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文件
天大校人〔2016〕5号签发人:舒歌群
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学校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依照《天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天大校人〔2016〕2号)和《天津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天大校人〔2016〕4号)的总体要求执行,2016年实施意见进一步补充对院级单位分类评价体系指导性意见要求,调整教学科研系列晋升高级职务人员资历条件,并完善业绩评价要求.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和管理
1.学校各专业技术系列评聘岗位设置根据学校"十二五"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和教育部岗位设置管理意见,立足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提高队伍质量,充分考虑学校及各专业技术系列发展实际和队伍现状.
2.学校设置的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级岗位可由各院级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相应岗位的具体学科设置方向,同时鼓励院级单位对教学科研系列岗位进一步分类设置,即依据教师工作任务不同侧重设置教学为主岗位,教学科研并重岗位以及科研为主等岗位.教学科研系列副高级岗位也可参照上述原则分类设置.
二、评聘工作安排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准备阶段,个人申报及资历资格条件审核阶段,同行专家评议及各级评委会评审阶段日程安排如下:
准备阶段:
1.6月30日前:申报人员进行个人基本信息及教学,科研工作信息核对.
各院级单位协助申报人员进行申报信息核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个人基本信息:登录"办公网—人事管理—"页面核对拟申报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如有信息不完整或信息有误情况,请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人事信息修改单》(登录办公网—职称评审信息栏下载)并附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人事处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障科变更,
(2)本科生教学工作信息:依据教务处工作安排进行个人教学工作信息核对,
(3)科研工作信息:登录"天津大学科技信息系统"核对,如有空项或修改可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科(:kj.tju.edu.).
2.6月20日前:学校布置天津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3.6月30日前: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评聘工作前期准备.
(1)根据学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适当调整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价体系后,报学校审核并公示,
(2)根据学校下达各院级单位评聘岗位设置意见,报送教学科研系列岗位具体设置方案(相应岗位的设置方向或岗位分类情况),
(3)布置本单位(专业技术系列)评聘工作,传达学校文件精神,公布岗位信息,
(4)确定本单位教授会,基层,学科组评委会人员组成,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5)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系列)审核工作小组人员组成,报学校备案.
个人申报及资历资格条件审核阶段:
1.8月20日~8月31日:个人申报,院级单位进行材料及资历资格条件审核.
(1)校内申报人员登录"天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向所申报的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简称《申报表》,A4格式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pdf格式,文档命名格式举例: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级-机械学院-姓名),
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介表》(简称《简介表》,A3格式一份),
③支撑材料(包含支撑材料目录,有关证书复印件,各类工作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等,纸质每人一个档案袋),
④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费用(标准:中级100元/人,高级200元/人,转系列不收费),
⑤《申报人员材料及条件审查报告》(纸质一份).
(2)校外申报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申报表》及《简介表》发送至相关院级单位电子(各院级单位的hr招聘专用),
(3)各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应由专人负责严格依照《申报人员材料及条件审查报告》要求逐项对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性,完备性及资历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同时通过人事系统(Tmis)提交审核结果.《申报人员材料及条件审查报告》将作为申请人评审过程中的重要支撑材料.
"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8月20日9:00-8月31日18:00时.
2.9月3日:院级单位(系列)向学校提交申报人员信息.
各院级单位(系列)应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公示人员名单》,个人《申报表》电子版(文档命名格式举例: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级-机械学院-姓名),《申报人员材料及条件审查报告》(复印件学校备案).
3.9月4日~9月6日:申报人员信息公示等.
(1)学校进行个人《申报表》网上公示,各院级单位(系列)自行安排材料展示,
(2)各院级单位(系列)向学校提交教授会安排计划,各级评委会规则,《校外评议专家建议信息表》(教学科研系列高级岗位).
注:个人申报计次以其《申报表》网上公示为准.申报人员网上提交的申报信息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同行专家评议及各级评审阶段:
1.9月7日~9月14日:教授会评议,结果公示.
院级单位(系列)向学校报送《教授会评议报告》,《教授会评议结果汇总表》(Tmis人事系统录入结果并提交后打印,含未通过人员)以及申请人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2.9月15日~10月15日:校内外同行专家评议,学校向院级单位反馈评议结果.
3.10月16日~10月31日:
(1)各院级单位(系列)基层委员会评议及结果公示,并向学校报送《基层委员会评议报告》及《基层委员会评议结果汇总表》(Tmis录入结果并提交后打印,含未通过人员),德育,体育,中小幼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还需向学校报送个人申报材料(《申报表》2份,《简介表》1份)及支撑材料.
(2)各院级单位(系列)学科组评议及结果公示,并向学校报送《学科组评议报告》及《学科组评议结果汇总表》(Tmis录入结果并提交后打印,含未通过人员),教学科研系列还需向学校报送个人申报材料(《申报表》2份,《简介表》1份)及支撑材料.
4.11月15日前:学校评聘委员会评议并公示.
三、个人申报及资历资格条件审核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保证提交的申报信息及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对因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过程中,个人应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交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否则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办公室不作受理.
3.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采用网上录入并提交的形式,同时附纸质申报材料.聘用的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按日常程序.申报人员材料填报规范要求见附件4.
4.各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工作具体要求:
(1)评聘过程中有关师德师风,科学道德与行为规范及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业绩条件等文件依据见附件3.
(2)各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组成审核工作小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院级单位审核工作小组可由负责教学,科研,人事等相关管理工作人员等组成,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审核工作小组由本系列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审核工作小组应由相关主管领导担任组长.
(3)各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工作小组负责依据各自制定的晋升评价体系,申报人员提交的支撑材料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填报规范及要求》(见附件4)进行材料真实性,齐备性及申报者的资历条件和有关业绩条件的审核,形成《申报人员材料及条件审查报告》,经审核工作小组及申报者本人签字后提交学校备案,作为各级评审的重要支撑材料.除学校相关材料审核指导意见及条件要求外,各专业技术系列其他规范性要求需报学校确认后执行.
(4)各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工作小组对个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的审核可结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及纸质材料同时进行,其中《简介表》及《申报表》中因打印版面限制未显示的内容可以登录"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查询完整信息.
(5)各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工作小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及纸质材料审核并形成《申报人员材料及条件审查报告》,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应予退回,对审核过程中的异议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对因资历或基本业绩条件欠缺等原因申请破格晋升高级岗位人员,须作情况说明报学校备案.经审核工作小组确认的个人申报信息原则上不能擅自更改.
(6)与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报者申报条件相关的投诉及异议问题,由各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工作小组复核并按照天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投诉及异议问题处理程序"(详见《天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天大校人〔2016〕2号))执行.
附件:1.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设置意见
2.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一览表
3.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文件依据
4.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填报规范及要求
天津大学人事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联系人:元芳芳,联系:27403238)
主题词:教育人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通知
(共印3份)
天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6年6月15日印发
附件1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设置意见(院级单位)
单位正高级副高级机械学院34精仪学院23自动化学院23信息学院14软件学院01计算机学院14建工学院15环境学院12建筑学院35化工学院(含石化中心)35理学院16管理学部24材料学院21文法学院05马克思主义学院01农学院11药学院01国教学院02教育学院11体育部00艺术类11德育系列01合计2359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设置意见
(其他专业技术术系列)
系列正高级副高级高教管理24实验技术14出版编辑01卫生技术01财会审计02图书档案03科技产业01内燃所12设计院12中小幼01合计521注:中级职务岗位按照资历资格条件申报评审.
附件2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一览表
准备阶段时间进程事项责任人具体内容6月30日前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及教学,科研工作信息拟申报人◆个人基本信息:登陆"办公网—人事管理—"(e.tju.edu.)核对,如有问题,规定期限内提交《人事信息修改单》经所在单位审核报人事处劳动与社会保障科,◆本科生教学工作信息:依据教务处工作安排核对,◆科研项目信息:登陆"天津大学科技信息系统"(kj.tju.edu.)核对,如有问题,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启动2016年专业
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人事处◆公布学校评聘实施意见及岗位信息.评聘工作前期准备院级单位(系列)◆布置本单位(系列)评聘工作,修订各自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价体系,
◆报送材料:《教学科研系列岗位设置方案》(纸质版1份),《教授会/基层/学科组评委会人员组成》(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审核工作小组人员组成》(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个人申报及资历资格条件审核阶段时间进程事项责任人具体内容8月20日-
8月31日个人申报申报人◆申报方式:登录"天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网上申报(8月20日9:00-8月31日18:00),◆申报表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A4纸质2份,电子版pdf格式,文档命名格式举例: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级-机械学院-姓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介表》(A3纸质1份),◆支撑材料:含支撑材料目录,有关证书复印件,各类工作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等(纸质每人一个档案袋,电子版试行上传至"申报系统"),◆申报费用:中级100元/人,高级200元/人,转系列不收费.◆审查报告:《申报人员材料及条件审查报告》(纸质1份),注:以上报送院级单位(或系列主管部门),校外人员电子版材料直接发至申报单位hr招聘专用.审核申请人材料及资历资格条件院级单位(系列)◆完成《申报人员材料及条件审查报告》,◆确定《申报材料公示人员名单》(TMIS生成,申报人签字).时间进程事项责任人具体内容9月3日报送申报材料院级单位(系列)◆报送材料:《申报材料公示人员名单》(纸质1份,按申报级别排序)和申报费用,《申报人员材料及条件审查报告》(复印件1份,按《公示人员名单》排序),《申报表》pdf版(文档命名格式举例: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级-机械学院-姓名).9月4日-9月6日申报信息公示人事处院级单位(系列)◆人事处:个人《申报表》网上公示,◆院级单位(系列):自行安排个人申报材料展示.
◆报送材料:"教授会安排计划","各级评委会规则",《校外评议专家建议信息表》(教学科研系列高级岗位).注:申报计次以《申报表》网上公示为准.同行专家评议及各级评审阶段时间进程事项责任人具体内容9月7日-9月14日
教授会评议院级单位(系列)教授会评议报送教授会材料院级单位(系列)◆《教授会评议报告》(纸质1份),◆《教授会评议结果汇总表》(TMIS提交,纸质1份,含未通过人员).教授会评议结果公示人事处教授会评议结果公示(随时)报送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材料申报人院级单位(系列)院级单位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同行专家评议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校外同行专家评议信息表》(纸质1份,申报人进入申报系统自行打印),◆《校外同行专家评议书》(纸质1份)◆《同行专家评议信息简表》(封面,纸质1份),◆代表性成果(申报正高职务提供3份业绩成果,副高职务2份业绩成果),◆代表性成果相关证明(论文复印件一般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检索证明,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题目处加盖院级单位公章,其他业绩材料自行安排,请勿附非代表性成果支撑材料),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一式三套),并在封面贴上"同行专家评议信息简表(封面)".代表性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当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且填入个人申报表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时间进程事项责任人具体内容9月15日-10月15日同行专家评议人事处院级单位(系列)◆人事处:组织教学科研系列高级和其他系列正高级职务人员同行专家评议,◆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组织本系列副高级职务人员同行专家评议.10月16日-10月31日基层委员会评议并报送材料院级单位(系列)◆《基层评委会评议报告》(纸质1份),◆《基层评委会评议结果汇总表》(TMIS提交,纸质1份,含未通过人员),◆德育,体育,职成教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还需报送个人申报材料(《申报表》2份,《简介表》1份)及支撑材料.基层评审结果
公示人事处基层评审结果公示(随时)学科组评议院级单位◆《学科组评议报告》(纸质1份),
◆《学科组评议结果汇总表》(TMIS提交,纸质1份,含未通过人员),◆个人申报材料(《申报表》2份,《简介表》1份)及支撑材料.注:请做好形式审查(检查应签署意见,公章及签字等).11月15日前学校评聘委员会
评聘及公示人事处学校评聘委员会评议及公示常用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登陆:121.193.130.11/tpost/◆公示及表格下载:登陆办公网-职称评审信息栏,◆公示异议联系部门:申报人所在院级单位(系列)或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办公室,◆联系:rsc@tju.edu.,◆常用:专业技术职务职务评聘委员会办公室27403238/27404167,论文问题咨询科技处27405744,科研项目问题咨询科技处87401972,本科教学工作问题咨询教务处27401405,网络问题咨询信息中心27404404,各单位审核小组.附件3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文件依据
1,师德师风
参照《天津大学师德规范》(天大党发2001〕22号天大校发2001〕54号
2,科学道德与行为规范
参照《关于转发<,天津大学科学道德与行为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校发〔2007〕38号)等文件要求
3,学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
《天津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天大校人〔2016〕4号)
《天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天大校人〔2016〕2号),已整合2016年以来下列实施意见):
(1)《天津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天大校人〔2016〕2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意见》(2016〕5号)
2016〕13号)等
上述实施意见中相关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规定为准.
4,业绩条件
(1)教学科研系列
各院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价体系,
(2)其他专业技术系列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价体系,
(3)政治思想系列
参照《天津大学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天大党发〔2016〕3号,天大校发〔2016〕1号第三条,第十四条)相关规定,
5,学术期刊论文界定
(1)2016〕13号)
(2)2007〕23号)
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天津大学学报(社科版)工作的决定》(2004〕56号)
③《天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报建设全面提高学报水平的决定》(天大校发〔2003〕56号)
6,课堂教学工作量
(1)各院级单位评价体系相关规定,
(2)《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天大校人〔2016〕12号附件"关于2016年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课堂教学工作量要求的说明").
7,其他要求
参照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有关规定.
附件4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填报规范及要求
申报者在网上申报前应详细阅读本填报规范要求.
申报者需使用天津大学办公网的用户口令登录"天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填写个人申报信息,通过系统打印相关表格,并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申报状态,审核结果及各阶段评审信息(:121.193.130.11/tpost/,安装说明见办公网—职称评审信息专栏—"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申报系统"与"天津大学人事信息系统"(Tmis),"天津大学科技信息系统"等无缝对接,为保证申报信息的准确性,申报者在登录"申报系统"前需完成个人人事基本信息及科研项目等信息的核对工作.登录"申报系统"后部分信息自动导入不再更改,申报人员应保证所提交(含导入)信息客观真实.
申报过程中依据本填报规范和"申报系统"页内提示填写与申报岗位相关信息,其中统计数据应是任现至
1,个人基本信息
个人人事基本信息以天津大学人事信息系统(Tmis)相关数据为准.下列数据将从Tmis自动导入"申报系统"不再更改:
所在单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工作时间,进校时间,现职称系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现专业技术职务级别时间,党政职务及任职时间,最高学历学位及获取时间,毕业学校,主要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务经历.
2,本科生教学工作信息
"近五年内本科生教学工作量"(07081-11122)以教务处师资科提供的相关数据为准.下列数据将自动导入"申报系统"不再更改:
学年学期,课程名称,实践环节名称,学时,学分,学生数,标准学时工作量."教学年限"计算方法:每学期按0.5年计(如:学年学期为08091,09101,09102,则教学年限为1.5).
3,研究生教学工作信息
(1)
(2)4,科研项目信息
(1)
(2)
(3)
5,教改项目信息
"教改项目"指个人参加的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排名依据项目申请书顺序填写.
6,科技奖励信息
"科技奖励"指个人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社会力量设定的科学技术奖,排名依据获奖证书顺序填写.
7,教学奖励信息
"教学奖励"指个人获得的校级以上教学奖励(含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排名依据获奖证书顺序填写.
8,授权专利信息
(1)
(2)
9,论文统计原则性要求
(1)6月30日前正式公开发表(必须见刊)的论文.
(2)200710月1日前在《天津大学学报》(社科版)上发表的论文一般多篇按一篇核心期刊论文统计.
(3)在《天津大学学报》上发表未被EI收录的论文一般只计一篇核心期刊论文.
()CSCD)的核心库来源期刊:
sdb.csdl.ac./cscd_source.jsp,
②《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来源期刊:
cssci.nju.edu./news.aspChannelID等于9.
③对我校管理学院,建筑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等,其原"重要学术期刊论文"作为"核心学术期刊论文"进行界定.
()CSCD,CSSCI扩展版不计入核心期刊论文,EIPAGEONE不计入EI检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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