辅导位处离岛或原住民地区者,始得申请.

3.学术机构:

(1)辅导钟点费:每小时核予新台币一千元.

(2)膳食费:支应辅导人员之餐费.

(3)交通费:实报实销,仅支应高铁标准厢,火车,客运或捷运之费用.但辅导位处离岛或原住民地区者,得依实际需求申请机票之费用.

(4)住宿费:辅导位处离岛或原住民地区者,始得申请.

(5)工作费:编列总额,不得超过辅导钟点费总额之二分之一.

(6)印刷费.

(7)杂支.

(8)其他.

(三)方案三:

1.辅导钟点费:每小时核予新台币一千元.

2.膳食费:支应辅导人员之餐费.

3.交通费:实报实销,仅支应高铁标准厢,火车,客运或捷运之费用.但辅导位处离岛或原住民地区者,得依实际需求申请机票之费用.

4.公立幼园代课教师钟点费:辅导人员到园辅导进行座谈或讨论时段,若有人力支援之需求,得编列本项经费,惟编列次数不得逾辅导人员全学年入园辅导之总次数.

.住宿费:辅导园位处离岛或原住民地区者,始得编列.

6.印刷费.

7.资料蒐集费:以新台币二万元为上限.

8.杂支.

9.教学设备:以第一年参与之为限,并以新台币万元为编列上限.六,辅导执行期间:

()前点第一款之辅导期间为每年一月至十二月.

()前点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辅导期间为每年八月至次年七月.

七,申请及审查作业:

(一)申请方式:

1.方案一: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应主动掌握相关资料,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提出分年度计画函报本.

2.方案二:

(1)直辖市,县(市)政府提报计画者:

(直辖市,县(市)政府得主动规划年度辅导计画,或授权各园自行规划受辅计画.

(参与辅导之每年应依本公告之期程,至全国资讯网填报相关申请表件,下载列印并核章,送直辖市,县(市)政府初审後,层转本审核.

(2)学术机构提报年度辅导计画者:参与辅导每年应依本公告之期程,至全国资讯网填报相关申请表件,下载列印并核章送学术机构初审後,函报本审核.3.方案三:各直辖市,县(市)政府依所辖数,於本公告之期程内,主动推荐提报至园参与专业认证评监辅导,并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汇整填具之申请表函报本审查.(二)审查作业:

1.方案一:依直辖市,县(市)政府所报计画核定经费.

2.方案二:

(1)本组成辅导计画审查小组,直辖市,县(市)政府及学术机构所送辅导计画之审核,审核完竣後,将结果通知受补助之直辖市,县(市)政府或学术机构据备文请拨.

(2)审核不通过之理由如下:

(辅导计画所列之辅导目的不明确,或辅导目的与辅导内容及成效不一致.

(辅导内容及方式,与本计画之精神不相符:

a.辅导内容偏向行政面向之辅导.

b.辅导内容不符理念.c.辅导内容违反教学正常化政策.

d.辅导内容适合以研习方式进行.

e.辅导内容笼统,不够具体.

f.辅导方式大多是演讲,上课,讨论或读书会,未进班观察,讨论及辅导.对辅导主题之理论诠释有误.辅导方向与辅导人员之专长不相符.

第三年以上之辅导案,其内容与前几年申请之辅导计画重情形达百分之七十以上.

3.方案三:本组成方案三审查小组,审核之申请表件,初审通过於参与本举办之说明会与辅导人员讨论辅导内容後,提报经费概算表,由直辖市,县(市)政府层转本核定,本并将核定结果通知受补助之直辖市,县(市)政府据备文请拨.

(一)经费请拨,支用与核销及賸余款,应依本署相关规定.

(二)方案一执行期程自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於年度辅导工作结束後一个月内(次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并同执行成果报告及经费收支结算表报本署核结事宜.

(三)方案二之年度辅导工作,应於当年八月一日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前执行完成,分二阶段提报成果,并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或学术机构汇整各园(所)之受辅及辅导成果报告(包括纸本及电子档光碟)报本署:

1.第一阶段:於第一学期结束後一个月内,提报各园第一学期受辅及辅导报告(如附表一),第一学期受辅及辅导签到表报本署备查(如附表二).

2.第二阶段:於年度辅导工作结束後一个月内(次年八月三十一日前),提报辅导计画申请表,受辅前,後每班幼儿园课程与教学品质评估表,各园(所)历次辅导报告(如附表一),全年度受辅及辅导签到表(如附表二),年度受辅与辅导成果报告(如附表三,附表四),及全年度补助经费之收支结算表.

(四)方案三执行期程自当年八月一日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分二阶段提报成果,并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汇整各园(所)之受辅及辅导成果报告(包括纸本及电子档光碟)报本署:

1.第一阶段:於第一学期结束後一个月内,提报第一学期受辅及辅导成果报告表(如附表五,附表六),第一学期受辅及辅导签到表(如附表七)报本署备查.

2.第二阶段:於年度辅导工作结束後一个月内(次年八月三十一日前),提报第二学期各园(所)之受辅及辅导成果报告(如附表五,附表六),年度受辅及辅导签到表(如附表七),授权书(如附表八),园(所)专业认证评监指标自我检核报告及全年度补助经费之收支结算表.

(五)本计画补助经费应专款专用,会计项目应明确清楚,并确实依核定内容执行.

九,成效及考核:

充分了解全国公私立园现况,提昇幼儿教品质.(二)直辖市,县(市)政府对於连续二年列入方案一辅导之园仍有未改善,未符合法令规范事项者,应依相关法令规定处理,以确保幼之权益.1.组成考核访视小组入实地访查,以了解方案二之执行情况.直辖市,县(市)政府及学术机构并应派员陪同访视.

2.筹组辅导计画成果报告审查小组审查成果报告.

3.参与方案二之辅导人员,经二次现场访视确认成效不佳,且其辅导成果报告经审查为劣质,其可归责於辅导人员者,该辅导人员不得再参与本计画.

4.举办全国性教辅导研讨会,检讨整体辅导计画成效.

5.举办辅导人员专业成长会议,形塑专业辅导技巧.

(四)方案三:

1.举办.

2.组成访视小组入实地访视,以了解辅导情形.

3.举办辅导人员座谈会,注意事项:

(一)方案二:

1.辅导人员,每人每年至多辅导四,公,私立园现职专任园长及教师每年至多辅导二.但有特殊情况经本同意者,不在此限.

2.申请辅导计画之数逾全年度整体辅导预算数者,优先补助申请年数未逾二年之3.经本核定之辅导人员或受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原核定计画之执行者,自放弃执行计画起三年内,不得再提出计画申请或担任辅导人员.

.辅导人员(或团队成员)为受辅导之负责人,长,教师或为受辅导园负责人或之三亲等内亲属者,不予受理计画之申请,核定通过之,於执行辅导阶段经查有上列者,除即停止执行计画外,并应全数缴回补助款,且於本计画期间,不得再提出计画申请或担任辅导人员.5.直辖市,县(市)政府应针对辖内之进行.

6.公立幼园现职教师担任辅导人员者,其於辅导期间所遗课务应自费排代.

7.直辖市,县(市)政府应针对辖内辅导计画说明会经核定通过之及辅导人员应参与本之辅导计画执行说明会.

.每一全年之辅导人员以同一人为原则,如考量教学领域之专长,至多得由二人组成小组共同辅导,并由其中一人担任主辅导者,小组成员之资格应符合本计画之规定.经由学术机构提报计画者,小组成员均需怎么写作於同一学术机构.(二)方案三:本(三)同一日同一园之辅导,仅得以一次计数.

(四)辅导钟点费从辅导人员入园起计算之,不包括辅导人员之路程时间.

()辅导报告及经费核结若涉虚伪不实之,且经查属实者,除应缴回溢领之辅导经费外,并撤销辅导人员参与本署相关教保计画之资格.依辅导人员前次建议之改善情形(撰写方向建议如下:)

请依辅导人员前次之建议,具体撰写改善之部分.

具体改善情形可以照片呈现(例如:辅导前後之学习环境改善情形)或附件方式呈现(例如:辅导前後之作息表).

本次辅导目标

本次辅导内容

(撰写方向建议如下:)

辅导方式.

辅导重点与主轴.

与辅导议题相关的讨论.

本次改善建议

辅导人员入园辅导之佐证照片

校(园)长

签名辅导人员签名

*附注

一,第一学期第一次辅导无须填写「依辅导人员前次建议之改善情形」栏.

二,每次受辅及辅导报告均应检附辅导人员到园辅导之辅导照片.

三,请依照辅导次数填写相同次数之辅导报告表.

四,请缴交纸本及电子档光碟各2份予教育局或学术机构(其中1份由教育局或学术机构转缴本署)

五,受辅园所及辅导人员均应详阅历次辅导纪录,且均需签名确认.

六,本次改善建议一栏,应由辅导人员填写具体可行之策略供园所改进.

七,辅导时间系从辅导人员入园开始计算.

【附表二】「○○学年度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公私立幼儿(稚)园辅导计画」

方案二:县(市)幼儿(稚)园(托儿所)

辅导及受辅签到表次数辅导日期辅导时间辅导人员签到受辅园所出席人员签到起迄第1次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次第6次第7次第8次第9次第10次※附注:

1.第一学期成果报告请并同辅导及受辅签到表【附表二】随文检送.

2.第二学期成果报告请并同幼儿园课程与教学品质评估表【乙表及丙表】,各园历次辅导报告【附表一】,年度辅导及受辅报告【附表四至附表五】与辅导及受辅签到表【附表三】随文检送.

3.辅导时间系从辅导人员入园开始起计算之,不包含辅导人员到园辅导之路程,请确实执行并纪录签到时间.

【附表三】

「○○学年度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公私立幼儿(稚)园辅导计画」方案二:受辅园所「年度」受辅报告表

县市别园所名称受辅成效说明一,受辅後教学改善情形(至少500字,由园所全部受辅结束後填写)

二,受辅後园所未来的规划与蓝图(至少500字,由园所全部受辅结束後填写)

三,对辅导计画执行之建议

四,对幼儿园课程与评估表使用及内容之建议

辅导人员签名校(园)长签名

※附注:

请缴交纸本及电子档光碟各2份予教育局或学术机构(其中1份由教育局或学术机构转缴).

【附表四】

「○○学年度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公私立幼儿(稚)园辅导计画」

方案二:辅导人员(学者或资深幼教人员)「年度」辅导报告表

立案县市辅导园所名称辅导成效说明一,辅导後教学改善情形【至少500字,由辅导人员於全部辅导结束後填写】

二,对园所未来建议【由辅导人员於全部辅导结束後填写】

三,对辅导计画之建议

四,对幼儿园课程与评估表使用及内容之建议

辅导人员签名

※附注:

请缴交纸本及电子档光碟各2份予教育局或学术机构(其中1份由教育局或学术机构转缴本署).

【附表五】「○○学年度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公私立幼儿(稚)园辅导计画

方案三:幼儿园专业认证评监前置辅导方案」

园所辅导成果报告表

县市别

园所名称

传真

E-mail

一,幼儿园建立系统化经营模式之收获(至少300字,由园所填写)

二,幼儿园建立系统化经营模式之困难(至少300字,由园所填写)

三,对专业认证评监内容之建议(至少300字,由园所填写)

四,对专业认证评监前置辅导之建议(至少300字,由园所填写)

辅导人员签名

校(园)长签名

※附注:请缴交纸本及电子档光碟各2份予教育局(其中1份由教育局转缴本署).【附表六】

「○○学年度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公私立幼儿(稚)园辅导计画

方案三:幼儿园专业认证评监前置辅导方案」

辅导人员成果报告表

县市别

园所名称

一,辅导幼儿园建立系统化经营模式之困难(由辅导人员填写)

二,对专业认证评监内容之建议事项(由辅导人员填写)

三,对专业认证评监前置辅导之建议


辅导人员签名

※附注:

请缴交纸本及电子档光碟各2份予教育局(其中1份由教育局转缴本署).

【附表七】

「○○学年度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公私立幼儿(稚)园辅导计画」

方案三:幼儿园专业认证评监前置辅导方案

县(市)幼儿园辅导及受辅签到表

次数

辅导日期

辅导时间

辅导人员签到

受辅幼儿园出席人员签到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第5次

第6次

第7次

第8次

第9次

第10次

第○次

第○次

※附注:

本表请并同成果报告随文检送,为成果报告附件之一.

【附表八】(本授权书请於核结时提交)

着作授权同意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参加年度无偿授权本同意并担保以下条款:

本授权之着作(作品)内容皆为自行创作.

拥有完全权利与权限签署并履行本同意书,且已取得签署本同意书必要之第三者同意与授权(例非原创音乐,画面等版权授权)得,重制权利.

授权之着作(作品)无侵害任何第三者之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机密或其他智慧财产权之情形.

如违反本同意书各项规定,本须自负法律责任於本同意书内容范围内,因可归责於申请人之事由致受有损害,本应负赔偿之责.此致立同意书人:【亲笔签名盖】身证字号:络:地址:电子邮件:姓名身分证字号任教班级签名处教师/教保员教师/教保员教师/教保员教师/教保员中华民国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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