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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484 浏览:95830

浙江传媒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工作细则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获得毕业资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3,成绩达到分(含5分)以上(含)以上(免修,免考课程视同成绩达标)未获得书成绩5分第条授予学士学位的组织机构 1,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由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学士学位评审组学士学位评审组学士学位评审组在毕业考试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结束后一周内,学士学位评审组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名单,课程成绩报告单,外语成绩单(或证书),毕业论文成绩(含答辩成绩)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由院对提交的学位授予名单逐一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提交院学士学位评委会审查通过,确定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在规定年限而延期毕业者学士学位评审组.第条学位名称及学位证书 1,本科专业授予相学科的学士学位. ,学位证书是一次性,如有遗失只补发相应的证明.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要严格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凡违反本《工作细则》,营私舞弊弄虚作检测者,一经查出撤消其已授学位,并对相关人员出严肃处理.工作细则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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