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群众文化专业馆员资格

更新时间:2024-01-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3548 浏览:58500

烟台市群众文化专业馆员资格

申报指导意见(试行)

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我市专职从事群众文化专业的组织,指导,辅导,培训和学术(艺术)研究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

1.未参加年度考核的,根据未参加考核的年限相应延迟申报年限,年度考核未定等次的,待确定等次后,达到合格以上的可以申报.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须从下年度起,经过《条例》规定的一个任期,连续考核为合格以上,方可申报.

3.在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等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自通报之日起延迟3年申报,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自查实之日起延迟5年申报.

三,计算机及外语条件.计算机条件: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并取得市人事部门核准的有效证明.外语条件:取得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达到规定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单,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或免试条件,并取得市人事部门核准的有效证明.

四,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期间,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分并提交有效证明.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每年必须完成本单位和本岗位所规定的专业工作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主要参与完成本地区群众文化活动3项以上.

2.主要参与完成中小型群众文化活动6次以上.

3.完成定期辅导业余文艺骨干10名以上,或完成培训教学工作15次以上,培训人数达200人次以上.

4.组建和辅导业余艺术团队1个,并每年为基层演出达30场以上.

5.参与群众文化刊物,资料的编撰和出版发行工作.

6.独立或联合创作一定数量的作品,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创作中型作品1部和小型作品4个,或小型作品8个.

(2)创作美术,书法,摄影作品10件.

(3)创作中小型剧本,中短篇小说4部,或诗歌,散文12首(篇).

7.参与省级学术(艺术)研究项目1项,撰写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8.参与完成民族民间艺术搜集,整理,研究和发掘利用工作1项以上.

六、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群众文化工作3年以上.

2.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任助理馆员职务3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含大普)毕业学历或学士学位,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

七,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其中第7条必备)可以申报:

1.获得1项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当奖励项目,或2项县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独立创作,辅导(导演)的新作品或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获省,部级二等奖1次或市,厅级一等奖2次.

3.主要参与完成本地区有较大影响和特色的中小型群众文化活动2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经专家鉴定认可.

4.独立编写并被市级以上同行推广采用的初级培训教材15万字以上.

5.主要参与完成2个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的发掘,建立工作,并获得省文化主管部门正式命名.

6.年度考核1年优秀(含嘉奖,记功等).

7.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文艺评论,调查报告2篇(第一作者)或出版着作1部.

对长期在乡镇,海岛工作的,任现职以来具有援藏,援疆,援外工作经历的,业绩成果条件可适当放宽,具备以上条件之一即可.

八,破格申报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含后学历不满3年)任助理馆员职务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任助理馆员职务满3年,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2年以上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着作按一项计算)中的两条,可破格申报.其中,获设区的市政府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也可破格申报:

1.承担市,厅级项目(课题),并经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获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市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县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成果奖一等奖的前三位人员,二等奖的前二位人员,或者获两项以上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3000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1部以上专着或译着,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不少于15万字),或者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了30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且作品在省内有重大影响,受到文学艺术界的较高评价.

4.获得县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获得市级以上本行业内公认的有较大影响的荣誉称号.

5.在全国性专业比赛,评比中获奖的人员,或2次在省级专业比赛,评比中获奖的人员,或3次在市级专业比赛,评比中获奖的人员.

九,评价导向.馆员须掌握文艺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群众文化工作规律,规程与方法,具有组织中小型群众文化活动的实践经验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基本功扎实,取得较好的创作,辅导和研究工作业绩,并在县级以上评奖中获奖或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能对自己的研究,艺术成果进行理论论述,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着作,具有指导初级专业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评委会推荐评审时,在基本条件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在创新能力评价上,有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的优先,在科研成果评价上,已转化为生产力的优先,在学历水平上,高学历的优先,在所学专业上,与申报资格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优先,在工作层次上,基层单位的优先,在工作岗位上,长期在乡镇,海岛工作的优先,在工作经历上,任现职以来,具有援藏,援疆,援外工作经历的优先.

评委会评审工作,贯彻公正,公平,合理和综合评价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评审,保证质量.评审结果由评委会执行委员以无记名方式表决,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的执行委员总数三分之二的为评审通过.

十,附则.本意见有关的词语,概念的特定解释及有关政策规定:

1.着作:指取得1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着或译着.科普类,手册类,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着作必须具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30万字以上个人承担的编着字数必须在10万字以上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 要,关 键 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必须具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一般不少于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取得后学历(硕士及以上的除外)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所学专业应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省人事厅鲁人职1998〕6号文件规定).奖等

5.本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着作,论文等不论出其学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评定水平,由评委评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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