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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401 浏览:6220

关于2016年在政法系统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28号)要求,经政法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政治部和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研究决定,2016年在政法系统继续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招生推荐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单位和招生各单位招生限额详见附件.(一)报考条件201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二)报名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月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chinadegrees.),按《20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7月1---13日持第二代居民或护照报名信息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10月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三)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的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考试科目

2门.

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招生单位提前将有关考试信息通知考生,或在其招生网站或招生简章中注明.

(二)考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年10月日.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录取调剂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录取调剂.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各单位招生限额

201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表附件:201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考试所在省市:现场确认时间:姓名姓名拼音第二代

居民身

份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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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籍贯民族国籍政治面貌类型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年月职称职务工作岗位考生移动工作家庭亲友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最高学历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证书编号最高学位年月获学校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报考学校报考学位类别应试语种报考专业或领域报考院系报考研究方向备注(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

诚信承诺书

一,我已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新18号令)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二,我保证所提供的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由于以上信息虚检测或错漏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三,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被招生单位录取,所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016年月日请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本人,照片及中信息后打勾并签字:

□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一致,进行现场确认.

□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不一致,不得现场确认.

两名现场工作人员签名:

2016年月日时分现场确认点名称及地址:

注: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栏目请填写满足相应专业学位类别报考条件要求的最高学历,最高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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