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文标准2016年

更新时间:2024-02-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966 浏览:103282

2016年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自评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6]15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被列为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自评单位.今年我校参加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自评名额为2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自评名额为9篇.为做好本次省优秀学位论文的自评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和实际应用上有所创新,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内或国外同类学科相当水平,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三、评选范围及要求

(一)参加评选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主要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7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有校外3名同行导师联名推荐,也可参评.在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有校外3名同行导师联名推荐,也可参评.

(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已参加过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或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三)各院所所报送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国家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

(四)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博士5000字,硕士3000字的详细中文摘 要.

(五)各院所在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应注明参评学位论文属于"基础研究类"或"应用基础研究类"."基础研究类"论文,应突出原始创新,激励研究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应突出怎么写作需求,激励研究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六)各院所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失范行为和学位论文原文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对违反规定,弄虚作检测的学位论文,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严格把关,导致违反规定,弄虚作检测的学位论文出现的院所,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参见下文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

(二)院所推荐.院所根据本自评方案要求,结合申请者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等审查推荐,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各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三)分委员会评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并从推荐的名单中评选优秀学位论文.每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篇数为1-2篇,硕士学位论文篇数为2-3篇.院所须严格按规定的推荐篇数报送,并须按推荐名次排序.推荐结果须公示3天.

各单位推荐时应认真组织审核和筛选,对论文的规范和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严格把关,并组织好本单位的材料报送.须提交的材料有:

1,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论文中文摘 要(WORD格式)(以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论文需提交),

(4)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5)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由院所汇总提交)

以上(1)-(4)类电子文档请严格按照命名规则(见附件四相关申报表格中附件13《电子文件命名规则》)命名.

2,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一式8份,

(2)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8份,

(3)如果是以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论文,须提交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论文中文摘 要一式8份,

(4)作者,指导教师简况表装订在一起,一式8份,单独装袋,

(5)《华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情况审查表》一式1份,单独装订,

(6)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由院所汇总提交),

(7)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一式1份.

以上材料请11月1日下午五点前报送给校学位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校学位办将逾期不候,按期组织评审.

(四)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院所推荐的优秀论文进行评审.每篇论文的评选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评审工作按下列步骤进行:

1,分组评审.学校对各院所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分组评审.由专家组按下列比例初选出优秀论文:博士学位论文比例为1:3(6篇),硕士学位论文比例为1:2(18篇).

2,会议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初选出来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会议评审.初选出的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须到会介绍,并回答专家组提出的问题.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定.结果通过后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报省学位办核定(省上网公示期为1个月).

五、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实施者10月22日-10月31日申请人填写,装订相关申报材料,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要求期限内将材料交给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院所指定专人收齐,整理本单位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者的所有材料,核查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失范行为和学位论文原文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1月2日-3日对优秀学位论文申请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校学位办11月4日起学校开始组织评审.校学位办,

校内外专家组11月15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11月23日前完成评审结果公示.校学位办11月25日汇总材料,上报省学位办.校学位办


六、其他

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必须已入选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联系人:杨建胜联系:85211118

电子邮件:yangjs12@m.su.edu.

华南师范大学学位办

201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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