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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4148 浏览:59630

万安县教育体育局

万安县教育系统聘任高,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切实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稳定教师队伍,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赣人发[2002]12号)和吉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市教字[2003]171号精神,对我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制定本聘任试行办法.

一、聘任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职数科学,岗位合理的原则,

3,严格程序,操作规范的原则.

二、受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校的发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有较强的合作精神和主人翁精神.无违犯学校规章制度和不服从组织安排的现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执行"师德标准"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和爱护学生,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驱赶后进学生行为,不向学生擅自收费,罚款,敛财,不加班加点,不随意挤占学生课外活动,努力减轻学生负担.

3,具有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水平,技能水平和教学能力.能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参加各种教学教研活动.能担当循环教学,承担校级或校级以上公开课,主持和参与校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能认真备课,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学过程,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手段,重视学生能力培养和学法指导.所任学科的教学质量,能稳定保持所在学区同一年级同学科的中上游水平.

4,取得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5,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具备相应合格的学历.

6,当年被学校聘任为上岗教师.

7,近三年来,在市级以上教育业务部门主办的报纸,刊物上发表过与本人申报学科有关的教育教学类文章.

8,近五年来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9,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优先聘任条件

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对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同时又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聘任(以条款多少为序)

1,近五年来获得了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以及被评为市,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以荣誉等级高低和数量多少为序).

2,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三年以上为优秀者.

3,近五年来,在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课件制作,自制教具,教案评比,优质课比赛中,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者或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二等奖以上者(以获奖等级和次数多少为序).

4,近五年来,连续担任班主任或从教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15年以上的.

5,近五年来,承担了市,省级教研课题并通过市,省结题验收的.

6,连续三年来在保证班级巩固率和学科成绩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所任教学科在同年级期末考试中学生平均分数一直排位在前二名者(农村小学以乡镇为单位,农村初中和城区中小学均以校为单位).

7,近五年来,在国家级教育类报纸,刊物上,理论版块上发表过与本人申报学科有关的教育教学类文章者.

8,教学理论先进,教学有独特的风格和特色,所形成的教学经验在实践中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推广.

四、量化积分办法

(一)师德(10分)

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能认真执行"师德标准"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分办法按3:4:3的比例分别由学校校长,考核小组,教师测评三项累计得分.本项计分为10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此基础上加分或减分.

1,加分:

优秀员,德育先进工作者,按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级1分,以获奖证书为依据,获多级别奖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此项加分不得超过5分.

2,减分:

(1)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文字通报为依据,每发生一次,校级(县直学校,农村初中以校为单位,农村小学以乡镇中心小学为单位)扣1分,县级扣2分,市级扣4分,省级扣6分.

(2)教师向学生擅自收费,罚款,代学生订资料,不服从组织分配,不履行岗位职责,驱赶"学困生",每项发生一次,校,县,市,省级(以文字通报为依据)分别扣2分,4分,6分,8分.此项扣分不封顶.

(二)师能(27分)

1,学历:(5分)

计分办法:本科(师范类5分,非师范类4分),专科(师范类4分,非师范类3分),中专(师范类3分,非师范类2分),高中2分,初中1分.获双文凭按最高学历计分(凡毕业生登记表中有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且成绩合格的均属于师范类).

2,职务(5分)

计分办法:

分职

值务

校别校长副校长正级

中层

干部副级

中层

干部教研组长

年级组长班主任教师进修学校,高中,完全中学5432.521初级中学432.521.51乡镇中心完小,县直小学,幼儿园4321.510.5一般完小21.510.5村小1.510.5说明:(1)按最高职务计分,不累计计分.

(2)以上职务指近三年间所任职务(含班主任),以年度为单位,累计不得超过5分

(3)完中团委书记,初中团总支书记(正职),小学中心辅导员参照上表副职中层干部计分.

(4)教师进修学校,高中和完中书记,副书记的计分办法分别与同校校长,副校长计分办法相同.

3,教学能力(12分)

(1)计分项目:①能按部颁规定上课,②能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③能胜任大循环教学,④能承担校级或校级以上公开课,⑤能主持完成县级以上教研课题或主持完成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⑥能独立开展课外活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年轻教师.

(2)计分办法:按以上六项各2分计算,本项共12分,每项具体考核计分办法由学校通过教学能力测评确定.

(3)上课,说课竞赛获奖,可以加分,加分办法为:

分别

类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片级乡校级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一

等一

等优质课432321210.510.50.50.3说明:(1)同一次活动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分,不同类别可累计计分.

(2)片级指:万教发[2002]7号文划分的初中,小学片中心教研站.

(3)乡,校级指:农村小学以乡,农村初中,县直学校以校为单位.

(4)加分总分不超过6分.

4,教研实验(5分)

(1)承担了各级教研课题,并经教研或科研部门验收合格的教改项目研究,按如下办法计分:国家级4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

(2)本项以验收文件或验收合格证为依据.

(3)此项最高不超过5分.

(三)出勤(10分)

教师出勤以学校考勤记载为依据,当年满勤的教师计10分,如有缺勤者,按下列办法扣分:

1,当年旷课一节扣0.5分.

2,当年累计事检测五天内不扣分,但累计事检测每超过半天扣0.1分.

3,当年累计病检测15天内不扣分,每超过一天扣0.1分.

4,缺席学校会议的教师,由学校参照上述办法扣分.

5,此项扣分不封顶.

(四)业绩(74分)

各校(农村小学以乡镇为单位,县直小学,农村初中以片为单位,一般高中以县为单位,重点高中以校为单位,若乡镇,片县未联考则以校为单位)考核近四年的教学成绩.

1,教学(工作)成绩得分(42分)

(1)统考科目,以每学期同年级同科目期末考试或抽测的ZC排名为依据,第一名得4分,其它名次得分以4/(得分班级总数)为公式依次等差递减.

具体得分计算办法如下:中学①任教相同科目任课教师得分等于所有任教班级排名得分之和÷部颁标准(由各校根据各校情况定)工作量班级数.②同时任教不同科目的任课教师得分等于所任班级分科按公式①计算得分之和.

(2)任教音,体,美,计算机等期末未进行统考的科目的专任教师和中心小学的专职文书或报帐员,其计分由学校视其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具体业绩考核办法和计分办法由学校考核组另行制定,公布)情况确定,但最高分每学期不得超过本次本片统考学科教师最高得分的80%.统考科目的教师兼任上述科目教学不另外加分,只按统考科目计分.

(3)以上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42分.

(4)片际调动的教师,原所在学校的教学成绩得分可带入新学校计分,但必须出示原始排名依据.

(5)如有下列情况者,可在以上得分基础上加分或减分:

A,以每学期同年级同科目考试ZC值排名为依据,相同班(指学生相同)现任教成绩排名在原班成绩排名基础上每上升一名加奖0.2分.

B,以每学期同年级同科目考试ZC值排名为依据,倒数班的任课教师给以扣分,扣分办法:中小学按同年级的班级总数的1/4确定扣分的班级个数,即4个平行班扣倒数1名,8个班扣倒数2名,12个班扣倒数3名,ZC值倒数第一,二,三,四名的教师分别扣0.9分,0.6分,0.3分,0.1分,如果被扣分班级的ZC值与同年级同科目获得末等奖的班级的ZC值相差在4分以内(含4分),可免扣分.班级中如有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参考,其参考情况不计入ZC值中.

C,加分和扣分不封顶

2,办学水平评估奖加分(12分)

获得县教育局办学水平评估奖励的学校校长,副校长按下列标准计分:

(1)学校校长(完中书记)第一名计3分,第二名以下以3/(奖励名数)为公式依次等差递减计分.

(2)副校长(完中副书记)第一名计2分,第二名以下计分办法同(1).

(3)此项以县教育局年终评估通报为依据.

3,辅导学生学科竞赛奖加分(6分)

分奖

值次

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432省级321市级210.5县级10.50.3说明:(1)辅导学生参加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所属的研究机构(教研室,教育学会,教研协会)主办的省课程安排中的学科竞赛,学生获奖,辅导教师按以上标准计分.

(2)辅导学生参加党,政,教育主管理部门(含教研室,教育学会,教研协会)主办的省课程安排中的学科以外的其它竞赛,学生获将,辅导教师按以上标准降一级计分,

(3)各种报刊,杂志社,群众团体,民间组织举办的各种比赛均不予加分,

(4)如属共同辅导,第一辅导教师得总分的2/3,第二辅导教师得总分的1/3(以证书为凭),

(5)同一次选拔赛多人获奖或同一人获多层次奖,按最高级别一人获奖计分,

(6)此项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辅导教师证书为依据.

(7)本奖项最高不超过6分.

4,论文,课件制作,自制教具,教案评比奖加分(6分).

分奖

值次

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432省级321市级210.5县级10.50.3说明:(1)以上各奖项的评奖单位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或所属的研究机构(教研室,教育学会,教研协会),

(2)各报刊杂志,群众团体,民间组织所评奖项不予加分

(3)同一篇论文多级别获奖或同次活动多文章获奖,以最高级一篇文章计分.如属共同撰写第一作者计总分的2/3,第二作者计总分的1/3,

(4)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

5,综合性奖加分(8分)

分奖

值次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十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64.531.50.5说明:(1)县级奖以上必须是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或各级教育厅,局表彰的综合性模范奖.

(2)校级奖是指农村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直学校.

(3)此项不同年度可累计计分.

(4)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8分.

(五)资历(25分)

1,教龄一周年计0.4分(教龄是指教师直接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具体周年的计算办法按照直接从事学校教学的年头数减一计算).

2,受聘现任职务一周年计0.3分(以聘书为依据,周年的计算办法同上).

3,获得相应教师资格一周年计0.2分(以教师资格证书为依据,周年的计算办法同上).

4,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5分.

(六)发表论文,论着加分(6分)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得分4210.5说明:(1)论文,论着必须是与本人申报学科有关的教育或教研文章.(2)发表的论文,论着加分必须是提供本人撰写的原始依据(如文章标题明了作者单位,姓名或有稿费复印件等).

(3)论文必须是发表在有刊号"CN"和"ISSN"的正式研究性刊物上或发表在党报,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报刊(含吉安教育,万安教研)理论版块上的教育教学类文章.

(4)论文如发表在非教研性刊物,但是针对学生阅读的正规刊物(有刊号CN和ISSN)上的文章,降二级计分.

(5)论文或论着若属二人或三人合着,第一作者得2/3,第二作者1/3,论着编者有四人以上,只给主编一人计分.

(6)与本人所教学科有关的经验介绍,总结性文章或编写一套习题在正规刊物(有CN和ISSN刊号)上发表降二级计分.

(7)下列文章不予加分

①各类学位论文或尚未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

②内刊(除标有密级的国家内部刊物),增刊(系指导无增刊许可号或无杂志出版刊号"CN和ISSN")上的文章.

③以ISBN书号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

④科普文章(含其它文艺作品),介绍性文章,报导,通讯,讲话(报告)等.

(8)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

(七)年度考核(18分)

近五年来,以年度考核为依据,可按"优秀","称职"两个等次计分,计分办法为:考核一次为"优秀"计3分,考核一次"称职"计2分,不同年度可累计计分(含2000年过渡性考核).

(八)教学常规(10分)

此项以当年学校常规检查记录为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和计分办法由学校考核组另行制定,公布(经教育局开具了正式借调令的借调人员由借入单位出具完成工作量和计分情况的证明有效).

五、聘任程序

1,各单位在聘任前按县教育体育局制定的《万安县教育系统聘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完整规范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考核细则》并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成立职称聘任领导小组.

2,各单位在聘任前应严格按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局批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岗位职数审核情况表》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表》,公布本单位空缺职数,空缺岗位,公布聘任的条件和要求.

3,应聘对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公布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名单.

4,各单位考核小组对照本单位《聘任实施考核细则》的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逐个认真地考核评价后分别给予计分,在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按照职数,岗位合理的原则,对应聘人员择优提出推荐意见.

5,公布计分结果,广泛征求意见,决定并公示受聘人员名单.

6,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将聘任所需材料和填写好的《聘任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一式三份)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对有异议者,由单位考核小组重新认定.

7,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人事局审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书》.

8,聘任后单位与受聘人员应以聘约的形式确定聘任关系,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约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单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教育体育局存档一份.


9,教育体育局为受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工资晋升手续或续聘手续.

六、聘任要求

1,加强领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程序多,任务重且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使聘任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对待.

2,准确计分.各单位(学校)必须严格按本试行办法条款计分,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

3,严明纪律.在聘任工作中要坚持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防止任人唯亲,以权谋私,弄虚作检测等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按程序操作,按职数岗位申报,对违犯政策,程序,超岗位职数申报的,擅自调整岗位的不得职务晋升及增资手续,要有改革的观念,的意识,正派的作风,法制的行为,细致的态度,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各项工作.

七,附则:

1,所有材料依据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检测,如发现弄虚作检测现象一律取消聘任资格.

2,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期间一律不予聘任.

3,本办法所有计分项目(除已规定了时间的以外)均指任现职以来,截止时间为聘任先一年年底.

4,获奖加分以获奖证书为依据,以发证时间为准,论文发表以原件为依据,以发表时间为准,课题研究以验收证为依据.

5,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具备计算机培训合格证(免试者出示市人事局审批的批复)和WTO或知识经济合格证.

6,受聘教师的加分原始依据和聘任材料,必须由学校保管到聘任工作结束.

7,此办法从聘任2003年度高,中级职称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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